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9月5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重点领域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5年4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面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巡视巡察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落实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全县医疗卫生系统重点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正军任专班班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长云任专班副班长,其他班子成员、各相关股室室长、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县卫健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导检查和情况汇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正军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整改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全县医疗卫生系统重点领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202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卫健系统巡察整改台账表》,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截至10月30日,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20个问题,分解到医疗机构27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具体问题270个,整改完成率99.63%。通过巡察整改,开展医保基金自查,总计退还违规收费、重复检验检查医保基金83.5万元。全系统针对工程项目存在风险、专项治理有差距、专业队伍建设有差距等问题共出台管理规范性文件14份,各医疗单位完善相关制度247项,挽回经济损失17.99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务处分31人次,其中县纪委处分27人次,县卫健局处分4人次,组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5人次,谈话提醒353人次,其中县卫健局组织、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参与谈话提醒150人次,各医疗单位组织谈话提醒201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采购不规范
1.问题2:未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深挖根源,树牢责任意识。艾头坪卫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药房主任及财务联络员为成员,全面核查问题。经核实,确认卫生院存在设备采购中缺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关键文件的问题。问题根源在于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相关人员对采购合同的法律效力认知不足,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及合规意识薄弱,导致执行环节流于形式。二是规范流程,筑牢采购防线。全县各医疗单位已严格依据《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管理规定(试行)》(芷卫〔2023〕15号)第二十七条要求,重构采购审核流程:采购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资质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经销商公章确认真实性;同时规范合同签署管理,明确采购合同与协议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标注签署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一律不予执行,从流程上杜绝合规漏洞。三是强化培训,提升合规能力。县卫健局已于2025年10月14日对全县各医疗单位院长及财务联络员开展财务业务专题培训。培训邀请财务、审计领域专家及实务工作者授课,重点解读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要求,通过案例分析讲解采购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风险点,切实提升参训人员对采购合规性的理解与实操能力,从人员能力层面保障制度落地。
2.问题2:入库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人验收”制度,规范验收流程。针对原验收程序不规范问题,麻缨塘卫生院已全面推行“双人验收”制度,所有药品、医用耗材到货后,必须由两名验收人员共同现场验收,分别对药品、医用耗材的品规、数量、外观、包装及随货单据进行核对。同时,麻缨塘卫生院已制定《药品、医用耗材验收标准操作流程》,明确双人职责、验收步骤、异常情况处理机制,杜绝单人验收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二是强化验收人员管理,提升岗位履职能力。为进一步筑牢入库质量防线,麻缨塘卫生院建立验收岗位定期轮岗机制,对药品、耗材验收人员实行计划性轮岗,避免长期固定岗位可能产生的监督盲区;同时加强验收人员岗前培训与常态化考核,重点培训验收标准、质量核查要点及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提升验收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专业能力,确保验收工作规范、严谨、无疏漏。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3.问题2:价格偏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行阳光采购,规范交易流程。