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大土壤保护力度,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环境保护厅《关于产粮(油)大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7〕217号)文件要求,结合芷江实际,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局与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制定了《产粮(油)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经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局 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5日
产粮(油)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
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县域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生态安全,确保粮油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环保部、农业部《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6号)的规定要求与部署安排,按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及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环境保护厅《关于产粮(油)大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17〕2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规定要求与部署安排,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大力推进高效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模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生态环境安全、幸福和谐的新芷江县而奋斗。
第二章 县域土壤环境现状
2.1土地利用与农业产业发展现状
2.1.1土地利用现状
芷江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中部。地理位置介于北纬27°04′12″~27°38′24″、东经109°17′31″~109°54′49″之间。地处武陵山南麓、雪峰山西脉与云贵高原东缘的结合地带。全县区域总面积2098.9平方公里,折合314.84万亩,约占怀化市总面积的7.62%。区域总面积中,山地1273.44平方公里,丘陵620.97平方公里,岗地93.33平方公里,平原63.14平方公里,水面48.02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县总面积60.67%、29.58%、4.45%、3.01%、2.29%。
全县总面积2098.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5.7万亩,占12.72%;林地面积193.59万亩,占61.48%,森林覆盖率达70.1%;水域面积7.34万亩,占2.33%。我县主要稻田土壤类型有浅黄泥、黄泥田、酸紫泥、青隔酸紫泥、青泥田等55个土种。成土母质有:砂岩类残积物、泥岩类残积物、坡积物、洪积物和冲积物五大类。一级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2.76%、二级耕地占17.98%、三级耕地占10.27%、四级耕地占16.04%、五级耕地占17.72%、六级耕地占21.38%、七级耕地占3.85%。
2.1.2农业产业发展现状
芷江县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山区农业大县,全县206个行政村,3155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34.17万人。水稻常年种植面积在30万亩左右,怀化市大约70%的大米由我县供应,是怀化市名副其实的“米袋子”,粮食安全生产极其重要。区域内温、光、水、土等自然条件非常适宜农业生产。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县形成了优质稻、畜牧、柑桔、蔬菜、烤烟等九大农业支柱产业。芷江是怀化市重要的粮食、蔬菜商品生产基地和粮食外销大县,“芷江米”、“芷江鸭”、“芷江冰糖橙”、“高山葡萄”等一批特色品牌俏销全国各地。
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076162万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128万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428502万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407532万元,增长7.3%。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0743元,增长7.2%。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22.3∶39.8∶37.9。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6.9 %、40.5%和42.6%。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8.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8.4%。
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1.83万亩,其中稻谷播种面积44.97万亩,增长3.8 %,玉米播种面积16.17万亩,增长6.4%。豆类播种面积1.7万亩,增长8.7%;薯类播种面积5.16万亩,下降32.3%;全县油料种植面积18.47万亩,增长0.2%;蔬菜种植面积19.46万亩,增长16%。全县粮食总产量20.71万吨,其中,稻谷产量18.88万吨,增长3.9%;玉米产量4.58万吨,增长7.2%;薯类产量1.58万吨,下降38.8%。全县油料产量1.58万吨,增长0.1%;蔬菜产量19.99万吨,增长23.5%;水果产量17.61万吨,增长8.9%。
全县出栏肉猪40.11万头,增长4.7%;牛出栏1.12万头,增长0.9%;羊出栏头数3.36万只,与去年持平;家禽出笼744.8万羽,增长1%。全年肉类总产量4.37万吨,增长12.4%。其中猪肉产量3.18万吨,增长14.2%;牛肉产量1456吨,增长2.8%;羊肉产量504吨,下降17.1 %;禽肉产量9952.5吨,增长11.5%。全年禽蛋产量为995吨,增长4.9%。水产品产量8032吨,下降0.3%。
2.2污染源分布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2.2.1污染源分布情况
2017年经初步排查,县域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三大类,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分析和现场调研,共筛查出130处污染源,包括15处工业污染源、91处农业污染源以及24处生活污染源。具体如下:
1、工业污染源分布情况
芷江县工业基础薄弱,工业企业数量不多。2017年污染源调查,筛查出15个工业污染源,包括8家工业企业和7家矿山开采区(其中在产企业和矿山5家),主要涉及目标污染物为重金属铬、金属锰、铁、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酸性水,极有可能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工业企业污染源见表2-1、矿山开采污染源见表2-2。
表2-1 芷江县工业企业污染源清单
序号 |
名称 |
经度 |
纬度 |
污染行业类别 |
工业企业运行时间(年) |
场地可能的主要污染因子 |
污染类型 |
污染面积 |
1 |
芷江化肥工业有限公司 |
109°39′53″ |
27°26′54″ |
262(1) |
15 |
已关闭 |
100亩 |
|
2 |
怀化市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
109°30′27″ |
27°46′54″ |
266(4) |
40 |
疑似污染源 |
||
3 |
芷江恒兴纸制品厂 |
109°45′2″ |
27°27′45.1″ |
222(3) |
18 |
疑似污染源 |
||
4 |
湖南康瑞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9°54′25″ |
27°33′0″ |
