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消委成功调解一起农资纠纷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08-06 11:44
近日,在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消委的调解下,某生产厂家和经营者李某分别赔偿果农谭某经济损失8000元和4000元。这样,一起长达3个多月的农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08年12月8日,芷江侗族自治县消委接到消费者谭女士投诉称,9月份她在李某经营的农资店中购买“速扑杀”农药,对7亩桃树施药杀虫,十余天后,发现一些果树出现白色斑点,疑是果树天敌“蚧壳虫”开始繁殖的迹象,谭某于是找到李某反映,李某答复不要紧。到了11月中旬,“蚧壳虫”大量繁殖,致使果树大面积干枯死亡。谭某又多次找到李某索赔,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接到投诉后,县消委工作人员迅速深入实地展开调查了解,在该农药的生产厂家发现,有关部门核发的农药登记证上标明的防治范围是水稻杀虫,而厂家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擅自在产品标识上增加果树杀虫的内容,是造成这起果农受损的直接原因。通过消委同志的政策宣传教育,厂家负责人和李某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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