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清单公示(第一批)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11 17:06

我县共承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3项,现已完成整改23项,并按要求进行审核和销号,销号清单如下: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下一步工作打算

拟销号时间

意见反馈渠道

备注

1

怀化市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存在逐级递减的情况,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有些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了解不多,对突出环境问题情况不明、底数不清

修订完善《怀化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怀化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环保绩效考核体系,提高环保工作所占权重,加强生态环保类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

1.修订完善《芷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芷江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提高重视程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管环境保护”履行职责,按照芷办〔2018〕30号文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消除环境影响(立行立改)。

3.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芷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对乡镇和县(垂)直单位生态文明、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权重为8分(持续推进)。

4.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将干部环保责任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评优评先挂钩,对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在干部使用提拔时优先考虑。对在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建设整改责任追究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对生态考评中发现决策失误、执行失误与严重渎职的干部,要严肃追责,并将追责决定材料归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立行立改)。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薄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大格局机制,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定期专题研究环保工作,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照整改措施,具体落实如下: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列入区委中心组和区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作为县委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常规教学内容。②出台《芷江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芷江侗族自治县一般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部门责任,明确责任追究;③完善环保绩效考核体系,2018年生态环保类指标在全区做考核中的权重达8分,并将环保督察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任免的重要依据。

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

2019年

4月30日

芷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0745-2158204

2

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未形成自觉行动,缺乏统筹谋划,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抓一件是一件

进一步完善市级环保督察机制,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力度不够、问题突出的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开展环保督察,督促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

1.进一步完善县级环保督察机制,将环保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提高评估分值,严格督察考核(持续推进)。

2.及时交办上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到位(立行立改)。

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工作开展,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占分值为8分,严格统一考核。及时办结上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问题清单,共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5件,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件 8 件,办结率 100%。相继出台下发了 《芷江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和《芷江洞族自治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考核。

继续加大统筹力度,持续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

2019年

4月30日

芷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0745-2158204

3

一些地方领导的政绩观、价值观有偏差,重显绩、轻潜绩,对打基础、利长远的事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先天赐予与后天作为”的关系,认为怀化有先天的生态优势,环境容量较大,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存在先发展后治理、温饱重于环保的思想

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严格落实《怀化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等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要求。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党校教学课程(立行立改)。

2.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重点部门述职评议制度,重点查摆问题和不足。县领导带队对联系点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突出环境问题的督导(2018年12月底前)。

3.严格落实《芷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芷江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促使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立行立改)。

4.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立行立改)。

1、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纳入市对县的年度绩效考核(100制所占分值8分)、转发《怀化市审计局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的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2、2018年对公坪镇、洞下场乡、碧涌镇开展了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并将审计问题整改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各个单位的议事日程,推动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抓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力度,持续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

2019年

4月30日

芷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0745-2158204

4

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些地区和部门强调客观原因,监管执法不敢动真碰硬,导致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主动作为,加强监管执法,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1.进一步完善县级环保督察机制,将环保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提高评估分值,严格督察考核(持续推进)。

2.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力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管环境保护”履行职责(立行立改)。

3.及时交办上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到位(立行立改)。

省级环保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共计19 1/11件均按时保质的予以办结,并开展后督查,未发现反弹现象和死灰复燃现象。

加强巡查,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2019年

4月30日

5

环保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大部分县县区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突出,环境执法、监测、辐射和固废监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与打造一支坚强的生态环保铁军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在机构改革中参考《全国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标准》配齐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并强化培训。

1.目前环保部门事业编制空编6名,在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在编制限额内进行人员补足、配齐,招聘环保专业执法、技术人员,充实环境保护工作力量。一是按程序在全县现有符合身份条件的在职人员中进行选调补充;二是按程序申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子以补足。

2.在机构改革中结合《全国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标准》逐步落实。

按照湘办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改革研究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力量的措施,并长期支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我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做好后续跟踪工作,打造生态铁军

2019年

4月30日

6

环境执法车辆装备不够,公车改革后,溆浦县没有环境执法车辆,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县县区环保局都只有1台执法车辆。

依据《全国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标准》,并按相关规定,配齐环境执法车辆。

全力保障环境保护执法车辆,根据实际增加车辆运行经费。

1、县车改办简化审批流程,为环保督察应急用车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环保督察车辆能及时到位。

2、县公车平台优先保障环保工作用车,简化环保应急工作用车调度流程。

3、县公车办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公车改革以来,在全县公务用车减少的情况下一直确保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环保执法用车2台。同时,县公车平台在遇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及突发环境应急事件期间,全力保障环保执法用车需求。

加大与市局和县公车办的衔接,全力保障环境执法工作用车。

2019年

4月30日

7

打击环境违法违规的力度不够,怀化市在环境违法问题上立案数量偏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运机制不健全。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开展环境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确保应查尽查,应移尽移。

1.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机制,每年开展一次环境违法违规大练兵活动。

2.2018年9月28日前进一步细化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重点内容,制定专项打击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3. 2019年1月31日前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相关领域开展深入巡查、排查,联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组织联合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 2019年2月12前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滚动排查、定期整治等长效工作机制。

