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四举措为高考“静音”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6-08 10:04

为维护我县高考秩序,确保考生正常发挥,县环保局在高考期间采取四条措施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一是在高考期间禁止在夜间(19时至次日8时)和午间(12时至15时)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或装修作业。二是在一中考点方园10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装修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方法招揽顾客。三是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四是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协同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强巡回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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