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2-22 16:3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2月16日,八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4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县应急管理局存在4个方面15个类别50个具体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站位,全面部署。县委巡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巡察指出的问题,是对我局党委工作中存在不足的精准把脉和有力指导,旨在帮助我们找准差距、抓好整改、完善机制、提升效能,从而推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局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班子专题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全面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党委书记、局长李平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强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类别50个具体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

(三)紧盯节点,推进整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按照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截至2025年10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5个类别5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通过整改,建立、修改和完善制度17项,清退资金2.9177万元,追责问责15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巡察整改不彻底,成效不佳

(1)2020年巡察发现的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相关问题,且对上述问题未完善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压实主体责任,2025年5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5月7日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5月9日印发党委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具有持续性和长效性。

2.审计问题未整改彻底

(2)2023年工会专项审计报告反馈的“凭证附件不齐全、不规范”问题整改后依然存在。如,2024年2月局工会向行政借款5万元,未附借据等相关凭据。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立行立改,补充完善凭证附件。经核查:工会借款所有手续均在行政账,工会是根据进账单做账,已复印了借据到工会账。三是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工会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湖南省总工会印发的《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文件和《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湘工发〔2024〕13号文件精神。

(二)学习贯彻党中央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精神不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

(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扎实。2021年-2023年部分局党委、班子会议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未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二是完善党委议事制度,2025年5月9日印发党委议事制度,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明确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活动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4)学习上级指示精神不全面。如,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讲话精神,党委未及时组织学习。2024年3月14日国家应急管理部部长发表的“坚定走好新的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讲话及2024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等精神,党委均未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9日印发党委议事制度,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论述和上级的重要文件精神,2025年10月15日,党委班子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讲话精神、应急管理部部长发表的“坚定走好新的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讲话及2024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等精神。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讨论、交流发言的方式,深化对上级指示批示精神的理解和掌握。

(5)理论学习不深入。2024年党委学习不够严谨,学习内容比较陈旧,未能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探讨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学习采用多元化的学习方式,如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探讨,增强理论学习。二是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拓宽学习内容。

4.构建“大应急”体系有差距

(6)落实“三管三必须”不够主动。协调、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督促相关领域研判风险、开展针对性防范的措施不够有力,“打非治违”推动力度不够。个别行业领域“重检查、轻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的监管职责落实不够主动,部门监管协作及联合执法有差距,长效机制联动不够,工作欠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督促各行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三管三必须”,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职责,加大对“打非治违”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执行芷办〔2023〕10号、芷办〔2023〕21号、芷应安委发〔2024〕1号、芷政办发〔2024〕7号,制定芷应安办〔2025〕12号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和提升。

(7)应急救援能力有欠缺。社会化救援队伍未完全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灾种的救援队伍还未组建,乡村救援力量薄弱,如,乡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存在人员不足、兼职过多等问题,未能建立高效的联动应急反应机制和协作机制,如2022年我县森林火灾多发,11月土桥镇岩田冲村电湾组村民烧田中稻草引发山火造成过火面积20亩。全县仅11个乡镇配备救灾物资储备点,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参差不齐,应对突发救援救灾能力有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社会化救援队伍建设。将社会化救援队伍全面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2025年5月23日,由县人民政府指导,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人民武装部、芷江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芷江县蓝天救援队、芷江飞虎救援队、罗旧镇民兵应急分队开展芷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军地联合防汛演练。二是根据县人大对全县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情况的调研方案,经过五个月走访调研形成了我县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研究方向。为切实提高乡镇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能力水平,于2025年3月27至28日举办乡镇除党政主要领导外的所有班子成员,应急、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专干,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学员的芷江县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下乡镇指导乡镇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建设,完善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全县新增晓坪乡、楠木坪镇、冷水溪乡、罗卜田乡、大树坳乡、公坪镇、岩桥镇七个备灾点仓库,提高乡镇应急救援救灾能力。

(8)应急预案建设滞后。中央对应急管理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的范围随之加深扩大。2021年全县应急预案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24年11月1日进行了最新修订,未及时对应急预案开展评估和相应修改。

