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1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1年2月13日在芷江侗族自治县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白 云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0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0 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为我省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省战略目标夯实基础的关键之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和财政任务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加快财政改革与发展,顺应和推行“省直管县”改革。积极依法组织收入,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广辟财源税源,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较好地服务了芷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010 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28418万元,为年预算的106.27%,同比增长33.7%,税收比重达到8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47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7.19%,同比增长37.24%。累计完成上划中央收入7848万元,为预算的104.11%,比上年增长27.60%;累计完成上划省级收入2094万元,为预算的106.48%,比上年增长27.56%。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95万元,为年预算的239.06%,同口径比上年增长58.82%。
2010 年全县预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85961万元,为预算的96.5%,比上年增加支出8283万元,同比增长10.67%;完成基金预算支出4168万元(含上年结转),比上年增长81.75%。
总体上看,2010年财政面临的环境好于上年,收支的结构优于以往,发展的态势臻于良好。面对“后金融危机”的压力与挑战,财政部门主要抓实、抓好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努力依法征收,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认真落实县人大批准的财政收入目标,严格依法治税,合理统筹调控,努力挖潜增收,财政收入连续三年实现大幅度增长。 一是完善措施抓收入。 围绕全年收入增长目标,国税、地税、财政三家明确征管责任,强化征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税收责任制考核制度,将全年任务精细化、定量化和分解化,根据部门职能和税种特征,具体落实到单位、股室和经办人员,并加大考核力度,严明奖惩方式,充分调动收入征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今年我县圆满完成了年初定的财政收入任务,国税、地税、财政分别完成一般预算收入任务数的98.99%、107.65%、108.88%.。 二是剖析税源抓收入。 积极配合国土、税务部门,加强经济形势、收入结构、收入进度的分析,加强税源监控,拓宽税征领域。一方面,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入库实行全程跟踪,部门联动,专人协调,有力地促进了主体税种的平稳增长,全年增值税入库1471万元,营业税入库3586万元,所得税入库90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6.05%、27.75%、31.93%;另一方面,小额零散税种的征管工作也实现了新突破。其他工商税收入库2486万元,同比增长45.98%。 三是组织协调抓收入。 国税、地税部门与国土、房产等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在财政“两税”征管方面建立了“先税后证”机制,确保了契税、耕地占用税及时足额入库。2010年全县完成契税1217万元,耕地占用税3125万元,同比增长18.85%、120.23%。 四是规范非税管理抓收入。 严格执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全面实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加大收费票据源头控管,全面落实“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管理模式,全年非税收入入库5683万元,同比增长21.04%,其中政府可集中统筹的财力达47.24%以上。
(二)努力调优支出,重点支出实现有力保障
认真践行聚财为民、理财有道的理念,统筹兼顾财力,合理安排资金,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保障民生民本支出。 一是人员经费按时发放,稳步提标。 积极调度资金,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较好地保证了干部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党政机关正常运转。 二是各类涉农、支农资金及时安排,充分保障。 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全年共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10220万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精神,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财力统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用于特色产业、乡村公路、农村水利、沼气建设、灾害救助等农民群众最关注、农村发展最迫切的方面。其中,安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资金670万元,重点用于村内道路、村内水利设施和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县本级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248万元,足额保证了全县299个行政村平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 三是社保专项支出调度合理,统筹到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2.3%,补偿金额3822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由143元提高到152元,年发放城镇低保资金816.6万元。安排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由47元提高到51元,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64.6万元;与住房、医疗、助学、司法援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为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各类救助资金达800多万元。县财政投入603万元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为60周岁以上49629人发放基础养老金3145万元。 四是“为民办实事”投入按质保量,成效明显。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了“省八件实事”资金需要。全年财政投入6000万元,建成16所合格学校,完成23所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05户,完成上坪乡、冷水溪乡两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并为棚户区610户居民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0余万元。
(三)努力推进改革,公共财政实现逐步规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一是进一步深化了部门预算改革。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总体要求,把县直123个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将各单位资金“沉淀”于国库,根据各单位年初预算对各项经费进行科学调拨,增强了资金的调控能力,有效地提高了财政预算管理和理财水平。 二是继续强化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规范了单位财务收支行为,严肃了财经纪律,全年支付局拒付不合理、不合法支出30笔,涉及金额50万元。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改革。 全 县全面实行“定点采购”机制,进一步推行“阳光采购”,努力拓宽政府采购渠道,扩大采购范围,透明采购行为,优化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全年实现政府采购942次,采购金额1176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947万元,切实达到了勤俭节约的目的。 四是进一步深化了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改革。 进一步健全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模式,建立了财政涉农支出“直通车”,全年共发放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35项涉农补贴补助资金10220万元,通过财政信息化网络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共补贴家电资金320万元,补贴摩托车资金429万元,补贴汽车资金176万元。
(四)努力强化监管,财经秩序实现明显好转