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已严格依据《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管理规定(试行)》(芷卫〔2023〕15号)及《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3〕43号)第五条要求,实现医用耗材采购全流程透明化:面向患者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全部通过“招采管理系统”完成采购与公开交易,杜绝线下议价、暗箱操作;同时严格落实“零差率”销售政策,采购价即为销售价,从源头压缩价格虚高空间。二是深化带量采购机制,强化价格管控。按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政府组织、平台操作”为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针对一次性使用留置针、真空采血管等乡镇卫生院常用耗材,建立常态化价格监测机制,实时比对县域内医疗机构采购价与县外基准价;严禁非集采目录内产品违规加价采购,通过批量采购降低单价、控制医疗成本,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4.问题2:询价真实性存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压实责任意识。针对罗旧镇中心卫生院医用胶片打印机采购违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专项批评教育,明确违规后果与整改要求。同时,以该案例为典型,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询价不规范、程序倒置等问题的风险隐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采购制度,从思想层面杜绝同类问题复发。二是规范询价流程,杜绝程序漏洞。全县各医疗单位已重构询价采购管理体系,明确“三严禁、三必须”要求:严禁“一单多章”,必须由不同供应商独立出具含报价明细、资质文件的正式报价文件;严禁询价记录缺失,必须完整留存询价时间、方式、参与供应商信息、报价内容等过程性资料,每家供应商报价文件单独建档备查;严禁程序倒置,必须严格区分申请审批、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验收付款等环节,未签订正式合同前,严禁开展送货、入库等实质性采购行为,从流程上保障询价真实、采购合规。
(二)反馈问题:管理不够精细
5.问题3:一是档案管理不完善。
整改情况:全县各医疗单位严格遵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管理规定(试行)》(芷卫〔2023〕15号)要求,全面补全档案管理短板:一是建立规范台账。明确所有卫生院必须建立药品耗材试剂“入库-出库-效期管理”全链条台账,确保物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记录要素完整;二是落实专人管理。将台账登记、效期监控、设备档案归档等职责明确到具体岗位,杜绝管理真空;三是针对个性问题精准整改。水宽乡卫生院已建立院领导带队的“定期+不定期”现场核查机制,重点检查近效期与过期耗材处置记录;麻缨塘卫生院已对所有设备全部建立《医疗设备维护档案》,涵盖采购、维保、报废全周期信息;岩桥镇卫生院已进一步完善药品入库台账,补齐历史记录缺口,实现档案管理体系完整有序。
6.问题3:药品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储存养护,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各医疗机构严格遵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管理规定(试行)》(芷卫〔2023〕15号)要求,全面优化药品管理:配强管理力量,药库(房)均明确专(兼)职养护人员,定期检查药品状态,对过期、发霉、破损等问题药品及时封存登记并按规处置;整改个性问题,牛牯坪乡卫生院按内服、外用、功效、基药与非基药分区摆放,并设明显标识;五郎溪卫生院实行西药、中成药、内服药、外用药分区分类分柜存放并设醒目标识;五郎溪卫生院已配备阴凉储存设备,建立温湿度日监测台账,确保阴凉储存药品达标;上坪卫生院整顿中药房环境,规范饮片货架配置,建立每日清查记录,杜绝窜斗与杂物堆放;严控质量源头,要求所有中药饮片必须附带合格证,无合格证产品一律不予入库。二是严格盘点管理,实现账实动态相符。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上述文件规定的库存盘点制度:每季度开展药品全面盘点,详细记录盘盈盘亏情况,深入核查差异原因并明确责任,经院务会审批后完成规范处理;县第二人民医院针对疏风解毒胶囊账实不符问题,全面清理库存药品,按程序处置问题药品,同步完善有效期预警台账,目前已实现药品账实完全相符,确保药品数量清晰、管理可控。
7.问题3:设备管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设备日常运维,补齐运行保障短板。各医疗机构严格遵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管理规定(试行)》(芷卫〔2023〕15号)要求,明确设备管理专人职责,重点完善关键设备保障:杨公庙卫生院为化验室冷藏柜配备符合标准的温湿度监测装置,建立“每日记录、定期分析”的温湿度台账,确保设备运行环境达标;罗旧镇中心卫生院对经颅多普勒、生化分析仪开展专项清查,同时对因工作疏失导致设备盘点异常的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并依规启动资产处置程序,杜绝管理疏漏。二是规范设备定期校准,保障计量使用合规。各医疗机构已全面建立医疗设备“一机一档”,档案涵盖设备基本信息、采购文件、验收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及校准证书,确保全周期可追溯。罗卜田乡卫生院针对戥子秤等需强制计量的设备,制定年度校准计划,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开展周期性校准,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设备计量准确、符合医疗服务规范。三是落实资产动态盘点,严防资产流失风险。为解决设备账实不符问题,2023年11月县卫生健康局引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对卫健系统固定资产开展专项审计;并依据审计建议,严格执行《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芷政发〔2021〕5号),明确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明细台账,实行“每月动态更新、年底全面盘点”机制;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产,严格按规定履行处置程序,确保资产台账、财务账目与实际库存“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反馈问题:病历书写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问题根源,开展专项核查整改。三家涉事卫生院分别成立“病历问题专项整改小组”,对巡察指出的杨某、罗某、沈某3份问题病历进行深度复盘,明确病历书写人、审核人的责任边界,对涉事责任医师进行约谈与警示教育。