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财政局四项举措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2-11 21:22
芷江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对局属各股室及二级局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多措并举强化内部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对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把内部监督检查作为全局工作和每年监督检查的重点之一,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财政局分管财政监督的副局长为组长,监督、绩效、法规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工作组,局党组经常听取内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芷江县财政局内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使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依,推动财政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财政内部监督的新方式、新方法,在对部分股室及二级局实施内部检查时,选取重点监督内容进行延伸检查。在对县乡财局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中,延伸检查查处虚报冒领适度规模种粮补贴3万余元并予以追缴入库,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个人责任4人;在对政府采购办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中,纠正了政府采购办统一支付行为导致部门预决算公开不真实的做法。
四、加强成果运用。针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提请局党组专题研究,有针对性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促进财政内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胡铁明)
打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