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9-05 17:11
9月1日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县审计局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取了社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审计协审社会中介机构,组成县审计局审计协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有项目审计时从备选库中抽取协审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为加强对审计协审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县审计局出台了《芷江县审计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与协审社会中介机构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建立了审计工作六项制度:一是建立审计质量保证金制度。社会中介机构一经聘用,须向县审计局交纳5万元的履约风险保证金,聘用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全额退还保证金;二是建立复审制度。协审社会中介机构要严格控制审计质量,实行内部复审制度,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终身负责,并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做到按规定程序办事;三是建立审计对审制度。社会中介机构必须参与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对审联席会议,会议所做决定将作为审计结算依据;四是建立按时审结完毕制度。协审社会中介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办的审计项目;五是建立廉洁审计制度。协审社会中介机构要客观、独立、廉洁审计,把握审计的底线、红线,紧紧抓住廉洁这条主线,做到行端身正;六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协审社会中介机构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审计结论显失公正;故意拖延审计任务完成时间;违反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的,县审计局拒付该项目的审计服务费,永久取消其协审本局政府投资项目的资格,并建议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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