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强力整治涉河违章建筑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08-06 11:46

 

    我县利用县电视台、水利信息网、水政监察车、传单、标语等宣传工具开展滚动式宣传,宣传内容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资料,并且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新闻报道,坚决予以打击和曝光。
      
    县直相关部门联动,强力整治违法违章建筑。以“碧水青山蓝天工程”为契机,由分管副县长带队,水利、国土、建设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舞水河段涉河等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查出水事违法案件5起,立案5起,结案5起。  
      
    建立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联合审批程序。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的桥梁、管道、排污口、工业和民用建筑等设施,必须先经水利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计划部门不得立项,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手续。
  
    建立联动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村力量,加强对涉河违章建筑及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废渣、弃土及垃圾的巡查,对重点河段及城周聘请了河道协管员加强对河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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