313(9) |
17 |
催干剂、增塑剂等 |
疑似污染源 |
|
5 |
芷江兴源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
109°38′46″ |
27°29′12″ |
319(9) |
7 |
其他 因故停产 |
100亩 |
|
6 |
芷江兴洋化工有限公司 |
109°38′49″ |
27°29′12″ |
261 |
13 |
氢氧化钠、纯碱、电解 |
已关闭 |
10亩 |
7 |
湖南金天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09°48′20″ |
27°31′21″ |
349(9) |
2 |
已倒闭 |
||
8 |
芷江晨地锰业化工有限公司 |
109 º22′41.8″ |
27 º30′00″ |
089 |
关闭 |
关闭、遗留工业场地 |
15亩 |
表2-2 矿山开采区污染源清单
序号 |
名称 |
经度 |
纬度 |
矿种代码 |
污染类型 |
污染面积 |
1 |
芷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莫家溪锰矿轿顶坡矿区 |
109 °23 ′ 48 ″ |
27 ° 32 ′58 ″ |
089 |
其他、停产矿山留 |
2亩 |
2 |
芷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莫家溪锰矿米公山矿区 |
109 ° 23 ′ 33″ |
27° 32′ 29″ |
089 |
其他、停产矿山留 |
3亩 |
3 |
芷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莫家溪锰矿秋草湾矿区 |
109 ° 22 ′ 50.3 ″ |
27°31′ 53.9 ″ |
089 |
在产工业企业 |
5亩 |
4 |
芷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莫家溪锰矿井山冲矿区 |
109 ° 22 ′ 23.7 ″ |
27°31′44″ |
089 |
在产工业企业 |
5亩 |
5 |
芷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莫家溪锰矿老屋冲矿区 |
109 ° 22 ′ 17.2″ |
27° 31′ 24.1″ |
089 |
其他、停产矿山留 |
4亩 |
6 |
芷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莫家溪锰矿蒿菜坪矿区 |
109 ° 21 ′ 29 ″ |
27 ° 31′ 29″ |
089 |
其他、停产矿山留 |
4亩 |
7 |
庆湾煤矿 |
109 ° 51′54″ |
27 ° 27′0″ |
061 |
已关闭 |
3亩 |
2、农业污染源分布情况
芷江畜禽养殖业非常发达,涵盖猪、鸡、鸭、牛等,其中芷江肉鸭颇有名气。据2017年调查筛查出芷江农业污染源为91处,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89处(详见表2-3)、污灌区2处(详见表2-4),主要涉及目标污染物为金属锰、铁、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酸性水。通过对芷江县的化肥、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走访调查。芷江县有耕地面积55.7万亩,2017年化肥施用量45704吨,农药施用300.26吨(主要化肥、农药的种类及施用量详见表2-5)。芷江县耕地土壤背景值镉含量偏高,所产大米存在镉污染风险。
表2-3 芷江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汇总表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运行 状态 |
乡(镇) |
详细地址 (街、村、门牌号) |
联系人 |
养殖种类 (头、羽) |
1 |
张开祥养猪场 |
运行 |
新店坪 |
白衫村七组 |
张开祥 |
猪 |
2 |
黄序勇蛋鸡场 |
运行 |
新店坪 |
水上村八组 |
黄序勇 |
蛋鸡 |
3 |
芷江利和家庭农场 |
运行 |
新店坪 |
水上村六组 |
田序球 |
猪 |
4 |
芷江农和生态农业 |
运行 |
新店坪 |
三合新村卧界溪 |
李勇 |
肉鸡 |
5 |
田瑞芹养猪场 |
运行 |
新店坪 |
皇后滩五组 |
田瑞芹 |
猪 |
6 |
姚松莲养猪场 |
运行 |
新店坪 |
皇后滩五组 |
姚松莲 |
猪 |
7 |
芷江盛祥农场 |
运行 |
新店坪 |
三合新村背底寨 |
黄强 |
猪 |
8 |
杨全胜养猪场 |
运行 |
碧涌 |
大龙村水塘溪 |
杨全胜 |
猪 |
9 |
胡金松养牛场 |
运行 |
土桥 |
洞下村小拱桥 |
胡金松 |
肉牛 |
10 |
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
运行 |
土桥 |
土桥社区大围坪 |
毛盛 |
猪 |
11 |
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
运行 |
土桥 |
草肖新村小炉坪 |
毛盛 |
猪 |
12 |
芷江兴辉养殖专业合作社 |
运行 |
土桥 |
冷水铺张家湾 |
田文斐 |
猪 |
13 |
杨芳文养猪场 |
运行 |
土桥 |
杨公庙村扁古冲 |
杨芳文 |
猪 |
14 |
杨奇峰养猪场 |
运行 |
土桥 |
三和新村新田界 |
杨奇峰 |
猪 |
15 |
芷江海鑫牧场 |
运行 |
土桥 |
哨路口唐家湾 |
补家海 |
猪 |
16 |
蒋家生态蛋鸡养殖合作社 |
运行 |
罗旧 |
青鹤溪村蒋家 |
蒋元钊 |
蛋鸡 |
17 |
杨隆照养鸡场 |
运行 |
罗旧 |
罗旧村一组 |
杨隆照 |
肉鸡 |
18 |
姜青海养鸡场 |
运行 |
罗旧 |
居委会八组 |
姜青海 |
肉鸡 |
19 |
姜志刚养鸡场 |
运行 |
罗旧 |
居委会八组 |
姜志刚 |
肉鸡 |
20 |
李从春养鸡场 |
运行 |
罗旧 |
庄上村一组 |
李从春 |
肉鸡 |
21 |
马兴云养鸡场 |
运行 |
罗旧 |
庄上村一组 |
马兴云 |
肉鸡 |
22 |
刘开双养猪场 |
运行 |
芷江 |
四方园村四方园组 |
刘开双 |
猪 |
23 |
小河口鸿友养殖场 |
运行 |
芷江 |
小河口村江东坪组 |
杨鸿友 |
猪 |
24 |
芷江汇农生态养殖场 |
运行 |
芷江 |
竹坪铺村太阳冲组 |
杨黎 |
猪 |
25 |
芷江有味牧业有限公司 |
运行 |
芷江 |
大垅坪村3组 |
杨云 |
猪 |
26 |
黄潭绿壳鸡蛋养殖场 |
运行 |
芷江 |
黄潭桥村二组 |
李敏 |
蛋鸡 |
27 |
吴泽民养鸡场 |
运行 |
芷江 |
高冲村八宝丘组 |
吴泽民 |
猪 |
28 |
姚冰养猪场 |
运行 |
芷江 |
黄潭桥村陈家浪组 |
姚冰 |
猪 |
29 |
怀化市芷江原种猪场 |
运行 |
芷江 |
邓家坪村八组 |
林祥杰 |
猪 |
30 |
邱光友养猪场 |
运行 |
芷江 |
学坪村清水塘组 |
邱光友 |
猪 |
31 |
芷江精华牧业有限公司 |
运行 |
芷江 |
学坪村清水塘组 |
邱光龙 |
猪 |
32 |
江维养鸡场 |
运行 |
芷江 |
王公坡村良家冲 |
江维 |
肉鸡 |
33 |
宋继平养鸡场 |
运行 |
芷江 |
台上村水云山组 |
宋继平 |
肉鸡 |
34 |
大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运行 |
芷江 |
桃花溪村1组 |
王小安 |
猪 |
35 |
欧勇养鸡场 |
运行 |
芷江 |
桃花溪村4组 |
欧勇 |
肉鸡 |
36 |
龙旺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
运行 |
芷江 |
小溪村8组 |
邹函凌 |
猪 |
37 |
芷民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运行 |
芷江 |
小溪村1组 |
张绍发 |
猪 |
38 |
李江华蛋鸡场 |
运行 |
芷江 |
竹坪铺村大吉坪 |
李江华 |
蛋鸡 |
39 |
芷江泊霖养牛专业合作社 |
运行 |
芷江 |
蜈蚣坡村雨伞坪组 |
龙人玖 |
肉牛 |
40 |
芷江华林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
运行 |
芷江 |
竹坪铺村林当坳组 |
张学林 |
肉牛 |
41 |
张家元养猪场 |
运行 |
晓坪 |
晓坪村祖山坪组 |
张家元 |
猪 |
42 |
杨国军养鸡场 |
运行 |
晓坪 |
兰水村大花山 |
杨国军 |
肉鸡 |
43 |
芷江万丰牲猪养殖场 |
运行 |
罗卜田 |
半冲村堰塘冲组 |
刘军 |
猪 |
44 |
龚志清养鸡场 |
运行 |
罗卜田 |
罗卜田村洋火坪组 |
龚志清 |
肉鸡 |
45 |
刘建养鸡场 |
运行 |
罗卜田 |
罗卜田村洋火坪组 |
刘建 |
肉鸡 |
46 |
杨顺开养鸡场 |
运行 |
罗卜田 |
罗卜田村洋火坪组 |
杨顺开 |
肉鸡 |
47 |
江贤生养鸡场 |
运行 |
罗卜田 |
新店村坳背组 |
江贤生 |
肉鸡 |
48 |
邓长军养鸡场 |
运行 |
罗卜田 |
新店村桃子坪组 |
邓长军 |
肉鸡 |
49 |
张伟养鸡场 |
运行 |
罗卜田 |
新店村方木坪组 |
张伟 |
肉鸡 |
50 |
明权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运行 |