整改情况:对全县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分析现有预案的合规性和适用性,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各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芷应安办(2025)8号文件已于2025年3月28日下发到各单位,目前预案修订的较大资金已向县政府打报告申请。

(9)综合防灾减灾体制不健全。防灾减灾工作还未建立统筹全县的强有力工作机制,资源共享困难,乡村核灾报灾体制不健全,存在报灾不及时、数据不精确现象。如,新店坪镇2024度上报的冬春救助对象579户1790人中有12户42人的身份信息有重复现象,影响救助资金发放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全县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由县政府主导,县应安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2025年5月16日,县应安委下发芷应安委(2025)13号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报灾和核灾流程,明确报灾时间、方式、内容等要求。加强对乡镇报灾员的培训,学习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企〔2020〕52号)和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10)主动谋划有不足。如,2023年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中发现的739个重大事故隐患,没有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找出根源、拟定措施,导致无法从根源消除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县应安委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全会,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应安办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召开业务培训会议。特别是重大问题隐患,县直部门检查发现的,由相关部门直接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整改完成后通过系统上传整改销号资料,由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销号,乡镇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相关乡镇上报县应安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由专班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整改完成后佐证资料上传县专班,由专班上传整改资料,由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销号。二是县应安办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回头看”,并将在日常巡查和季度检查时抽查重大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彻底,完成安全隐患“动态清零”,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11)监管效果不理想。如,2023年开展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发现39个单位存在112个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自单位限期整改后将情况交安委办,后续跟踪督促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在上级领导、县应安委进行安全生产巡查时发现的问题隐患,县应安办按照问题隐患的所属行业或属地,制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清单,对相关问题隐患进行分类交办,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整改销号,将整改销号情况根据时间节点上报县应安办备案,各行业部门和属地乡镇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不反弹。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隐患,将问题隐患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交办单位督促整改销号,县应安委在日常督导检查和季度巡查时对相关问题隐患进行抽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相关责任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不反弹。

5.贯彻生命安全理念不够扎实

(12)主体责任尚未压实。森林防火灭火救援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培训方式单一,频次不足,重形式轻实效,重使用轻培养,复杂应对能力欠缺,推动乡镇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森林防火灭火培训方案,优化培训内容、方式,强化实践操作,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授课,2025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开展应急管理能力业务培训;制定芷江县森林消防大队实训实施方案,开展训练,提高县森林消防大队的综合战斗力和专业素养。二是加强对乡镇队伍的指导,努力提升森林防灭火救援队伍业务水平,根据年度工作 安排,对乡镇和应安委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督导工作。

(13)监管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宽松软”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在推动解决罗旧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问题上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依托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各行业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素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2025年7月8日我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乡镇、行业部门和企业共计185人开展安全知识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全县各领域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2、督促乡镇和行业管理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2025年4月,指导罗旧镇工业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14)统筹指导安全隐患排查不扎实,整改不及时。如,省安委会于2023年7月对我县开展第四轮安全生产督导,发现我县涉及市场监督、住建、商科工信、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领域的26项安全隐患,在县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却没有发现这些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省安委会督导发现的26项安全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15)重点领域存在薄弱环节。如对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有“重罚轻教”现象。烟花爆竹违法案件2021年查处11起;2022年查处22起;2023年查处78起,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烟花爆竹危险性的认识。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民众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6.安全监督执法存在短板。2021-2023年县应急局分别办理行政案件28件、58件和146件,收缴罚金40.32万元、19.71万元和65.29万元。巡察期间共抽查48起案卷,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6)实施收缴、没收等缺失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文书。办结的8起案件中有5起没有下达任意一份行政强制措施(封存扣押)的执法文书,如芷江刘某烟花爆竹专店销售非法产品案缺失《查封扣押决定书审批表》《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审批表》《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28号调整案审委员会成员;二是2025年10月20日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审核,严格内审管控,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025年5月7日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8月10日印发《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谈话教育。