同时,以点带面开展全院病历自查。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病历书写水平。县卫健局组织全县乡镇卫生院开展“病历书写规范专题培训”,邀请县级病历质控专家授课,重点讲解病历首页填写、病程记录描述、鉴别诊断撰写及检查结果分析等核心内容,三家涉事卫生院全员参训。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压实病历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病历书写的二级审核制度,完善病历质量管控流程。制定详细的病历书写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定时限,确保医务人员有章可循。将病历质量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核心指标,对出现问题病历的个人扣减绩效分值,同时将病历质量与科室评优、个人职称晋升挂钩,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目前,冷水溪乡卫生院对首次发现病历书写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1人。竹坪铺卫生院对首次发现病历书写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2人。艾头坪卫生院对首次发现病历书写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5人。
(四)反馈问题:工程项目存在风险
9.问题6: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问题溯源,推进专项整改。开展项目全面核查,组织三道坑、板山、梨溪口、碧涌镇中心卫生院对2017-2022年涉事项目进行“穿透式”复盘,重点核查合同签订、预算编制、工程量核算等关键环节,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时限。落实资金清退与责任追究,碧涌镇中心卫生院针对门诊大楼修缮项目超标准结算问题,督促施工方已退还工程款6.83万元;板山卫生院装修改建项目违规部分,施工方已退还工程款5.19万元。县卫健局机关纪委对4家卫生院项目责任人开展约谈批评教育,共计约谈4人,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岗位职能配置,碧涌镇中心卫生院设立“政府采购专员”岗位,明确其负责项目从立项、采购、实施到验收归档的全过程监督,同步规范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每一项工程资料完整可追溯。二是健全制度体系,规范项目流程。出台了《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项目建设规范管理的通知》(芷卫党〔2025〕11号)专项管理文件,将项目管理划分为前期准备、实施推进、验收结算3个阶段,明确立项备案、预算编制、采购招标等10项核心程序,细化各环节操作标准。开展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全县医疗机构项目、财务、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系统学习《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怀化市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等文件,重点解读“50万元以上项目须招投标”“工程量签字确认要求”等核心条款,确保人员懂规范、守流程。建立承诺与监督机制;三道坑、板山、梨溪口、碧涌镇中心卫生院已承诺今后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先预算后实施、按标准采购、依流程验收”;县卫健局将项目合规性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每季度开展随机抽查,对违规操作行为“零容忍”。
10.问题7:询价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岩桥镇、罗旧镇、晓坪等相关卫生院针对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分析问题根源并上报至县卫健局纪检监察室,同时在全院开展工程项目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针对问题进行逐一整改。晓坪乡卫生院已确立由院务会审议通过、报请卫健局审批、三方询价、确定施工方、签订合同、完工验收的流程。罗旧镇中心卫生院制定本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计划、询价、合同、施工、验收等采购流程,杜绝程序倒置且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可追溯。县卫健局机关纪委已对涉及项目进行了调查核实,梳理违规问题,对相关项目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及批评教育,共计约谈28人。二是制定措施,规范询价程序。岩桥镇、罗旧镇、晓坪等卫生院今后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怀化市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芷财购(2022)4号)《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结(决)算管理办法》(芷政办发(2025)3号)《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项目建设规范管理的通知(芷卫党〔2025〕11号)》文件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三方及以上询价或公开竞价,确保程序合法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内定施工单位、虚假询价等行为。
11.问题8:工程数量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靶向核查,闭环整改。麻缨塘卫生院成立专项小组,实地复测窗套门套工程量(实际52米),核减虚报4米费用,追回资金815.4元并缴入廉政账户;大树坳乡卫生院核实护士站办公桌数量不符,正联系施工方退款;艾头坪卫生院彻查时控开关,确认实物存在并留存影像、上报情况说明。县卫健局机关纪委核查相关问题后,约谈责任人28人。二是规范流程,强化验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项目建设规范管理的通知》(芷卫党〔2025〕11号),明确“业主单位初验→卫健局审核→多部门现场验收”流程。大树坳乡卫生院已明确要求验收记录含尺寸、数量等细节,同步归档结算资料与固定资产登记;麻缨塘卫生院已要求施工方留存隐蔽工程、关键工序记录,作为验收结算依据。三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各卫生院专题学习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卫健局制定的芷卫党〔2025〕11号文件,麻缨塘卫生院明确询价需3人以上签字确认;艾头坪卫生院要求限额以上项目公开招投标,加强人员培训;大树坳乡卫生院已安排专人全程管理项目。各单位均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作为结算重要依据。