三道坑 |
小渔溪村沙坪组 |
张明权 |
猪 |
51 |
智辰农庄 |
运行 |
三道坑 |
细米溪村王家垅组 |
杨智辰 |
猪 |
52 |
仁万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小渔溪村张家浪组 |
张仁万 |
肉鸡 |
53 |
杨红兵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小渔溪村冯家院子 |
杨红兵 |
肉鸡 |
54 |
张绍清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小渔溪村庙边组 |
张绍清 |
肉鸡 |
55 |
肖开文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小渔溪村田山冲组 |
肖开文 |
肉鸡 |
56 |
张昌连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小渔溪双泥垅组 |
张昌连 |
肉鸡 |
57 |
冯宗山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小渔溪冯家院子 |
冯宗山 |
肉鸡 |
58 |
龙克友养场 |
停产 |
三道坑 |
小渔溪村冯家院子 |
龙克友 |
肉鸡 |
59 |
张明桥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小渔溪村庙边组 |
张明桥 |
肉鸡 |
60 |
张明冬养鸡场 |
停产 |
三道坑 |
小渔溪村庙边组 |
张明冬 |
肉鸡 |
61 |
舒代清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金厂坪村桐油湾组 |
舒代清 |
肉鸡 |
62 |
舒秀发养鸡场 |
运行 |
三道坑 |
金厂坪村大湾组 |
舒秀发 |
肉鸡 |
63 |
刘杏让养猪场 |
运行 |
公坪镇 |
桐树溪一组 |
刘杏让 |
猪 |
64 |
张慧娟养鸡场 |
运行 |
公坪镇 |
侗文化城 |
张慧娟 |
肉鸡 |
65 |
杨永辉养鸡场 |
运行 |
公坪镇 |
侗文化城 |
杨永辉 |
肉鸡 |
66 |
倪大同养鸡场 |
运行 |
公坪镇 |
侗文化城 |
倪大同 |
肉鸡 |
67 |
陈生君养鸡场 |
运行 |
公坪镇 |
侗文化城 |
陈生君 |
肉鸡 |
68 |
陈俊养鸡场 |
运行 |
公坪镇 |
侗文化城 |
陈俊 |
肉鸡 |
69 |
张洪源养鸡场 |
运行 |
公坪镇 |
侗文化城 |
张洪源 |
肉鸡 |
70 |
罗道坤养猪场 |
运行 |
楠木坪 |
楠木坪村秧田冲组 |
罗道坤 |
猪 |
71 |
杨登兰养鸡场 |
运行 |
楠木坪 |
楠木坪村楠木坪组 |
杨翠兰 |
猪 |
72 |
李桥松养猪场 |
运行 |
楠木坪 |
楠木坪村禾井溪组 |
李桥松 |
猪 |
73 |
杨健养鸡场 |
运行 |
楠木坪 |
楠木坪村大冲组 |
杨健 |
肉鸡 |
74 |
杨圣付养鸡场 |
运行 |
水宽 |
拾担村桑树湾 |
杨圣付 |
肉鸡 |
75 |
成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运行 |
水宽 |
庆湾村岩垅组 |
许成梁 |
肉牛 |
76 |
司程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停产 |
水宽 |
水宽村枇杷冲组 |
余前 |
猪 |
77 |
龚志权肉牛场 |
运行 |
岩桥 |
倒塘湾组 |
龚志权 |
肉牛 |
78 |
唐思炎养猪场 |
运行 |
岩桥 |
黄梨坳村小园组 |
唐思炎 |
猪 |
79 |
张厚祥养鸡场 |
运行 |
岩桥 |
郭家界村木垅组 |
张厚祥 |
肉鸡 |
80 |
向友养猪场 |
运行 |
岩桥 |
巽公坡村簸箕田 |
向友 |
猪 |
81 |
三渡溪养殖场 |
运行 |
岩桥 |
三渡溪村杆子田组 |
朱林 |
猪 |
82 |
刘开金蛋鸡场 |
运行 |
岩桥 |
栗木桥村棚子湾 |
刘开金 |
蛋鸡 |
83 |
李文艺养鸡场 |
运行 |
梨溪口 |
戥溪村戥溪组 |
李文艺 |
肉鸡 |
84 |
芷江康园牧业有限公司 |
运行 |
梨溪口 |
下神祝村洞老头组 |
尹鹏杰 |
猪 |
85 |
尤前海养猪场 |
运行 |
洞下场 |
翁溶溪村背地冲组 |
尤前海 |
猪 |
86 |
杨承岩养猪场 |
运行 |
洞下场 |
翁溶溪村桐油组 |
杨承岩 |
猪 |
87 |
陈松荣养猪场 |
运行 |
洞下场 |
天堂坪村细罗冲组 |
陈松荣 |
猪 |
88 |
王庭海养猪场 |
停产 |
洞下场 |
翁溶溪村尤家组 |
王庭海 |
猪 |
89 |
李泽凤养猪场 |
运行 |
洞下场 |
翁溶溪村翁溶溪组 |
李泽凤 |
猪 |
表2-4 芷江县污水灌溉区清单
序号 |
名称 |
污灌区 面积 (亩) |
灌溉水源 |
常规监测方式 |
主要超标污染物 (超标倍数) |
|
水 |
土壤 |
|||||
1 |
苦竹园水库灌区 |
500 |
苦竹园水库 |
取样监测 |
锰20mg/L 酸pH5.7 |
|
2 |
庆湾煤矿灌区 |
500 |
庆湾煤矿矿坑水 |
铁97mg/L 酸pH4.32 |
表2-5 芷江县主要化肥、农药的种类及施用量
化肥种类 |
施用量(吨) |
农药种类 |
使用量(吨) |
氮肥 |
16803 |
杀虫剂 |
130.52 |
磷肥 |
8022 |
杀菌剂 |
103.20 |
钾肥 |
2252 |
除草剂 |
60.50 |
复合肥 |
18627 |
其它 |
6.04 |
3、生活污染源分布情况
据调查,芷江生活垃圾处理厂属卫生填埋场,但芷江县区域范围内有24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条件简陋,没有防渗、覆土、渗滤液处理等处理措施,对环境造成威胁。垃圾填埋场清单详见表2-6。
表2-6 垃圾填埋场清单
序号 |
名称 |
经度 |
纬度 |
初始运行时间 |
是否正规 |
是否改扩建 |
评定等级 |
常规监测方式 |
主要超标污染物 (超标倍数) |
|
土壤 |
废水 |
|||||||||
1 |
芷江生活垃圾填埋场 |
109 ° 40 ′ 31.6 ″ |
27 ° 22 ′ 43.1 ″ |
2008年08月 |
是 |
是 |
Ⅱ |
定期取样 |
垃圾 |
达标 |
2 |
岩桥垃圾填埋场 |
109 ° 45 ′ 30 ″ |
27 ° 26 ′ 56 ″ |
否 |
否 |
垃圾 |
直排 |
|||
3 |
大垅、碧涌镇、洞下场、麻缨塘、楠木坪、冷水溪、禾梨坳、罗卜田、木叶溪、五郎溪、上坪1、上坪2、新店坪、大树坳、大洪山、土桥、杨公庙、梨溪口、罗岩、板山、牛牯坪、艾头坪、水宽等共23个垃圾填埋场 |
离乡镇驻地3km左右 |
否 |
否 |
垃圾 |
直排 |
2.2.2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2017年环境统计数据,我县工业企业年耗煤量3.32万吨,年排放化学需氧量2193吨、氨氮353吨、二氧化硫1000吨、氮氧化物224吨,烟粉尘589吨,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削减20.07%,氨氮削减2.36%。涉重金属企业都处于停产或者在建状态,无重金属排放,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0.66万吨。2017年全年空气优良率90.46%,全年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0%,空气质量良好。县内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白水滩、岩桥)监测结果表明2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目前芷江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2016年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81.7%。城镇化率36.92%,城镇化污水处理率85.2%,水质综合合格率99.0%,城区绿化覆盖率37%。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47万公顷,封山育林0.23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66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0.1%。
由于工业“三废”、矿毒等污染耕地,水土流失破坏耕地,加上农民不合理施肥等原因,导致土壤肥效退化,耕地土层变浅,耕性变劣。全县能源消耗主要以原煤为主,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较大。大气降水酸化较为严重,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日趋增大,一些污染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已超过食品卫生标准。
2.2.3污染地块调查情况
