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0-29 16:0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5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县人民医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4月27日,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县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人民医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医院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医院工作发展。为确保整改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医院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院班子成员、院党支部、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后勤科负责人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巡察整改的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领导对照存在问题整改清单,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分管责任领导及直接责任人、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修订完善医院相关制度和规定,解决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的领导,管党治党,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履行职责使命,强化医德医风整治,全面从严治党,整治腐败与不正之风,加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党组织战斗力堡垒作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医院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先后召开党委会及党委扩大会议共8次,安排部署有关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将专项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刻认识巡察是党内“政治体检”,整改是必须完成的“政治答卷”,主动对标对表整改内容、目标、时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巡察反馈的4个大方面18个问题6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0个;制定的20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03条。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正在办理0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7项,挽回损失201813.5元,清退资金14719.69元,追责问责254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0人。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巡察整改不彻底

(1)上轮巡察反馈的“绩效考核仍只考核到科室,没有具体到科室医生和护士个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务会、党委会研究讨论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明确系数具体到科室医生和护士个人。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系数 1.5;其余职工系数 1.0,院方予以监督执行。二是我院下发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版)芷人医〔2025〕14号文件,以后的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文件内容执行。

(2)“违规支付住宿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二是组织院办、财务科经办人员对湘办发〔2024〕1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专题培训,贯彻落实差旅费报销及接待管理规范。三是财务科组织召开内部会议,明确规定报销住宿费必须提供合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四是违规支付住宿费已退回医院账户。五是由财务科牵头,对全院2024年度相关费用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有违规支付费用的现象。六是在以后的工作中,财务科要严格执行湘办发〔2024〕17号文件要求,明确省内公务接待禁止安排住宿费报销,强化来函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报账材料不备齐、不符合程序的坚决不予以办理报销。

(3)“工会专账名存实亡”。职工住院慰问、职工或者职工家属逝世慰问金均从单位行政账开支,未从工会账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明确要求职工住院慰问、职工或者职工家属逝世慰问金从工会账支出并长期坚持。二是组织工会小组成员学习《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会专账管理,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属于工会支出的账目从工会专账进行列支,杜绝属于工会的专账支出从行政账户上列支。

2、审计整改不到位

(4)县审计局对县人民医院2020年至2022年期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提及的“医院陪护床由个人经营”问题,医院以增加成本、解决下岗工人就业等理由没有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院务会,专题研究,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举措的管理。二是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协议),规范陪护床服务。三是加强管理和监督,重点督查陪护床的安全、质量,处理相关投诉等问题。

(二)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3、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

(6)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芷宣发〔2022〕19号)的相关内容。二是我院组织了22次党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强化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制定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强化学习教育,将建立健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摆在第一要点。三是规范学习流程,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7)未组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院周会,党委会,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纳入今年5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院周会、各党支部党员大会以及全院各科室(含行政部门)进行集中学习教育的内容,将该文件精神传达到医院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做到全员覆盖。二是关于其他上级文件及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并运用到自身实际工作中来。

(8)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工作的严谨性。二是我院认真制定医院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政治思想学习教育机制。三是我院对标县委相关文件,对存在漏学内容进行查漏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四是从2025年1月起,我院每月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方案党委书记签字、审定,每个班子成员准备发言材料,做好会议记录等资料要归档。

4、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

(9)领导班子分工未严格执行“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求,院班子分工中,由院长负责医院全盘工作,党委书记负责医院党委全面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召开党委会议,重新调整领导分工,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书记主持医院党委全面工作,院长主持医院行政、业务全面工作。三是落实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医院党委会议和院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委会议和院务会议各自的决策事项和范围。

(10)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后,院党委会仅仅是按照院务会的表决结果在形式上走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起,明确议事规则。召开院务会研究通过的议题,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需明确提出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二是2025年1月起,规范流程。党委会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按程序上报纪委监委,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系统纪检组成员参与讨论。三是2025年1月起,在党委会上决策时需充分讨论,形成独立决议。

