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项目联合体成员的公告
一、合作模式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引入一家同时具备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投融资和指标销售能力的投资企业,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www.chnzj.gov.cn)网站公示的芷江县范围内的土地整治项目。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投资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定企业。
2、投资人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投资人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供招商人考察。
4、投资人需具备项目建设相应施工资质。
5、采取评分制选取投资人(详情附件)。
三、合作事项
1、本次征集合作方信息披露期满,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合作方,再与城投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芷江县范围内的土地整治项目。
2、投资方负责项目全过程实施,招商方负责项目监管(招商方不做任何资金投入)。
3、意向投资方在报名时需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2000000.00)到招商人账户,未中标投资方的风险保证金在确定投资人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资人缴纳风险保证金中的100万元(¥1000000.00)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芷江县土地整治项目联合体成员中标公示后15个工作日退还,剩余100万元中的50万元(¥500000.00)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该项目合作终止后15个工作日退还),50万元(¥500000.00)作为预分配利润在后续分成中予以抵扣。
户 名:芷江侗族自治县沅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芷江支行
账 号:6106 7304 1793
4、该项目所产生的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
5、签订联合体协议两年内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未公布芷江县范围的土地整治项目,双方自行解除合同。
6、意向合作方可在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日期前往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相关资料。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17711752562 ;联系地址:沅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和平路52号)2楼206室。
7、公告日期:2023年 11 月 14日至2023年 11 月 19日下午15:00。
8、资料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 11 月 19 日下午15:00。
附件
芷江县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项目联合体成员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基础分 |
实际评分 |
1 |
注册资本 |
公司注册资金满足9000万元的,得5分,注册资金每减少1000万扣1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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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 |
投资人必须为依法经营,并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整治类(含对土地开发工程项目、土地整理、开垦、复垦工程项目的投资、土地整治服务)。佐证资料的加1分,最高可加2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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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奖补占比 |
政府奖补金额我公司占比不得低于11.5%(低于11.5%不计分),增加0.1%加1分(以此类推)。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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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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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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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评分标准,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名(总分不得超过100分),原则上排名第一的候选人确定为项目联合体成员合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