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财政局全面追缴“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资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12-26 15:12
近年来,为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芷江县委、县政府制定方案,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离岗管理暂行办法》和《芷江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处理意见》,通知相关人员返岗上班,规范了停薪留职创业、因事(病)请假、借用(调)人员及辞职辞退人员手续的审批,并对仍未返岗且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的人员暂停发放财政工资。
县财政局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固定人员负责追缴工作,克服“在编不在岗”及“吃空饷”人员多、人员情况复杂、追缴金额大等困难,切实做好人员及数额的核实,下达追缴通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积极与县直各部门衔接配合,采取单位扣缴、个人收缴等方式进行追缴,切实开展了追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3年7月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以来,芷江县财政局对全县“在编不在岗”及“吃空饷”人员进行工资追缴,截至目前,已收缴44个机关事业单位11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离岗期间工资319.1万元,使“在编不在岗”人员套取财政工资“吃空饷”的现象得到有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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