(11)医院一直沿用2014年印发的《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职工奖惩办法》(芷人医〔2014〕23号),对医院的人事管理仍然由院务会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重新修订《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职工奖惩办法》,提交院务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后,正式实施。三是医院的人事管理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5、依法执业有差距

(13)病历书写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医务科组织全院临床医师系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二是对出现问题的各临床科室负责人27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三是医务科严格按照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对在架病历书写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PDCA质量管理,针对三级查房、抗菌药物管理及医患沟通告知等制度执行力度薄弱环节进行严查严控,确保质量提升,同时质控科持续完成病历书写环节质量及终末质量抽查,每个小组抽查每个科室5份病历,将病历环节质量缺陷统计并公示,将病历书写质量纳入科室季度质量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及时反馈、及时评价,持续改进病历书写质量。

6、落实上级政策有偏差

(14)有一住院患者重复收费。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组织院科两级人员认真学习《怀化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4)》政策文件,严格按照价格标准执行。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三是已将违规资金上缴医保基金账户。

(15)有一住院患者超频次收费。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组织认真学习《怀化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4)》政策文件,严格按照价格标准执行。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三是已将违规资金上缴医保基金账户。

(16)有一门诊患者超限定支付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组织学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 年)》文件内容。二是在医院HIS系统的药品字典栏目中,将医保药品进行医保限定的维护,并进行明确的标注,让医生开医嘱能够看到药品使用限制的提示,做到事前提醒。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的药品造成医保拒付的金额由开单医生承担。

(17)执行带量集中采购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检查。二是药剂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加强国家及省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学习,强化医院工作人员对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三是严格按照集采规定进行药品的报量和采购,做到应报尽报,应采尽采。四是加强采购管理,优先选择中选产品,杜绝采购非中选产品或低质高价产品。五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按国家集采政策,按时完成报量任务和集采任务。

(18)不认真分析本院实际采购使用情况,不仔细研究集采报量规定要求,存在多个品种采购量大比例超协议量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检查。二是药剂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加强对国家及省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充分认识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性。三是对本院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严格按照集采报量规定要求进行报量,确保报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四是加强采购管理,定期核查采购记录,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任务按期保质完成。五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分批次、分品种,根据历史采购量和实际使用量,上下浮动20%进行集中报量、集中采购。采购计划做到三方联审(采购申请人签字、药剂科主任签字、分管领导签字)。

(19)合理用药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科室住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使用率较高的各临床科室负责人27人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要求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开展日常工作,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强度和使用率。二是由科教科组织医务人员培训,贯彻执行国家卫健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三是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重点落实《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规范临床药学会诊制度,严守抗菌药物使用审批流程。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特殊药品使用需要有专家会诊并给出意见,填报申请单,医务科主任签字给出意见,再由院长签字同意才能使用,否则药剂科不予发药。五是从2024年第一季度以来,我院的抗菌用药使用强度持续且稳步地降低,已降至40DDD以下,总体由原2024年1月的55.71%降为2025年3月的34.11%,降幅达38.8%,可谓成效显著。

(20)品种遴选不适宜。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因为病人对头孢过敏,所以医生选择了左氧氟沙星,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科教科加大对临床医生及药师合理用药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对药品遴选及审核等专业技术水平。三是医务科采取流程管控与信息化干预,设置处方权限分级(如特殊药品仅限副主任医师以上开具),强化药师审方制度,对不合理处方退回并记录,每月公示典型不合理处方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随机抽取本院2025年10月份115份门诊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点评,其中不合理处方共5份,处方合格率为95.7%。

(21)不合理处方。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门诊医生为了减免患者的挂号费,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所以就开了两周的量,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落实《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处方管理规定》要求督查各诊疗人员门诊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持续完善院内处方点评制度,落实超常处方的处罚力度,甚至暂停诊疗人员执业行为。四是药师实时干预,药房对超疗程处方进行拦截,联系医师修改或补充说明,建立《不合理处方登记表》。