在芷江县辖区内共调查出污染地块12处,主要涉及化工、化肥,锰矿采选,煤矿采选等行业。其中,在产企业有怀化市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芷江恒兴纸制品厂、湖南康瑞涂料科技有限公司、芷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莫家溪锰矿秋草湾矿区和井山冲矿区5个,停产企业有芷江兴源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芷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莫家溪锰矿轿顶坡矿区、米公山矿区、老屋冲矿区、蒿菜坪矿区5个,关闭企业有芷江化肥工业有限公司、芷江兴洋化工有限公司、湖南金天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芷江晨地锰业化工有限公司、庆湾煤矿5个。
8个在产企业的地块均在继续使用中,关闭的芷江晨地锰业化工有限公司渣场已经治理,目前闲置,被污染的农田仍在种植;被关闭的庆湾煤矿渣场目前闲置,现已争取专项资金400多万元进行矿井废水和矿场治理;关闭的芷江化肥工业有限公司目前闲置,被污染的农田仍在种植;芷江兴洋化工有限公司目前闲置,被污染的农田仍在种植。
调查范围内的污染地块以无机污染物为主,主要特征污染物有硫、重金属铬、金属锰、铁、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酸性水等。
芷江县污染地块分布特征是以金属锰矿渣及电解锰渣为载体,以锰金属及酸性水为污染物的污染地块,集中分布在县西北方,海拔600-800米与贵州省交界的山区,以重金属锰等为污染物的污染地块,集中分布在芷江县新店坪镇、大树坳乡与贵州交界地区;以硫、金属铁、酸性水为主要污染物的庆湾煤矿污染地块分布在县域东部水宽乡与怀化市中方县交界的丘陵山区。
根据现状调查和分析,芷江县污染地块主要分布在山区,但在离县政府仅6km左右的兴洋化工(已关闭)的污染治理工作加紧完成治理。
图2-1 污染地块分布图
2.3生态环境现状
2.3.1大气环境现状
2017年芷江县布设了大气自动站监测项目:为SO2、NO2、PM10、PM2.5、O3、CO,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共监测346天,获有效数据2076个,优良天数为313天,不合格天数为33天,优良天数合格率为:90.5%,空气质量良好。
2.3.2水环境现状
芷江县完成全年降水监测,按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获得有效数据80个,酸雨率为0%。开展地表水监测12期,设白水滩、岩桥二个断面,开展项目26项(不含水温),共获有效数据942个,质控数据285个,两个监测断面各参检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该水域能够满足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每月上旬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参检项目29项(不含水温),取得有效数据384个,其中质控数据112个。各期参检项目均达到(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目前芷江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全年开展水域功能区监测12期,设置二个水域功能区,即:苗圃(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岩桥(渔业有水区)执行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获有效数据215个,其中质控数据81个,各水域功能区各参检项目均符合其执行标准。根据省厅、市局要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新增项目33项,全年共开展4期。监测结果表明新增项目均达到(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
切实加强污染源监测。按规定对县境内的污染源企业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共获有效数据384个,质控数据72个。监测结果表明:造纸行业废水、南岭民爆芷江分公司等污染源各参检项目达标。按规定对县境内的污染源企业废气进行了监测,共获有效数据73个,监测结果表明:唐人神怀化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兴洋化工厂等企业各参检项目达标(2018年5月已关闭)。
2.4土壤污染现状
据2012年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表明,全县共普查132个土壤样品,其中工矿企业周边农区45个、一般农区87个。检测结果显示,工矿企业周边农区45个土样中超标有26个,样品超标率为57.8%;一般农区87个土样中镉含量超标的有22个,样品超标率为25.3%,超标样品代表面积为219896亩,其中轻度超标样品代表柑桔面积74431亩、水稻面积99361亩、玉米面积23108亩、油菜15547亩、桃面积1580亩、蔬菜面积2600亩,中度超标样品代表油菜面积3269亩,无重度超标样品。我县农产品土壤重金属镉污染主要是轻度污染,但污染面积较大,涉及乡镇和农作物种类较多,近20多万亩的土壤受到重金属镉污染,在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刻不容缓,须引起重视。
2.5土壤污染防治基础
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根据怀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怀环函[2016]64号)要求,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开展我县危险废物登记申报专项行动,对芷江县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芷江县结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目标》,进一步细化了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和方法,制定了《芷江县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提出了具体措施。目前已经完成了怀化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芷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和32家医院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信息的采集,并录入了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便于今后的统一监管
继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根据省政府和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实施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一是对新上的建设项目,由怀化市减排办核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的排放量,以交易政府指导价为底价,通过竞价、拍卖等方式到怀化市排污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获得排污权指标;对已建成的企业,每年按照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进行核算,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二是组织芷江化肥工业有限公司申报了2016年省级排污权指标收储项目资金。该公司是怀化市唯一一家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因此向省环保厅申请了排污权富余指标转让,共申请转让化学需氧量33.07吨,氨氮60.26吨。省环保厅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后再确定指标回购量和资金量,预计11月份全面完成回购工作。