(17)审核审批流于形式。如华兴砖厂未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等20起案件中,有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参与人数不全、签名漏签,有的集体讨论时间在《案件调查报告》《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之前,有的《结案审批表》没有记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等条款,还有的存在《立案审批表》审核审批没有签署意见或时间、审核在后审批在前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核的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并开展培训,确保每一步骤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025年8月10日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严格规范法制审核流程,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并在执法培训会上集中学习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对于《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案件调查报告》《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结案审批表》和《立案审批表》等文件,必须完整记录参与人数、签名和时间,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附湘怀芷应急罚[2025]矿贸-2号案卷;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2025年8月10日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定期对审核审批流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8)行政执法证据不到位。如芷江白岩堰水电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等43起案件中,有的证据资料部分没有行政相对人和收集人签署意见或时间,有的没有下达任意一份保存证据的执法文书或证据制作时间和签署意见时间不一致,还有的甚至超过结案审批时间。

整改情况:1、完善证据收集程序。给执法大队和执法股室印发了《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在收集证据时,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证据的内容和目的,并请其签署确认,收集人也应在证据资料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以证明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执法过程中,及时制作并下达保存证据的执法文书,确保证据不会丢失或损坏。同时,在文书上明确标注证据制作时间和签署意见时间,以便后续审查和使用。

2、加强执法文书制作和管理。2025年10月20 日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和流程,确保所有执法文书都符合法定要求,提高其文书制作能力。

3、严格执法程序和时间管理。2025年5月20日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执法过程中相关用语,在执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法律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执法任务。对于超过结案审批时间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因各种原因导致超过结案审批时间的案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加强执法监督,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建立内部监督机制,2025年8月10日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19)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有件案存在行政处罚金额超过了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范畴规定、有法律条款使用不当等问题。如芷江镇窑湾塘村“4 - 11”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案(单位)处罚30万元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109条处罚基准“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上少于三十万元的罚款”的规定。4起案件《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依据法律条款适用不当,如,成某烟花爆竹专营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第四项而不是第二项。

整改情况: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2025年2月17日转发了《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湘应急发〔2022〕9号)。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2025年10月20 日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其对自由裁量权基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确保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基准规定。

3、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2025年8月10日印发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20)现场调查不扎实。如芷江田某烟花爆竹专卖店超量存放案等16起案件检查记录内容过于简单,记录中出现“约为”一词,描述现场事实不明确;湖南坤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等26起《案件调查报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记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条款适用的法律“条、款、项”记载也不全面。

整改情况:1、加强现场调查规范性。对所有案件现场调查进行严格规范,确保调查内容详尽、准确,避免使用模糊词汇如“约为”,确保每一项事实都有明确、具体的描述。2025年5月20日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明确现场调查程序,并发给相关股室进行学习。

2、完善《案件调查报告》的审核,确保内容全面,拟作出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准确地记载适用的法律“条、款、项”。2025年8月10日下发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严格规范法制审核流程,法制审核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严格审核。

(21)存在以罚代管现象,部分安全隐患问题反复出现。如烟花爆竹专营店超量储存问题2021、2022、2023年分别查处10、14、34起,治理效果不佳。肖某和李某烟花爆竹专卖店2021年至2024年,存在超量储存安全隐患每年都被处罚。同时还存在涉案物资管理不到位、案卷整理不规范、处罚公示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监管力度。县应安办于2025年4月28日、6月30日、7月1日分别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烟花爆竹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芷江侗族自治县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芷江侗族自治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排产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烟花爆竹专营店超量储存等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于反复出现问题的店铺,加大处罚力度。

2、加强涉案物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25年5月10日印发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涉案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出入库登记、保管、处置等环节的监管,防止物资流失或被盗用。

3、规范案卷整理。2025年7月20日印发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加强案卷整理工作,加强对案卷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4、加强处罚公示。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提高执法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执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下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已公布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22)班子分工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够明晰。虽然明确了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工作,但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未细化和明确。

整改情况: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一岗双责”要求。2025年5月28日调整县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分工,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的落实,确保每位党委委员都承担起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缺位

8.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23)“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2021年乡镇消防车辆维修费、保险费46.04万元、电子显示屏1.84万元,2023年支付皇后滩村七、八组滑坡地质灾害款11.03万元,无班子会议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5年5月9日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所有重大事项都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可查。