(22)用法用量不适宜。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遵行药品说明使用细则。科教科加大对医院临床医生及药剂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处方的调剂制度,对开具不合格处方,如用法用量不适宜等,药学人员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确认后重新开具,如严重不适宜/用药错误应拒绝调剂并按相关规定上报。现有台账显示,有17份处方被退还医生要求整改。四是通过全员培训以及加强审核机制,我院用法用量不适宜等情况逐渐减少。

(23)给药途径不适宜。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因为患者使用奥美拉唑效果不佳,就换成泮托拉唑注射液静脉用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要求给药途径要合理合规。二是组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针对高频使用药物(如激素、抗生素、质子泵抑制剂、外用药等)的适应范围持续强化培训,提升临床用药能力。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药剂科调配人员,拿到医生处方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开单医生,及时调整处方,保证处方的合理性,确保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7、以人民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树立不牢

(26)服务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增添轮椅4台、平车2台,改造无障碍通道,规范院内标识,引进信息化智慧运行系统,提升卓越医疗服务水平。二是医院组织全院600余人参加医务人员行为礼仪培训,提升服务意识。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通过调查、现场督查及党建办医德医风专项考核等形式综合评估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与服务态度,考核结果与科室、个人年终评优与职称晋升考核挂钩,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患者满意度达到97.5%。

(27)中药饮片超标加成销售,增加患者负担。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当时是因为药剂科工作人员输入系统时的疏忽,把价格输入错误,导致价格超标准加成,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检查,严格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全面升级医院信息系统(HIS)药品加成模块,建立批次自动计价功能模块,通过系统硬控制确保价格零差错,彻底消除人为操作误差。二是针对此类情况立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药剂科工作人员一一核对价格数据,确保价格合规。三是对多收取的资金上缴县纪检部门。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9、未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

(30)党委书记直接分管医院人事工作,与相关规定不相符。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教育。组织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开展“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专题学习培训,深刻领会规定内涵与要求,提升规范履职意识和能力。二是组织召开院党委会讨论研究,按照“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明确党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人事工作由党委委员杨儒铸分管。

10、形式主义整治流于形式

(31)2024年8月26日,印发的《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绩效工作实施方案》(芷人医〔2024〕19号)中“五、相关规定,第七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工资评估,对政治学习如学习强国积分不达标者按相应规定减少其绩效工资的发放。”与整治形式主义相关要求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临床科室主任专题学习《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等文件,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二是我院院务会研究决定立即废止芷人医〔2024〕19号文件。三是我院重新制订《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年终绩效分配方案》,不再将学习强国积分不达标纳入绩效考核。

11、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32)拆分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因医疗业务需要,分批建设或改造医疗用房,故空调采购和维保服务合同分批签订,不存在拆分嫌疑。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组织学习《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三是为了保障项目的合理合规,我院已对全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按招标采购流程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

(33)未进电子卖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核查,此情况在新冠疫情期间发生,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办函要求发热门诊建设必须快速整改到位。我院请示县领导并获审批同意,予以特事特办,走简易程序处理。二是组织学习《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湘财购〔2025〕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三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电子卖场采购业务培训,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整改。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湘财购〔2025〕29号文件精神,全省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34)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是因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严谨,对流程不熟悉,未认真审定合同内容。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检查。二是组织学习《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三是工作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根据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36)对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警示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情况,其中1人已被县纪委进行处理,1人已被县卫健局进行处理,因此我院对其余10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党内警告处分、记过处分以及政务警告。二是对以后的违纪违法行为者,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等文件,进行问责。三是通过系列整改措施,全院职工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自觉性显著增强。2025年,我院没有出现类似情况,有效维护了公立医院的良好社会形象。

13、采购存在风险隐患

(37)试剂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2025年以来,医院共开展试剂耗材遴选14批次,经纪检监察部门专项核查和资料复盘,所有项目均实现合同规范签字、必备协议齐全、资质信息真实一致,未发现任何违规问题。二是设备科全体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规范采购流程后,试剂耗材的质量管控成效显著,2025年采购的试剂耗材经临床使用验证,质量合格率达100%,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及退换货率较整改前下降;同时,廉洁协议书的全面签订和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双方的行为,未发生任何廉洁风险问题,保障了临床诊疗工作的安全性和连续性,维护了医院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和严肃性。

