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怀化市大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新增喷漆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1-28 16:21

怀化市大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怀化市大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新增喷漆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原厂区内扩建一条喷漆工艺生产线,其中环保投资2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油漆车间、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在你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做好施工期、营运期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保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实施改造。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你公司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塑烘干废气与喷漆废气统一收集后,经过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新增喷漆设备及风机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你公司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取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加强水环境防治: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措施处理后作为厂内绿化用水,不外排;喷漆房水帘喷台及废气处理装置的产生的废水,经隔油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一般固废中的金属屑,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喷塑房产生的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物质燃烧后产生的炉渣及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经除尘后产生的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胶桶、废润滑油、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经专用容器收集后统一在危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按新标准执行。

四、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五、由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8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决定                                                                    

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8日印发  


打印 来源:芷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