(24)党内决策监督不到位。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党委人事安排、评先评优、资金分配等重要会议未列席参加。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研究人事安排、评先评优、资金分配等重要会议,积极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重要决策事项进行事先沟通,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和监督。

9.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缺乏力度

(25)集中整治覆盖范围不全。制定的整治方案仅涉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两项内容,未将安全执法的列为整治内容。

整改情况:完善整治方案。将安全执法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新增的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能够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6)集中整治措施不具体。方案整体责任不明晰,措施不具体,缺乏对群风腐集中整治的有效指导。

整改情况:

1、对整治方案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2、制定具体措施。针对群腐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治措施。

(27)整治效果不深。集中整治仅停留在内部业务检查层面,发现的问题只是“物资没有及时发放到位”等浅层表象问题。

整改情况:1、坚持刀刃向内,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彻底摸排问题线索,并处理到位;2025年10月17日、10月30日两名同志因违纪分别被县纪委监委处于撤职和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继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县纪委监委有关规定和通报。

2、公众参与和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公众通过举报等方式参与监督,增强整治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0.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28)采购不严谨。2023年比武集训开餐费2.61万元未经电子卖场采购。2021年7月开展的工会活动篮球赛服装3.4万元,采购合同为2021年2月。

整改情况:1、加强采购管理规范性,确保所有采购活动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特别是要通过电子卖场等正规渠道进行采购,以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工会活动相关资料已整改完善。

2、加强教育培训。2025年8月11日组织学习《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怀化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活动的通知》(怀财购函[2023]150号)以及芷江县财政部门关于本辖区电子卖场管理文件等相关规定。

(29)固定资产未登记。2020-2023年购置防汛物资、更换显示屏等56.62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1、组织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财务室汇同救灾股(防汛)和应急指挥中心对防汛物资显示屏等进行核查,达到固定资产条件的转入固定资产。

2、2025年8月11日组织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制度,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0)差旅费管理混乱。存在虚报、重报差旅费,既租车又报交通费,既开餐又报伙食补助等问题,涉及金额0.62万元,出差存在逻辑错误,时间、地点与审批单不符,出差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

整改情况: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芷政办发[2020]4号)。

2、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组织办公室、财务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单据的审核,规范出差单的填写。经清理核查,相关人员退回虚报、重报差旅费等违规资金3440元。

(31)用餐不规范。2023年怀化比武期间违规报销开餐费5357元,超标准开餐475元。

整改情况:1、加强教育培训。2025年8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关于全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交纳工作餐伙食费的通知》(芷财行(2018)5号)、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接待办《关于明确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芷财行[2018]8号)、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解读(一)的通知》(湘管发[2024]59号),重点解读用餐费用报销标准、票据要求、审批流程等内容。

2、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开餐费用5832元。

(32)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格。存在发放工会福利、活动餐费、优秀奖金超标准等问题,涉及金额2.486万元,会费核算不精准,未足额缴纳,账务处理存在提前做账和跨年做账,往来款项未及时与单位行政清理结算,报账要素不齐全。

整改情况:1、2024年12月27日组织工会相关人员学习湖南省总工会印发的《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文件和《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湘工发(2024)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经费使用。

2、对发放工会福利、活动餐费、优秀奖金等超标准问题,立行立改,超标准发放的资金2.486万元立即退回,上交县纪委监委。

(33)项目监管缺位。审批不严,资金未按合同支付,2021年支付湖南衣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防汛物资74.36万元,合同约定付款为验收后支付90%,剩余10%一年内付清,2021年1月28日一次性全额付清。合同不严谨,智慧应急平台服务合同签署甲方是怀化市云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芷江分公司,盖章却是怀化市云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1、加强项目监管,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审批严格,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025年8月11日组织学习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芷办发[2019]2号)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教育。

(34)财务审核不严。2023年电费1.02万元,2021年建党一百周年活动奖金2.186万元无领导审批直接报账,2021年乡镇消防车辆保险费付款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发票少0.62万元。