完成了新店坪镇桐木园村废渣综合治理工作。芷江晨地锰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三同时”验收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擅自投入生产,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7月6日下达了关闭该电解锰生产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其锰渣库未进行闭库处理,且渗滤液收集系统被破坏,部分锰渣溢出流入苦竹园水库,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被列入《湖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项目。为彻底解决芷江县新店坪镇桐木园村锰渣库存在的安全和环境隐患,已对渣库及受其重金属污染的水体进行综合治理,治理内容为:一是锰渣库闭库工程。包括堆体整形与处理、截洪沟工程、表面覆盖工程、表面覆盖修复、坝体加固、监测系统等。二是拦渣坝加固修复工程,包括增设粘土斜墙、水平粘土铺盖、截水槽 、坝体灌浆等。三是苦竹园水库受污染水体处理和库内锰渣清运工程。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竣工验收,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2.6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上述主要农业产业发展、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土壤污染现状分析,我县在土壤环境质量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5方面问题。
1、历史累积重金属等污染长期存在。虽然近年来推广应用“VIP”及“VIP+n”控镉技术,修复治理镉超标的水稻土壤,使稻米镉含量控制在0.20mg/kg的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以内,开展重金属镉污染稻田“VIP”及“VIP+n”控镉技术体系的试点示范试验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但历史长期积累和上游污染等的消除尚需一个较长的过程。
2、历史采矿、冶炼、加工企业三废遗害深远。芷江县矿产资源丰富,长期以来的粗放开采、冶炼、加工等产生的三废,尤其是废水废渣等,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长期遭受污染并不断累积。虽然近年来建立多部门联合治污截污监管机制,有效遏制了新增污染,但难以一蹴而就扭转和消除土壤污染。
3、长期累积农业污染有待逐步修复治理。全力推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了农业投入品标准,有效遏制耕地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的输入,但是长期以来粗放掠夺式经营方式的累积效应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亟待有计划地修复治理。
4、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大,污染乡镇范围广。全县耕地土壤重金属镉污染耕地面积达20多万亩,稻米镉超标面积较大,涉及乡镇较多,污染物长期输入和土壤酸化是稻米等农产品超标的重要原因。
5、修复治理资金缺口大。我县重金属污染耕地面积22.39万亩,2014年以来已对287亩耕地镉污染开展了修复治理试点工作,仍有20多万亩耕地亟待开展修复治理。
针对上述5大方面问题,为有效管护未污染与轻微污染耕地,科学分类分区、开展修复治理、逐步实现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中、重度污染土壤,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县土壤环境质量,确保粮油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相关会议精神与计划方案、规范标准等要求,编制本方案。
第三章 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查明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科学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与分区;开展污染源普查,加强污染源管控,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防止新增污染,保护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源地安全;大力推行优先保护区耕地长效管护技术措施、安全利用区安全生产与治理修复技术模式、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与治理式休耕等管控技术措施,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实现安全利用。
到2020年,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县域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表3-1芷江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考核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时限要求 |
指标数值 |
1 |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2020年 |
覆盖全部乡镇 |
2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
2019年 |
按标准划定 |
3 |
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 |
2019年后 |
不减少 |
4 |
优先保护类耕地环境质量达标率 |
2019年后 |
100% |
5 |
灌溉水达标率 |
2020年 |
100% |
6 |
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 |
2020年 |
零增长 |
7 |
秸秆还田面积覆盖率 |
2020年 |
60% |
8 |
有机肥施用量覆盖率 |
2020年 |
80% |
9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 |
2020年 |
95% |
10 |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 |
2020年 |
≥50% |
11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2020年 |
85% |
12 |
地膜使用合格率 |
2020年 |
100% |
13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覆盖率 |
2020年 |
≥98% |
14 |
农膜回收率 |
2020年 |
90% |
15 |
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 |
2020年 |
≥96% |
16 |
农田林网控制率 |
2020年 |
95% |
17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2020年 |
≥80% |
18 |
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 |
2020年 |
≥90% |
19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2020年 |
≥90% |
20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2020年 |
≥90% |
21 |
全县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
2020年 |
下降12% |
第四章 主要措施
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污染源普查,加强污染源管控;根据土壤污染风险等级、环境污染特征及土壤理化性质等,进行耕地土壤环境安全等级区划,分出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分区推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修复治理、严格管控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建立基于风险的土壤污染综合管理机制,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管控土壤环境风险,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以便实现安全农业生产。
4.1 污染详查
4.1.1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组织开展对全县耕地进行土壤与农产品一对一加密协同监测,查明县域内土壤的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1、监测点布设
监测布点应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与要求,采用网格法布设监测点位,按照每150亩1个点位的密度。
布点应避开在如下位置上采样:住宅周围、路旁、沟渠、粪坑、废物堆及坟堆附近等人为干扰明显而缺乏代表性的地点;紧靠在铁路、公路旁边;水土流失严重或表土破坏处;坡脚、洼地等位置;田块太小而明显不能代表本调查区的位置;预期会被改变用途的地块(如被征用)。