(38)设备采购不规范。虚假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因为当时设备科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工作繁多,对当时的材料审核不严谨,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当面指出询价审核不严、资料核查不细的问题。二是设备科全体人员加强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认真审核相关资料,专题培训后,设备科工作人员对采购制度的知晓率达 100%,询价核实、合同审核等关键环节的实操准确率显著提高。在2025年的采购项目中,询价对象资质核实耗时平均缩短30%。三是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2025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项目的随机抽查覆盖率达60%,通过核查询价记录、合同文件、验收报告等资料,未发现流程遗漏、责任缺位等问题。四是设备采购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升,2025年以来,医院共开展采购项目36项,同时建立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制度,每年年底对供应商进行打分,对资质造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供应商予以剔除,从源头降低了采购风险。五是规范采购流程后,多方比价机制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同时因询价真实、审核严格,采购设备的质量合格率达100%,保障了临床诊疗工作需求。

(39)政府采购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二是设备科全体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采购。三是健全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坚持规范为重的原则,把好采购审批关,并严格按照采购程序组织实施,加强现场监督,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有力保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增强采购透明度,避免操作的随意性,确保采购成为真正阳光采购。杜绝政府采购流于形式的问题再次发生。

(40)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二是设备科全体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采购。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对于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应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将缺失的信息补充完整。四是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1)药品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当年这两家公司已被淘汰,不在采购名单内,但是由于临床用药应急,病人至上,新加入的公司配送还没完善,导致紧急采购了一批应急用药,故没有签合同。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所有药品采购都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是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定期审查合同执行情况,确保采购流程合法合规。

(42)向已退出企业采购药品。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是因为当时年底时,没有把淘汰的公司名称及时更新,没有通知采购人员,导致采购人员还向已淘汰的公司采购,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及时更新配送企业名录,杜绝向已退出企业采购。三是加强内部监管,确保采购决策透明公正,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43)中药饮片招标资料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是因为当时的工作人员对招标采购流程不严谨,责任心不强,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学习《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药品代理公司招标流程,确保所有投标资料齐全、真实。

1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44)绩效、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停止发放不规范绩效。三是停止发放每人每月180元的伙食补助。

(45)会计凭证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其一是因为我院与某家政公司在2022年8月31日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两年,按月支付,属于正常履约,当时是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再次复印合同;其二是因为工作人员对电子卖场采购业务不熟悉,工作不严谨,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学习《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电子卖场内控制度》《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三是财会室财务人员通过自查自纠2024年会计凭证有无合同相关验收资料,发现没有类似问题存在。四是流程管控。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财务报销附件清单》,明确“无合同不付款、无验收不报销”。

(46)账款未直接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当时采购的商家没有发票提供,很多采购是在疫情期间的应急物资,商家为了避免来回跑的麻烦,所以要采购人员直接付款给商家,导致账款未直接支付商家,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廉政教育。二是组织学习《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医院因业务需要招标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实行招标集中管理,严格按照招标采购内控制度执行。单笔超1000元的支出必须对公转账,禁止现金支付。

(47)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因为外出进修人员所租赁的房屋是当地职工宿舍,没有房产证,所以开不了发票,导致没有凭证。对于此类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财会室财务人员自查自纠,对外出进修人员无任何凭证的报销住宿费进行核实,我院已无类似情况。三是主题党日活动以差旅费名义报销的中餐费已退回医院账户。四是财务科组织科内人员召开会议,明确规定报销住宿费必须提供合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五是开展专题培训教育,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8〕7号)和《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芷财行〔2018〕6号)文件内容。六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强化全流程监管,建立活动方案预审、预算联审、票据终审的“三审联动”机制,严控支出事由、审批权限、开支标准及票据来源。