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我们主要从五个方面加强了管理。 一是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批备案制度,严防弄虚作假、出现只“拿钱”不“做事”的现象发生,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办理,实行跟踪问效,确保每一笔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专项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是全面推行“省直管县”改革。 坚持“分税分享、统一规范,存量不动、增量调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精简高效、注重基层”的基本原则,县财政在管理体制相对独立的基础上直接与省财政联系,由省里直接核定收入计划,下达财政资金,办理财政结算。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改革核心内容:我们按照分税制体制的原则明确了收入级次,明晰了分享规程,明白了划转基数,为新体制的全面铺开夯实基础。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卡改革。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将预算单位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贯彻落实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卡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顺利实施公务卡改革工作,将县直所有部门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改革的对象,在全市率先全面开展了公务卡支付业务,最大限度减少现金使用量,确保了资金安全。 四是对全县21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财政监督检查。 共查出违纪单位5个,对其存在的“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范”、“扩大开支范围”、“滞留财政专项资金”等违纪行为作出了收缴违纪资金、责令限期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的处理,对违规单位财务管理进行了清理整顿,严肃了财政有关法律法规。 五是加强了财政自身的监管。 建立完善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定期组织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着重检查股室财务印鉴保管、银行账户开设、预算指标分配等方面;并制定了《芷江县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抓好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具有财政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六是深入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小金库”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了全县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抽查单位10个,查出有违规违纪现象的单位4个,涉及违纪金额50万元。 七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对全县215个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各民族党派团体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健全了固定资产台帐;对全县有经营性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五)强化资金争取意识,筹措政策性扶持资金有较大突破
我县是工业欠发达的山区农业县,属全省少数民族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地方财政收入十分有限,仅占每年财政总支出的20%,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基本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来保证,因此加大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县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重点倾斜至关重要。今年,是推行“省直管县”改革的第一年,我们充分利用省贫县、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扶持县等优惠政策,结合拉动内需的项目建设和我县自身的特点、优势,编制一批符合财政资金投向重点的项目,向上争取更多的配套资金和扶助资金。同时认真分析宏观性政策,准确测算基础性数据,多次向省财政部门汇报我县财政面临的困难和发展机遇,在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增量上每年都有一定的突破,确保了整个财政运行的正常和平稳。同时,进一步提升财政融资能力,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合作,努力实现了融资方式的多元化、融资平台的市场化和融资效益的社会化。
各位代表,2010年我县财政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工业产品需求失衡、价格下降,县内重点骨干企业经营困难,销售收入减少, 利税大幅下滑, 全县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困难;二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才刚刚起步,任务十分艰巨;三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 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财政的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 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2011 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1 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省直管县”重大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扣科学发展和促进和谐这根主弦,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重点和财政任务目标,进一步振奋精神,克难求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2011 年全县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和平名城,构建和谐芷江”的战略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财政收入为目标,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转型;落实好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征管,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等两个比重,为建设经济富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山川秀美的新芷江提供坚实的财政基础。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结合2010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2011我县财政收支计划的初步安排是:
(一)预算收入计划
2011 年全县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3533万元,比上年增加5115万元,增长18%。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172万元,比上年增加3695万元,增长20%;上划中央“两税”收入9103万元,比上年增加1255万元,增长16%。
(二)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初步安排
县本级预计安排人员经费支出28673万元,基本运转支出4386万元,各项基金支出1397万元,各项分成支出3227万元;专项支出5060万元,预备费支出500万元,以上共计支出43243万元。预计乡镇安排人员经费1542万元,基本运转支出631万元,专项支出1418万元,合计3591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9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乡镇公务及业务费的增加。2011年全县(含乡镇)总支出46834万元。
2011 年财政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11 年县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为: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8%以上。
(一)坚持创新机制培财源,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完善财政宏观调控引导机制。 加强财税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动态,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县经济科学发展的各项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引资政策和贴息政策。加强资金投入引导,建立和完善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搭建社会融资平台,引导鼓励社会闲散资金和银行金融信贷资金投入财源建设,有效缓解企业发展资金和城建资金不足的困境。 创新重点投入扶持机制。 紧紧围绕“项目立县、工业强县、品牌兴县”主战略,对工业发展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科学整合,按财税贡献、成长增幅、节能环保等综合指标,研究制定重点投入扶持政策。对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少、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产业和骨干工业企业集中扶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对老工业企业技改创新提质发展重点扶持,促进规模企业做大做强,充实壮大工业“支柱财源”。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推进“一乡一品”,加快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农业特色产业,重点培育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巩固提高农业“基础财源”。 落实招商引资促发展机制。 构建工业园财源“洼地”,继续完善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服务功能,打造优质招商引资平台,吸引财源建设项目和资金向园区集中,使园区经济真正成为我县经济增长主体、财政增收亮点。强化争项引资力度,全力配合各级各部门,加强联系,积极申报,努力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落户芷江。积极筹措资金,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提高政府诚信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二)坚持严征细管抓收入,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坚持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依法治收和科学管收一起抓,确保应收尽收。 加大收入组织力度。 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全力归集现实型收入。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强化征管措施,改进征收手段,严格考核奖惩,坚持分月考核结账促收机制,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全年任务完成,确保各项收入按时间进度均衡足额入库,不把任务压力留到季末、不搞年终突击解决。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抢抓潜力型收入。 加大依法科技治税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做到依法依率征收。加快“金税”、“金财”工程建设,落实税收精细化管理要求,提高科技管税能力。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宏观税负分析,促进主体税收快速增长。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机制,用部门协作的方法防止税收流失。 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 严格执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依托非税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加强非税票据源头控管,实实在在把非税收入归集起来。加大政府调控力度,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继续全额纳入财政一般预算收支管理,各项政府性基金全额缴入财政国库,纳入财政基金预算管理;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按比例统筹;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和门面租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按有关政策调控,努力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通过各种途径拓展财政收入来源。
