芷江5家药店未经许可销售食品被罚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08-06 11:49

 

    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工商局组织力量,对城镇辖区16 家“大药房”开展“地毯式”集中整治,对其中5 家未经工商部门核准许可,擅自销售食品的药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药品经销商唯利是图,在未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情况下,擅自购进复合卵磷脂蛋白质粉、鑫恋无核金丝枣、华氏强生系列蛋白质粉、养身堂系列蛋白质粉等“食字号”产品,“药食混杂”一同销售;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消费者如果不仔细识别,很容易误将食品当作药品购买。

  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5 家未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食品的“大药房”作出了行政处罚。

打印 来源: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