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为我县生态环境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1-15 11:27

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建设生态强县、美丽芷江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根据《怀化市县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经费划转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经费保障及划转原则“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钱随人走、钱随事走,资产随机构走”。根据改革工作的部署,上划的生态环境分局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作为市直预算单位管理。且明确此次上划基数主要是以2017-2019三年的部门决算数为计算依据,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我县财政部门与环保部门按要求进行了资产清查和数据核对。目前已经完成了数据的分析和上报,并通过了市财政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核。


为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的正常运转,在市财政局下达正式的经费划转批复前,县级财政将继续做好相关的经费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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