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退还企业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储蓄金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12-26 14:55

为切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从今年5月起,县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针对1991年6月至1995年7月在单位参加了个人储蓄的企业职工开展了个人储蓄金全面退还工作。

该项工作共涉及全县53个企事业单位共计2308余人,缴费情况又都是二十年前,有些单位的台账已经不全或丢失,部分人员去向不明,工作量相当大。县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通过电视台、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退款人员名单制定、核查、退款资格审核、发放等都明确了专人负责,双休日、节假日也安排人员值班,确保退款工作不存遗漏、万无一失。

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企业职工的全面配合和理解,截至12月中旬,全县共退还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储蓄金14.25万元,享受退款人数1800余人,其中,原化工厂下岗职工喻胜,领取到了退还的最高个人储蓄金548元,得到了企业及参保职工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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