1、成立了检察、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2、组织开展了工业污染原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环保大练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等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应移。2018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起,处罚款101.974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家、限产停产3家、行政拘留2件、行政拘留2人。

加强各部门的联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

2019年

4月30日

8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缓慢,2018年要完成适养区、限养区37家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任务,目前只有1家完成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责任也未厘清。

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治行动,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1.截至2018年9月20日,芷江4家改造任务已经全部完工,并通过县环保局与县畜牧水产局联合认定完成整治。

2.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污染整治力度。(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

3.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治污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我县涉及的4家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养殖粪污处理后用于农业综合利用,通过县环境保护局、县畜牧水产局联合验收,完成整改。

继续加大畜禽养殖的日常监察工作,督促各养殖经营者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排放。

2019年

4月30日

9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还有不到位的情况,据统计全市还有12家铁合金企业没有整合入园,还有9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热炉没有及时淘汰。

责令相关县市区依法取缔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热炉。

我县无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热炉。

芷江县春电冶炼厂2条6300冶炼炉生产设施已拆除

继续加大排查工作

2019年

4月30日

10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已经明确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塑料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但怀化市还没有落实到位,导致管理体制不顺、部门职责推诿、监管缺失;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责任也未厘清。

理清职权职责,理顺工作体制,加强监管。

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名部门职责;

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1.县深改办、县编办牵头理顺城市环境监管主体。按照省里今年的党政机构改革要求,在县党政机构改革中理顺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塑料垃圾焚烧等污染监管职能。

2.2019年4月25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文件已行文,已明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1

全市还没有真正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一。

1.认真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力度。

2.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正在开展的公坪镇、碧涌镇、洞下场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对国土、林业、水利等实地审计调查。

3.强化资金审计监督,把生态环保财政保障作为审计重点之一,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环保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认真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力度。

2.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正在开展的公坪镇、碧涌镇、洞下场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对国土、林业、水利等实地审计调查。

3.强化资金审计监督,把生态环保财政保障作为审计重点之一,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环保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10月县审计局出具了《关于曹晓宁同志任公坪镇党委书记期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的审计意见》、《关于杨宏同志任碧涌镇党委书记期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的审计意见》、《关于龙林同志任洞下场乡党委书记期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的审计意见》,完成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继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实现审计全覆盖,确保芷江山青、水绿、天蓝。

2019年

4月30日

12

部分垃圾填埋场未按规范建设地下水监测井,没有安装在线监控,渗滤液超标排放。

举一反三,对全市垃圾填埋场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1.立即组织人员对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实地查看,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监测、观察井完善,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2.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设备均已安装到位,已进入调试联网、待验收阶段,预计10月中旬联网运行,确保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

1、接到督察反馈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实地查看,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监测井、观察井完善,各项工作运行正常。

2、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于2018年7月招标,8月完成安装调试并入试运行,9月完成与怀化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平台数据联网,10月经委托三方公司进行了对比监测并顺利通过,11月通过专家验收评估,为确保达标排放,我们将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9年

5月30日

13

怀化市深入开展道路扬尘整治和周边区域联防联控,全力治理城区扬尘污染但防治效果还不明显,2017年PM10年均值(83ug/m3)在全省14个市州排名倒数第一,与其他五项空气指标的排名形成巨大反差,大幅拉低空气总体质量,也是怀化市人民群众反映极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渣土运输过程管理、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工业堆场扬尘控制、裸露地面绿化覆盖等工作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集中开展城区道路扬尘整治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力度。集中开展城区道路扬尘整治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力度。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各企业、建筑工地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排放。

2.严格按照扬尘整治“6+1”要求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3.加强执法力度,与各责任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城区内建筑工地均设置有围栏及广告牌;出入口处设置了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已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土方已进行覆盖;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配备洒水降尘设施和11台雾炮机;部分工地安装了扬尘监测系统并正常运行。芷江公坪金时代页岩砖厂、怀化绿色建材、芷江田野石料有限公司、芷江恒鑫建材厂、芷江杨塘拢页岩砖厂按照整治要求完成了厂区裸土覆盖、复绿补植、进场道路和作业区路面硬化、配套3台以上粉尘雾炮机、原(燃)料进库改造,建设了车辆冲洗平台,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控并投入使用。公坪镇政府辖区内施工场地设置了围墙,工地进出大门口进行路面硬化,门口有冲洗设备,工程渣土车辆运输覆盖,严禁超载和途中撒漏。集镇、国道配有2台晒水车负责每日至少2次的路面晒水,空气降尘,对国道及连接国道的乡村道路进行每日两次清扫保洁。

继续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2019年

5月30日

14

全市3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已经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清单,但辰溪、芷江、中方县、洪江区等地还有问题未整改到位。

责令辰溪、芷江、中方县、洪江区政府按时限要求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任务。

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中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现已经完成整治任务并销号。加快自来水二水厂和蟒塘溪新取水口工程建设进度,⠁8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二水厂厂区“三通一平”施工构筑物及建筑物主体工程,完成基础工程及地下管线工程,完成3公里输水管道铺设,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施设备安装,完成3公里配水管道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厂区设备调试,完成4公里配水管道铺设。