整改情况:1、加强财务审核制度。对电费、活动奖金、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度,确保每笔费用都有明确的审批流程,防止未经审批的费用直接报账,确保每一笔费用都符合规定。2023年电费1.02万元,2021年建党一百周年活动奖金2.186 万元领导已完善审批。

2、核对保险费用付款与发票金额。对于乡镇消防车辆保险费付款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的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核对,查明原因,并对差额部分说明情况。

(35)报账附件不全。2023年支付泉城水业桶装水1.44万元,送水单签收人未签名,2月支付供水0.71万元只有支付凭证无原始发票。

整改情况:1、完善补充缺失附件。关于“2023年泉城水业桶装水1.44万元”,送水单签收未签名的问题已整改,经办人已签名;关于“2月支付供水0.71万元只有支付凭证,无原始发票”问题已核查并整改到位。

2、加强培训。2025年8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制度,充分认识到附件完整性的重要性,掌握正确的附件收集和管理方法,减少附件缺失的现象。

11.物资管理存在漏洞

(36)物资管理不到位。物资保管未落实安全措施,仓库消防设备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一楼大厅堆放一批贵重应急器材,未及时入库。

整改情况:1、加强物资安全管理。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对仓库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所有物资均按规范存放,配备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等。同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及时入库贵重应急器材。对于一楼大厅堆放的贵重应急器材,立即组织人员将其搬运至仓库妥善保管。

(37)调拨无审批手续。2023年无偿调拨给集中团寨消防设施68.85万元,2021年发放乡镇防汛备灾物资74.36万元,无分配明细和资产调拨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1、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制定调拨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

2、建立资产调拨台账。对调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调拨时间、资产名称、数量、价值、接收单位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编制分配明细表,根据调拨台账,编制详细的分配明细表,明确每一项资产的分配去向和使用情况,便于跟踪和核查。

3、经核实:消防设施68.85万元和防汛备灾物资74.36万元已按物资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分配及调拨,手续齐全。

(38)物资代储不规范。经抽查,芷江泉城水业代储能力不足,存在数量短缺、物资过期等问题;与芷江吉盛棉被加工厂签订的棉被代储协议不严谨,无规格、质量、单价及货款支付约定。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2025年8月发放完代储在芷江泉城水业的桶装水到各乡镇,不再与该厂签订采购合同和代储协议;2024年10月11日发放完代储在芷江吉盛棉被加工厂的棉被,以后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存储在应急局仓库内。

2、定期检查物资:定期对代储物资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质量、有效期等方面。督促代储企业对过期的物资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因过期而导致损失。

(39)账实不符。物资出入库未及时对账,经抽查比对,应急物资台账显示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棉被出库1500床,但财务明细账未体现支出。

整改情况: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办法,明确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等流程。

2、问题已整改,见2025年3月记账凭证128#救灾物资保障股物资出库资料。物资管理业务股室、财务和纪检监督部门紧密合作,每年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一次盘底对账,完善和更新管理台账,及时发现并纠正差异。

12.文风不严不实

(40)发文不规范。〔2021〕15号会议纪要,为党委扩大会议,文头为县应急局会议纪要,以行政代替党委发文,党政不分。

整改情况:加强文件管理,规范发文流程。完善机关公文处理制度,2025年8月5日印发机关公文处理制度,明确党委和行政的发文范围和职责,加强对文件内容的审核,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发布,确保文件内容准确、规范,符合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要求。

(41)规章制度不严谨。内部规章制度存在表述模糊、逻辑不严谨、与上级规定相冲突等问题。如,接待制度中“住宿标准为芷江宾馆、和平国际宾馆等”,无具体金额;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中“支出金额小于1万元的开支,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核,局长审批”,违反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精神。

整改情况:1、全面审查修订规章制度。组织专人对现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检查表述是否清晰、逻辑是否严谨、是否与上级规定存在冲突。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并分类整理。

2、加强培训和教育。2025年8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规章制度培训和教育,提高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2)党委会记录不规范。2023年党委会没有单独会议记录本,与班子会、干部职工会、视频会议等混在一个记录本,且仍使用活页本记录,会议名称不规范不明确,记录混乱。