(五)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2.问题10:会计凭证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支付全流程。全县基层医疗单位严格执行《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芷卫党〔2025〕7号)文件要求落实“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前置要求,政府采购、药品耗材及设备购置须符合《怀化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2年版)》,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或公开招标等合规方式采购,并签订正式合同及《廉洁购销合同》。建立“三级审核”支付机制,支出需经“财务联络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复核、院长终审”,审核时须查验支付申请单、合规发票、合同、明细清单、询价记录、验收单等全套附件;所有款项通过对公账户转账,严禁转入个人账户代付,付款后回单需与凭证对应归档。二是强化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各基层医疗单位依据《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推进会计档案“规范化、系统化”管理,要求会计凭证及全套附件及时、完整归档,建立档案借阅、移交、销毁登记清册。其中,楠木坪镇中心卫生院加强与会核中心衔接,确保支付信息与档案同步,同时建立财务风险日常监测机制,对支付审核、票据管理、档案归档等关键环节常态化自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三是深化问题整改与责任落实。大树坳乡卫生院、楠木坪镇中心卫生院等单位,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围绕支付流程、档案管理等重点内容强化学习;县卫健局会核中心对乡镇卫生院近年账务开展排查,梳理潜在风险点,对涉事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压实岗位责任,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13.问题11:未直接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抓对公支付制度落地。自2023年11月起,芷江县卫健系统全面实行银行代发,严格遵循《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支出审核需集齐支付申请单、发票、合同、询价记录、验收单等全套附件后,通过对公账户支付,严禁资金转入财务联络员个人账户代付,付款后回单需与凭证对应归档。其中,大垅卫生院成立专班核查2023年7月资金转入龚某个人账户的原因及流向,明确责任;竹坪铺卫生院已全面核查2022—2023年村医工资、公卫资金支付情况,确保所有财政资金、劳务报酬均已经支付到村医个人账户。二是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全县基层医疗单位依据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支付审批内控机制。竹坪铺卫生院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修订院内审批制度,明确支付必备附件清单;大垅卫生院严格执行“经办人申请-科室审核-财务复核-领导审批”多级审核程序。同时,各单位已加强与会核中心协作,确保支付凭证齐全、依据充分,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可审计,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三是强化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为提升系统财经管理能力与风险意识,县卫健局于2025年10月14日组织全县基层医疗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会计法规、审计要求等核心内容,通过专家授课与案例研讨,重点强化三方面能力:明确经济职责法定内涵与责任边界,增强依法履职自觉;提升预算、资产、内控等领域的理解与应用能力,精准识别风险;强化决策中的财务思维与合规意识,确保重大经济决策科学合规,防范经济与责任风险。
14.问题1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核算标准,规范科目列支。全县基层医疗单位严格执行《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杜绝铺张。针对村卫生人员会议餐费误计入“公务接待费”问题,岩桥镇、罗卜田卫生院组织专题学习,清晰界定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与审批程序,明确内部会议、培训用餐需在“会议费”“培训费”对应科目列支,确保核算精准合规。二是严格报销审核,细化流程管控。各基层医疗单位依据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内部公务接待及会议管理制度,细化“事前审批—标准控制—报销审核”全流程。其中,公务接待须提供公函、审批单及费用清单,会议用餐须附会议通知、签到表及预算单据,严禁跨年度、无依据、超标准报销;财务及会核中心需对支出事由、票据、附件严格审核,不合规支出一律不予受理,从源头阻断违规报销。三是强化票据审核,落实问题整改。明确所有报销凭证须真实、合法、完整,票据内容与实际活动逻辑一致,严禁白条、虚假发票或虚构事项报销。罗卜田卫生院自查2021-2023年账目,更正错误列支科目,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岩桥镇卫生院将巡察反馈的违规接待费用全部退回。两院约谈相关责任人4人次,并就问题性质、整改情况形成书面说明,报送县卫健局机关纪委。