2、样品采集
(1)采样频率
在早、中、晚稻或其他作物收获前,采用双对角线梅花五点采样法,“一对一”采集耕层土壤与农产品样品。
(2)采样方法
土壤采用多点取样法,按“X”或者“S”形用土钻采集耕作层土壤(一年生作物的采样深度一般0~15厘米,多年生如果树一般为0~60厘米)的多点土样混合,采用四分法缩分至1.0kg左右,继续混匀,分2个样品装入样品袋(布袋)中,填写标签样品标签2份,用自封口袋密封,内外袋中放置,防止标签污损、模糊。采样时务必去除地表浮土、杂物等,每采集下一个土样前,应将取样工具清洁后再采集样品,避免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农产品采样方法:采集选用对角线布设5个分点,每个分点采集稻谷样品0.25kg,混合成1.25kg样品。其它农产品样品采集,可食用作物采集食用部位混合样品,非食用作物采集可利用部位混合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稻谷样品采集技术规范或相关技术规范。
(3)点位信息
在每个监测单元进行采样的同时,并记录定位监测信息登记表(表1)。在点位中心拍摄1张照片(照片上应带有中心点位的经纬度和编号),同时在中心的东西南北方向各照1张景观照。
3、检测项目
土壤检测项目:pH、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CEC、随机检测10%)、全量Cd、全量As、全量Pb、全量Hg、全量Cr、有效态Cd。
农产品监测项目:Cd、Pb、As、Hg、Cr。
表4-1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内容表
序号 |
调查与评价 |
调查指标 |
备注 |
1 |
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 |
pH、重金属含量、有机质含量、质地等 |
|
2 |
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 |
水稻品种、重金属含量等 |
4.1.2主要污染源调查
芷江县为传统农业大县,其土壤的主要污染源为工矿冶炼“三废”污染,种植业的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规模养殖业带来的粪便污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等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17〕82号),重点抓好工矿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等主要污染源调查。(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
1、工矿污染源调查
根据污染源排污申报数据,掌握工矿产业组成、企业地域分布、渣场(尾矿坝)分布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关注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重点行业企业三废污染排放,尤其是固废处理处置去向开展现场核实工作。对于在产工矿企业,调查工矿企业分布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尾矿库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等情况;对于停产工矿企业,调查退役、淘汰企业分布及其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拆除和残留污染物清理及安全处置情况。重点关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采选、化工、电镀、制革、电解锰、石油加工、焦化、铅酸蓄电池等行业企业。
2、农业污染源调查
分为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调查、农膜残留、畜禽养殖情况调查以及污灌区调查。化肥、农药使用情况调查以市场占有率为依据进行调查,针对化肥及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化肥和农药抽检工作,在农业主产区开展化肥、农药施用量及农田土壤质量试点调查;农膜残留调查主要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农膜在土壤的残留情况;畜禽养殖调查针对生猪、肉牛、蛋鸡、和肉鸡这4种动物,调查对象分为规模化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通过调查获得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排放及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污灌区开展灌溉水水质调查,灌溉水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通过调查,明确全县污灌区数量及分布情况。
3、生活污染源调查
调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堆积和排放情况;调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状况;调查垃圾填埋场,尤其是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4-2 芷江县土壤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分类 |
具体 内容 |
污染路径 |
污染调查 |
影响分析 |
|
工矿源 |
废水 |
污染灌溉水 |
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污染河流形成污灌水。 |
掌握工矿产业组成、企业地域分布、渣场(尾矿坝)分布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重点行业企业三废污染排放进行现场核实工作。 |
土壤酸化、影响土壤母质含重金属量 |
废渣 |
污染灌溉水 |
经雨水冲刷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 |
|||
土壤本底值、大气降尘 |
露天堆放,影响土壤本底值;经风吹产生扬尘,形成大气降尘。 |
||||
废气 |
大气降尘 |
冶炼厂等排放形成的粉尘进入大气,形成大气降尘直接或经雨水进入农田。 |
|||
农业源 |
农业投入品 |
化肥遗留问题 |
历史上农业投入品施加到农田使耕地土壤富集重金属。 |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测。 |
|
生活源 |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
污染灌溉水、土壤本底值 |
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河流形成污灌水;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影响土壤本底值。 |
加强灌溉水源及底泥监测。 |
4.1.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按照国家和湖南省要求,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等参与,组建土壤环境质量联合调查组,建立并出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重点掌握农用地、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等敏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每10年开展1次重点行业、每5年开展1次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基于国控、省控监测点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乡镇全覆盖,并配备取样检测车、GPS定位仪及数字式海拔仪,定期调查土壤环境质量,形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对发现监控点可能存在的外源、内源污染风险进行实时预警,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平台,形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发挥其在污染防治、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每年开展1次(含)以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和部门监测职责分工。(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表4-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情况表
建设项目 |
设计方案 |
