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财政局多措并举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2-12 11:33

近年来,芷江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过以公开招标等形式购买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社会治理结构,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在充分运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同时,芷江县财政局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以规范资金管理为核心,严格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购买主体负责组织对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履行合同情况全程监督和验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以规范工作决策为抓手,积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引导。201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芷江县财政局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资金效益的原则,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实施购买,关键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例如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三、以强化公开公正为保障,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透明度。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芷江县财政局不断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规范购买程序,实现阳光运行。购买主体根据购买内容的供求特点、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选择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四、以强化信息公开为突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机制。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程序,信息公开工作也适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芷江县采购各环节信息按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局采购办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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