15.问题1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标准,夯实资产核算基础。全县基层医疗单位严格执行《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将“专业设备单价≥1500元、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且使用年限超1年”的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县卫健局已于2023年11月引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与往来款项开展专项审计,并依据审计建议指导各单位健全资产台账、厘清资产底数,确保新增资产凭发票、合同同步登记,实现账实一致。二是规范流程,严控资产采购关口。严格落实《怀化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湘财购〔2025〕29号)及《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管理规定(试行)》(芷卫〔2023〕15号),坚持“计划采购、定额供应”原则,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系统”实施采购。资产购置严格按审批权限执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报销时须同步提交资产验收单与入库凭证,从源头规范管理。三是动态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各基层医疗单位依据《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芷政发〔2021〕5号),落实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明细台账,实行“每月动态更新、年底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产,按规定及时履行处置程序,确保资产台账、财务账目与实际库存持续“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防资产流失。
16.问题1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差旅审批流程。各单位依据《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内部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再报销”流程。明确所有出差须提前填报《出差审批单》并经领导签字批准,财务报销时须核对审批日期与出差日期是否一致,对事后补批、无审批凭证的差旅费用一律拒绝支付,从源头杜绝审批滞后问题。二是严格差旅票据审核。全县基层医疗单位严格落实《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行〔2024〕1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及虚假报销。强化报销附件管控,要求必须提供真实票据、行程佐证(如车票、住宿记录)及审批文件,实行“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领导终审”三级联审。针对具体问题:新店坪镇上坪卫生院核查杨某2019年7-9月差旅费事后审批问题,现已责成其退回相关费用,并对涉事责任人进行约谈;五郎溪卫生院核实邱某2023年3月14日差旅费重复报销问题,邱某已退回120元重复费用,卫生院同步约谈相关责任人。
17.问题15: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强化往来款项审计监督。县卫健局引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各乡镇卫生院往来款项开展专项审计。依据审计建议,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应收款管理制度,成立清账专项小组,对已核销及存续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收,并建立备查台账;针对工程款、医保款等专项往来,明确定期对账与及时结转要求,将长期挂账问题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款项去向清晰。二是健全机制,规范应收款日常管理。全县基层医疗单位严格遵循《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应收款明细台账并实行“每日更新”机制,全面加强款项管控。具体落实三方面要求:严控“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新增规模,从源头减少款项挂账;对已产生的应收款项及时催收,定期核对余额,确保账实一致;实行“担保人负责制”,明确“谁担保、谁负责”,有效防范坏账风险。三是靶向整改,推动问题闭环解决。针对麻缨塘卫生院预支杨某1.5万元退休工资长期未收回问题,将其列为重点整改事项,开展专项核查与追缴工作。目前,该笔1.5万元预支款项已全部收回,实现问题闭环整改。
(六)专业队伍建设有差距
18.问题16:岗位设置与人员匹配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筑牢管理根基。修订并印发《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人事人才管理的十五条措施》(芷卫党〔2025〕17号)、《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芷卫党〔2025〕18号),从制度层面明确岗位设置标准、人员准入条件、资质要求及流动程序,推动卫健系统队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全面摸底清查,优化人力配置。组织县乡医疗机构开展编内、编外人员专项摸底,建立全域人员信息台账,精准核定岗位1777个(其中医629个、药95个、护710个、技152个、管理47个、业务辅助144个),为人力资源科学配置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指导县第二人民医院通过内部调配补充理疗科医师,实现“无假日门诊”与中午不间断服务;推动县妇幼保健院完成3名B超、检验科室人员转岗培训并充实临床一线,初步缓解科室间人力忙闲不均问题。三是严抓资质准入,防范执业风险。明确2027年底前,全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对应执业(职业)资格,未达标人员一律按待岗处理并转岗至业务辅助岗位。目前,公坪镇卫生院已将1名资质不符的辅助科室人员安排至县人民医院参加进修培训,药房岗位资质不符人员调整至护理岗位,有效杜绝无证上岗风险。