建设内容 |
预期效果 |
土壤污染监测点建设 |
通过选择典型田块设置采样点,每个定位监控点每年采取土样、灌溉水样以及农产品样品。监测点采取自然监测形式。主要监测指标:干湿沉降、灌溉水、耕层土壤及农药、有机肥、底泥、稻谷等农业投品;监测内容包括基础土壤剖面信息与样品;基础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含量;每年采集土壤混合样品;每季农民施肥记录(调查)与样品采集;每次灌溉水量监测(自动记录流量计)与样品采集;全年干湿沉降量;每次径流排水量(自动记录流量计)与样品采集;每季农作物稻谷与稻草输出量与样品采集等。 |
监测取样 |
通过监控点的建设,有效监控土壤污染趋势,分析土壤污染状况的动态变化,并通过了解农产品污染的动态相关变化,使清洁土壤得到管理和风险防控,指导受污染土壤修复治措施的调整和完善。 |
土壤污染预警体系建设 |
通过建立的土壤污染预警平台,结合土壤污染监测点的数据,建设数据库,实现项目区农田安全等级的划分。 |
购置硬件设备(含服务器、网络设备等),数据库的建设 |
对发现监控点可能存在的外源、内源污染风险进行实时预警;长期定位监测评价土壤污染,预防污染面积扩大和程度的加重,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
4.1.4 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管理
依托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全县土壤环境基础信息库;积极协助构建省、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分类、分级、分区的县级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与国家、省级、市级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的监控结果及时进行数字化,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参与建立省市县土壤环境数据采集与共享机制,长期定位监测评价土壤环境质量,预防土壤污染面积扩大和程度的加重,利用土壤环境大数据指导土壤污染综合管控。(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
4.2 污染源管控措施
4.2.1严控工业污染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拆除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等行业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按国家时限要求,按期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对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县环保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负责)
2、推进工矿企业清洁生产
将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及钢铁、水泥、煤化工等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中、高费技术改造方案,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鼓励企业推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加大矿山采选、冶炼、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治理,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县环保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3、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
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乡镇,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措施,阻断污染扩散途径。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牵头,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参与)
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确保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量逐年下降。(县环保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5、加强规范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全面开展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和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完成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制,新建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和企业须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报废汽车、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县环保局、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参与)
4.2.2严防农业污染
1、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全面贯彻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农药,实行节水、控肥、控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配方肥、有机肥、缓/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等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县域特色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等参与)
2、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公安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等参与)
3、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中重金属对土壤造成的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探索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广"以种定养、种养平衡"的循环农业生产模式,不断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6%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参与)
4、加强灌溉水水质监测管理
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要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禁止工矿企业排放废水直接用于农业灌溉。灌溉水无法达标或存在较明显环境风险的地区,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水利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参与)
4.2.3减少生活污染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排污口截污、雨污分流改造,系统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效率。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含汞荧光灯管和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
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加强垃圾处理监管能力。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以整县推进为主要方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县域覆盖,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区域统筹,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表4-4 风险源管控措施内容表