(48)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三是无公函接待支付的高铁费已退回医院账户。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原则,无公函或审批单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五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监督检查,财务科严把报销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说明:根据上级规定,现已不存在公务接待事宜)。

(49)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补录资产,设备科联合财务科清查实物,补录固定资产卡片,对洁保安过滤器、搬运车、防护改造项目补办资产验收单。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修订《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新增资产需三方验收(使用科室、职能科室、财务科),工程类资产需附审计报告。

(50)工会账务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工会账务。按工会财经要求,2025年编制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三是对超范围发放的奖金退回工会账户。四是从2025年起医院的工会活动按要求制定好方案,有签到表和发放名册并附活动照片,在规定范围内发放奖金。

(四)关于党的组织建设还有待加强的问题

15、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51)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没有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党建品牌,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打造了医院临床党支部“医心向党·守护健康”特色党建品牌,设计了品牌标识,确定了品牌内涵和工作目标,以党建品牌创建为契机,把党建工作与医疗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共开展实践活动30余次,落实为民办实事共计12项,落实了医院“一站式服务”工程、健康访视和健康帮扶等多项民生项目,累计服务病患群众上万人次。二是2025年吸收入党积极分子9人,发展预备党员1人,党员转正2人。

16、选人用人不规范

(52)对招采办重要岗位人员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制定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避廉政风险。二是建立健全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完善招标采购流程。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四是医院加强对招标采购办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廉洁风险的发生。

(53)人员招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流程》,按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招聘流程。二是经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招聘人员时,需通过医院公示栏、医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确保信息覆盖更广泛的潜在应聘者。

(54)违规借调乡镇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建立县域型医共体。根据《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对长期借调的6名人员进行合理的人员流动并整合。

1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55)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5年以来,我院各支部书记各上一次党课,党员上微党课49次,邀请县纪委同志来我院开展警示教育1次。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及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把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考核。四是认真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及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秀票超过2/3。

(56)主题党日活动娱乐化。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5年以来,我院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30次。三是党委领导加强对医院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工作研究部署,党委书记亲自审定医院党委“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注重实效,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主题党日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安排,有效体现党性教育,突出政治性和严肃性。

(57)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党委领导加强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健全医院党委《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加强对该制度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三是提高政治意识,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基本程序(即一会四评)进行开会,要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各个阶段全程把关。四是会前给全体党员下发互评意见表,认真准备党员互评意见清单,互评意见要求符合实际,体现深入剖析和有“辣味”。如有发现存在应付敷衍和随意抄袭等问题的坚决要求党员本人重写。五是院党建办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指导与开会资料的提前预审;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书写的指导和审阅。

18、管理欠精细化

(58)内务管理不规范。党委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起,统一规范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实行专人负责,每次党委会按照会议内容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健全审核监督机制。健全会议记录审核机制,每次会议记录形成后,由相关负责领导进行审阅,并定期检查记录书写情况,确保记录书写符合规范,形成长效监管。

(59)重要资料未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流程和责任人。三是药剂科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对2019年以来药品采购票据、入库记录等资料已完成分类整理与归档,存放有序,彻底解决了资料散乱问题,实现了全流程可追溯、查阅便捷。四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定期检查资料完整性,确保所有票据和记录有序保存,资料遗失、无法溯源的风险已消除,便于追溯和审计。

(60)药品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药剂科加强药品管理,每月做一次药品定期检查,日常领发药品时药剂科工作人员会清理药品账目。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严格规范药品管理。

(61)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设备科组织全体人员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库房的划分要点及管理要求》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医疗器械库‘三色五区五距’管理”。三是设备科开展自查自纠,对全院的医疗器械进行规范管理。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62)耗材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设备科组织全体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耗材(试剂)管理制度》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耗材库房管理,过期耗材按照要求进行报损,严禁出现提前报损和报损不及时现象,出库时严格按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确保临床使用耗材在有效期内,保证质量和使用安全。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整改事项