(三)坚持调整支出保重点,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努力改善民生福祉,凸显财政支出的公共性。 全面保障基本支出。 对应由财政直接落实到个人的各种财政资金,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规范性津补贴按政策打足预算,资金封闭运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科学测算机关基本支出需要,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突出保障好民生民本支出。 合理安排资金,落实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切实保障刚性支出。 对于上级有明确政策规定和考核任务要求的刚性支出,尽量纳入预算框架内予以保障。 努力增加新农村建设支出。 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增加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着力解决农村“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养老难”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 加大对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经济基础薄弱乡村的转移支付力度,以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积极组织资金,统筹兼顾,努力保障好政府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需要。
(四)坚持推进改革固成果,促进公共财政逐步完善
把握改革重点,继续深化和完善各项财政改革,健全财政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部门预算改革的重点是“两个细化”: 一是细化和完善一般经费预算标准、单位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和公务支出定额标准;二是细化项目预算,将基本支出、专项支出细化编制到具体的项目和最末端科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部门预算经人大审核确定后,预算单位必须按时间进度和项目用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要求追加或变更预算,特殊情况由部门申请、财政审核、政府审批,加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点是“两个提高”: 一是严把授权支付和现金支付关,提高直接支付额度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二是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对内对外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提高财政集中支付工作的运行效率。 政府采购改革重点是“两个扩大”: 一是扩大范围,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用于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并达到规定金额的项目,全部纳入到政府采购范围;二是扩大规模,加大对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检查力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资金规模。 乡财县管乡用改革重点是“两个加强”: 一是继续加强对乡镇财务收支行为的监管,依托乡财管理网络平台,对乡镇各项收支实行动态监管,严格规范;二是加强对乡镇债务的动态监控,坚决防止新的债务增加。继续完善涉农补贴发放改革,所有涉农补贴补助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信息化发放“直通车”范围,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涉农资金及时足额直达农民手中,纵深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五)坚持依法理财强管理,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进一步完善《芷江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特别是对国债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社保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等建立具体的分配、拨付、管理办法,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分配、按权限审批。对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以及政府指定需要跟踪审计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制度。 加强单位财务监督检查。 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屡次违反财经纪律,整改效果不佳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财政重点监督单位台帐,实行重点监控管理。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备标准,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 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跟踪问效监管,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严格按有关政策督促整改。
(六)坚持建设队伍提素质,促进干部作风迅速转变
以开展“四治”活动为契机,围绕转变财政干部作风和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加强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机关和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及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全县财政系统形成积极进取,服务群众,真抓实干,团结奋斗的良好风气。 一是加强干部学习与教育。 始终把干部的思想教育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开展人生观、价值观、宗旨观、政绩观、发展观教育,帮助引导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工作理念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服务观念。争创学习型机关,在全系统大兴学习之风,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财政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财政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财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完善机关制度建设。 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财政规章制度,细化各项工作准则,重点完善财政工作纪律、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关财务制度,建立规范财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八不准”制度,努力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三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管。 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机制,继续实行各股室及乡镇财政所与局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确保廉政建设抓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对机关各项财政财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落实,促进部门关系更加协调。
主动服从人大、政协监督。 树立法制财政观念,及时向人代会、政协会提出财政预(决)算报告,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方案,对收支预算需要调整等重大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再予执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如实报告执法情况,根据人大、政协的要求不断改进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向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人大、政协交办事项等制度。 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开门纳谏,主动征求部门单位、厂矿、企业和社会群众对财政工作的建议与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服务质量,对社会焦点集中、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先予以化解。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地税、国税、国土、劳动等收入征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起部门整体联动抓财税的工作机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逐项指标、逐个税种分析入库情况,加强信息互享,及时掌握全县收入入库动态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收入征管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部门合力抓财税的良好局面,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各位代表,2011年我县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协助配合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全面完成2011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