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集中学习《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9-06 11:25

为做好新形势下我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8月30日,统计局组织开展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集中学习。

会议要求,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办法》,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规范调查,自觉维护《检查办法》的权威,努力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管理;三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会后,该局各统计人员认真细读了《检查办法》,严格按照《检查办法》的规定及要求,在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再下功夫,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以适应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据悉,《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已经在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1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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