整改情况:1、规范会议记录本的使用。立即为党委会配备单独的会议记录本,严禁与其他类型会议(如班子会、干部职工会、视频会议等)混用记录本。同时,禁止使用活页本记录,以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严肃性。新配备的记录本应明确标注为“党委会会议记录本”,并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2、明确会议名称与记录格式。在会议记录中,规范会议记录的格式,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要发言及决策等内容。确保记录内容清晰、准确,能够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待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对薄弱

13.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43)党委核心职能弱化,落实“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差距。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用业务会替代党委会进行研究部署。如,2023年关于执法大队长人选、2022年度人事考核及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事项研究,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形成决议。

整改情况:强化党委核心职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25年5月9日制定党委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党委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全面领导地位,禁止以业务会或其他形式替代党委会,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委会研究决策。

(44)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有的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率先发言提出方案后征求意见,民主决策不充分。如,2022年8月29日党委会上推荐正职人选,党委书记先提出具体人选,然后只征求是否同意。

整改情况:1、严格遵循党委议事规则,确保会议议程的民主性和科学性。2025年5月9日印发党委议事制度并严格执行。

2、加强会议管理,确保每位委员都有平等发言的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

(45)“三会一课”落实有欠缺。2023年未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以学铸魂学习交流讨论仅有3人讨论发言记录,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仅有学习内容,未见交流发言记录,2023、2024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不规范。党课资料造假,2024年存在两人共用一套党课材料,4月份为李某、杨某,6月份为曾某、肖某。

整改情况:1、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党员讲党课实施方案和党员讲党课计划安排表,要求每名党员严格按照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岗位、思想作风和理论、业务学习精心准备好“每月一课”。

2、规范2025年“三会一课”记录本的使用。

3、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46)开展批评不到位。2021年“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个别同志对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都是先扬后抑,批评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思想教育,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党章》中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认识,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开展批评。

(47)党费收缴不规范。2024年何某、谭某等党员的党费收缴存在四舍五入的情况,2023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没有党费收缴记录及测算表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1、明确党费收缴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确保党费收缴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对2024年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开展全面自查,对少缴的按照标准予以追缴,共补缴党费21元。

3、完善“三会一课”记录本上相关党费的收缴记录,规范2025年党费测算标准,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缴纳党费。

15.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8)党委任免干部程序不规范。2021年对黄某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没有充分讨论,班子成员没有逐一发表意见;2020年对杨某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局长首先发表意见,没有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1、严格规范党委任免干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与会成员对讨论事项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确保讨论过程充分、民主。

2、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按照“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即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

(49)股室负责人未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火灾防治管理股和灾害管理股负责人2019年7月任职至今未进行轮岗或交流,任职时间较长。

整改情况:1、修订和完善现有的轮岗交流制度,2025年8月5日印发机关股室轮岗制度。

2、根据相关政策要求,2025年10月16日调整火灾防治股和灾害管理股股长职务。

(50)专业人才缺乏。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油站、气站等危险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因自身专业队伍建设不足,均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方式进行。如:2024年6月开展的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及危险性较大的各类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均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

整改情况: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引进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完善专业人才结构,提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25年7月28日,10月17日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县委编办提交增加专业人才编制请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县委巡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对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而言,整改落实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局党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工作中。在后续工作中,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制定长期整改提升规划,融入日常工作流程,以久久为功的毅力,抓出成效,借巡察整改的东风,推动县应急管理局在党的建设、业务发展等方面实现质的飞跃,全面提升综合实力。

(二)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体系。聚焦整改工作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不仅要解决表面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根据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关于党委班子建设、管党治党作用、作风建设、日常管理、主责主业等重点领域问题,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方面下足功夫,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为县应急管理局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深化整改成效,助力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整改提升工作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用落实效果来检验整改情况。在党委班子建设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升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在筑牢安全防线方面,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研判,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在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上,发挥好应急指挥协调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应急演练策划,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深化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力量,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加强专业化年轻人才的选拔任用,规范安全监管人员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全方位发力,将巡查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全县应急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提供坚实的应急管理支撑。

打印 来源:芷江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