我县投入资金100万元,对一级保护区沿河两岸设置防护栏,共计3000米,现已全部安装到位;对一、二级保护区内原居民的生活污水采用生态模块的处理方式和统一清运转的模式进行处理,防止生活废水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在一、二级保护区内修建了十座垃圾屋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采取户集村收镇转运的模式送至县城生活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级保护区内的非法碎石场已拆除到位,场地已平整并完成复绿工程。

加强日常巡查,加快自来水厂和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

2019年

3月30日

15

尾矿库及采选、冶炼企业普遍存在尾矿库未验收、未编制应急预案、渣场渗滤液未收集和处理等问题。

对全市尾矿库及采选、冶炼企业进行清理,督促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制订渣场整治方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芷江锰业有限公司、湖南金湘盛海矿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已完成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2019年

3月30日

16

今年怀化市要完成35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只完成110个,任务完成进度相对滞后。

强化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标对表,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

完成芷江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60个的整治任务,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争取2018年11月中旬全面完成整治项目建设。

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任务为60个,整治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6月前完成了前期勘察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7月施工单位进驻现场开工建设,11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网上公示和现场验收,实现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污水有效处理,不直接外排;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治理,治理达标率85%以上;饮用水源得到保护,达标率100%,饮水安全得以保障。

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9年

3月30日

17

怀化县畜禽养殖业缺乏监管,职责不清,部分地方没有划定养殖功能区,在禁养区内还有小规模养殖场,禁养区外许多规模以下养殖场没有上环保设施,废弃物没有进行综合利用。

全市开展规模养殖业集中整治行动,并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布。

1.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5月17日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

2.对禁养区内小规模养殖场进行清查摸排、建立台账。(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3.对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环保设施进行清查摸排登记、建立台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4.制定禁养区小规模养殖场整治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制定禁养区外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6.开展禁养区小规模养殖场整治行动。(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

7.开展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区规划已划定,禁养区内无小规模养殖场,禁养区外规模以下养殖场已纳入整县推进项目。

继续加大畜禽养殖的日常监察工作,督促各养殖经营者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排放。

2019年

5月30日

18

有些县县区保护优良水质的意识不强,局部水体污染情况依然存在,蟒塘溪水库、托口水库、五强溪水库水质总体良好,但违规网箱养鱼问题比较严重,急需加快整治进度。

责令芷江县、洪江市、沅陵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1.由县人民政府出台《芷江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为整治违规网箱提供政策支持。(2018年6月底完成)

2.对蟒塘溪水库、托口水库芷江境内违规网箱进行排查,建立台帐。(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3.规范养殖行为,对两座水库设置的违规网箱进行集中整治。(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

4.加大其它重点水库、支流流域治理,确保水质保持良好。

托口、蟒塘溪水库违规网箱已拆除上岸401257m2,水质达到Ⅱ类。

继续开展巡查,防止反弹

2019年

3月30日

19

怀化市中小河流水资源开发没有规划环评,小水电无序开发问题比较突出,“两区三园”内还有49个小水电站。

对全市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迅速组织人员对我县小水电站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查,我县现共有小水电站26个,在“两区三园”内没有发现小水电站;加快制定水资源开发规划。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全力对我县“两区三园”内的小水电进行摸排,在“两区三园”内没有小水电站。

继续加强巡查,督促县水利部门加强小水电站的监管

2019年

3月30日

20

怀化县医院发展较快,部分医院病床数成倍增加,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却没有相应增加。

对全市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医疗污水处理能力与医院发展相适应。

1.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乡镇卫生院完善完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2.制订计划,逐步实施。今年按要求按时限完成6家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竣工验收运行。2019年3月10日前,再完成6家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竣工验收运行。

根据县医疗机构的总体规划,原来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化粪池全部废弃,已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安装好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并已投入运行。经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污水排放均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并按要求建立好了台账。

加强巡查,督促各卫生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2019年3月30日

21

大部分二级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简陋,主要是通过化粪池和消毒处理医疗废水,乡镇卫生院大部分未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少数已建成的也因为运营维护管理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行。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到位。

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全县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清理整治,确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到位。

我县28家乡镇卫生院已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安装好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并已投入运行。经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污水排放均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标准。

加强巡查,督促各卫生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2019年3月30日

22

很多农村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只是采取简单焚烧的处理方式。

建立全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

严格按照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投入,强化日常监管,杜绝简单焚烧的处置方式。

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乡镇垃圾清运厂建设,已完成场地平整,设计阶段,抓紧时间完成设计、压缩设备的采购程序,进场开工建设,2020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

建立长效机制,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2019年9月30日

23

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建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的现象普遍,已建成的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无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成为摆设。

罗旧镇、碧涌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加快罗旧镇、碧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2019年12月30日前启动建设,完成工程量的20%。2020年6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罗旧镇、碧涌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招投标,施工方已进场开工,正抓紧时间建设,目前已完成施工总量30%。

因疫情影响,加快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2020年12月31日

打印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