19.问题18:人才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制定并严格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明确所有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继续教育。鼓励医务人员参与“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培训费用按“卫健局50%、派出单位40%、个人10%”比例分担,同时要求培训合格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2年,稳定基层业务骨干队伍。二是拓宽引才渠道,充实人才力量。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定期到县内医疗机构坐诊、带教,带动专科发展与学科带头人培养。主动对接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目前已为县中医医院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1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引导人才扎根。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制度,明确绩效补助标准:乡镇卫生院人员取得中级、副高、正高职称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5000元一次性补助;县直医疗机构人员取得副高、正高职称的,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一次性补助。此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生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任乡镇的,按中级职称300元/月、副高及以上职称500元/月发放绩效补助,并在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扎根基层。
20.问题19:违规返聘退休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推动立行立改。严格对照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返聘退休人员、违规借调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系统返聘人员开展全面清查与规范整治。其中,麻缨塘卫生院已按要求将返聘退休主治医师向某从收费室岗位调整至门诊医生岗位,严格履行“一年一聘”职责;上坪卫生院对以“保洁员”名义规避政策、违规返聘的退休门诊医生予以解聘,彻底纠正“挂名顶岗”问题。二是明确返聘标准,规范聘用程序。为发挥退休高级专家作用、杜绝违规行为,明确返聘范围仅限于“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技精湛”的退休人员,重点助力特色专科建设与人才带教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单位自费、一年一聘、累计聘期不超过三年”的管理制度,确保返聘工作合规有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控返聘入口。要求各医疗机构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返聘非急需岗位退休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返聘的,必须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报县卫健局备案,从源头堵塞返聘管理漏洞,防范违规问题反弹。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五、交办的立行立改办理情况
无
六、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七、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为深化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下一步,县卫健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聚焦“清零见底”,推动整改工作“标准化”。对已完成整改事项,逐一对标评估、审核销号,确保整改真实有效、资料完整归档;对复杂疑难、需长期推进的“硬骨头”问题,制定专项整改计划,明确阶段目标与推进时限,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整改闭环。同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根源,主动排查新领域、新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隐形变异”或反弹情况。
(二)聚焦“系统施治”,促进整改成果“制度化”。系统梳理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管理规定》(芷卫〔2025〕13号)、《芷江侗族自治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一岗双责”的通知》(芷卫党〔2025〕8号)、《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人事人才管理十五条措施》(芷卫党〔2025〕15号)等文件,汇编形成制度手册。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执行监督、严格考核评价、注重结果运用,确保制度标准落地见效。
(三)聚焦“风险防控”,实现监督管理“常态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在药品使用、近效期药品管理、中药饮片加成等关键领域设置监测预警指标,实现智能监控、主动发现风险;拓展审计覆盖范围,对重点部门、项目建设、关键岗位开展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完善投诉举报平台,优化处理反馈流程,构建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协同发力的监督体系。
(四)聚焦“能力提升”,筑牢事业发展“规范化”。针对巡察暴露出的“以人民为中心”意识不牢、采购不规范、管理不精细、专项治理有差距、病历书写不严谨、工程项目存在风险、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专业队伍建设薄弱等短板,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结果运用。持续推进医疗服务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弘扬职业精神,选树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行业环境;将整改成效融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医疗机构科学决策与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聚焦“责任贯通”,保障整改成果“公开化”。县卫健局党委持续扛起主体责任,各医疗单位党委(党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定期研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整改长效保持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后续整改措施,主动接受干部群众与社会各界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6822134;电子邮箱:zjxwjj68221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