(5)“体检费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开展催收行动。已收回某局体检费和某站体检费。二是财会室财务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核查其他单位或个人体检费长期挂账的问题,对6个欠款单位发送书面催收函,积极对接,确保催收到位。三是我院已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台账,按月通报超过12个月账龄款项并进行催收,截止目前已有6个单位超过时限,我院正在进行催收。

情况说明:我院已向欠款单位发送书面催收函,现只收回部分欠账资金。由于某些单位个别原因,欠账资金还未能收回,我院催收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12)超范围执业。

整改情况:一是医务科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制度的学习,深入推进医务人员执业、医疗技术准入等法律法规教育,遵循落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诊疗执业活动,严守依法办院,依法执业规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合理安排人员。三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与《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医院各部门尤其是临床医疗岗位存在的依法执业风险隐患进行针对性的督查,清查了207名医生的执业范围,其中有6名具有急救医学专业,已承担急诊急救任务,确保院内及院前急诊急救工作正常运行。四是对于该临床科室1人未取得专业培训资质问题,该临床科室1人已向院方递交进修申请及审批表,我院拟派该临床科室一名医师前往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进修学习。

情况说明:拟派该临床科室1名医师前往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进修学习,由于在一次检查中,发现膀胱处长有肿瘤,现在在广东省肿瘤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24)未严格落实药品配送企业逐年减少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药剂科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湘卫药政发〔2020〕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逐年减少配送企业规定。二是严格评估企业。遵照原配送公司准入与淘汰制度,结合年度评估的方式持续优化配送体系,确保2026年药品配送企业精简至10家目标(专供的深圳市核海德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怀化市龙形医用气体有限公司除外)。

情况说明:因为我院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的合同到2025年12月31日到期,所以精简药品配送企业的工作要到2026年1月执行。

(25)医疗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能,提升医疗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以核心制度考核细则为标准,按计划抽调临床科室主任参与全院诊疗科室安全质量持续督查,以查促改,以改提质。二是加强培训医务人员临床专业技术及应急处理能力,提升专业水平,优化诊疗方案,深入推进专科能力建设,强化多学科会诊制度保证患者诊疗救治安全。三是优化医患沟通,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及告知制度,规范沟通流程,提升有效医患沟通质量。对高风险、诊疗技术高风险人群做好重点全面沟通。设立院内投诉专岗,及时回应患者诉求(如24小时内初步反馈)。完善医疗风险预警系统,对潜在的风险隐患及时予以干预及排查。

情况说明:未办结的事件正在合法合规走法律程序。

(35)对长期不在岗的编内人员处置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务会、党委会研究,决定上报局党委,加强调度,根据相关文件及时对杨某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二是2025年7月9日,通过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我院在2025年7月9日和杨某解除人事关系,并依法依规向其追偿相关资金。维护了医院合法权益,形成了“有纠纷依法办、有问题及时改”的处置模式。三是2025年8月1日,全院开展专项自查,未发现其他长期不在岗、脱岗未处置等违规情况,自查覆盖率达 100%。四是整改后,全院职工离岗、辞职、请假等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医院人事制度的执行率从整改前的 75% 提升至 98%。建立“脱岗预警机制”,对连续3天未到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自动触发核查流程,2025年至今未发生一起类似长期脱岗未处置事件。

情况说明:2025年7月9日,通过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我院在2025年7月9日和杨某解除人事关系,扬某向我院支付违约金及相关一次性费用分两笔支付,第一笔于2025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于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2025年7月29日,杨某向我院支付第一笔违约金,直至2025年10月22日,杨某一直未支付第二笔违约金,我院已向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申请事项:1、强制被执行人杨某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违约金及相关一次性费用;2、强制被执行人杨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交办的立行立改办理情况

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3个,我院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交办的信访件数无。

七、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院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尚未完全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定期研究调度,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不留死角。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拓展整改成效。紧盯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用力、精准发力。深化运用“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进一步细化阶段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长效。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将巡察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密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内涵式发展上来,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化人民医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6828492;邮政信箱: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东紫巷443号;电子邮箱:5654464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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