序号 |
风险源类型 |
管控措施 |
备注 |
1 |
灌溉水 |
水源工程:采取修建蓄水池、电灌站等工程措施对径流进行调节 渠道工程:生态沟渠、底泥清污 生态工程:沉沙池,生态拦截沟 |
|
2 |
大气沉降 |
涉重企业大气排放:针对涉重企业大气排放进行宣传和排放控制技术帮助,请示主管部门进行排放控制管理 |
|
3 |
农业投入品 |
严格执行相关阈值标准,控制农业投入品的镉等重金属含量 |
4.3 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依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以土壤及农产品受污染程度将土壤划为优先保护区(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安全利用区(轻度和中度污染)、严格管控区(重度污染)。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划定结果经县、市两级政府审定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省级、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各乡镇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基于2014-2016年农用地稻田土壤与稻谷调查检测数据,芷江县耕地土壤与农产品主要是镉污染。
表4-5 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与分区划分标准
分 区 |
土壤环境 质量类别 |
划分标准(mg/kg) |
优先保护区 |
未污染或 轻微污染 |
土壤全镉含量≤0.6且稻米镉含量≤0.2 |
安全利用区 |
轻度污染 |
土壤全镉含量≤0.6且稻米镉含量为0.2-0.4 |
中度污染 |
土壤全镉含量≤0.6且稻米镉含量0.4-0.6 或土壤全镉0.6-1.5且稻米镉≤0.6 |
|
严格管控区 |
重度污染 |
土壤全镉含量Cd>1.5或稻米镉含量>0.6 |
4.4 优先保护措施
切实加大对优先保护区耕地环境的保护力度,建立土壤污染风险预警机制,优化田间管理,推行农业新技术,预防和遏制新的污染产生,确保优先保护区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持续安全利用。
1、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对优先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加强土壤污染监测,基于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各镇、村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及其面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构建耕地安全利用保障体系。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镇,进行预警提醒、约谈、依法采取环评限批、追责等措施。(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2、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将优先保护区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源污染防控、化肥农药负增长等项目向优先保护区倾斜,加大项目与资金支持;依法实施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被确定为优先保护类耕地;严控优先保护区及其周边工矿企业污染源,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定采取措施,分类建立限期关停与整改清单,关停或搬迁2018年底前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整治能够达标排放但仍存在污染的企业,加强已达标排放企业的后续监管;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管控标准,加强对农药、化肥、农膜、畜禽粪便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控制农业生产环节污染物输入农田,避免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等措施。(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3、推行长效管护措施
根据农民意愿及各乡镇种植结构、农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推广重金属低积累品种与中碱性肥料、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施用碱性物料、少耕免耕、合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农业清洁安全生产与长效管护措施,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稳步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4.5 安全利用措施
1、推行安全利用措施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情况,特别是稻米镉超标问题,开展安全利用技术与产品的筛选、验证评价及生态风险评估,防止产生新的污染;结合各乡镇农户种植习惯及主要作物品种,综合判定其污染风险,开展安全适产技术研究,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进行合理筛选,因地制宜推行低累积水稻品种应用、优化田间水分管理、土壤酸化调理、施用有机肥、喷施叶面阻控剂、施用土壤调理剂(钝化剂)等农艺措施调控及化学阻控、替代性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风险。(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2、加强技术指导培训
编制发放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手册,采取分镇集中培训、现场培训方式相结合对农民、种植大户及主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关于农田污染预防及风险综合管控措施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知识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地。(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表4-6 技术指导培训计划表
培训对象 |
培训要内容及目标 |
培训形式 |
备注 |
农 民 (周边农民、种植大户及主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土壤环境保护的理念与目标的介绍及普及 |
集中培训 |
|
农艺管理、土壤修复技术技术的临田操作 |
现场培训 |
||
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
集中培训 |
||
环保意识的宣传,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知识的培训 |
集中培训 |
3、强化产品质量检测
实施重金属超标稻谷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理。定期开展粮食的质量检测,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稻米重金属超标临田检测,探索实施食品安全指标未达标稻谷专企收购、分类贮存和专用处理。自2018年底起,对食品安全指标未达标粮食的收储处置依据中央、省相关政策执行。对超标稻米予以管控,禁止进入口粮市场。(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农业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4.6 修复治理措施
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确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怠于承担相关责任的,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履行,相关费用由责任主体承担。(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参与)
2、建立健全治理技术体系
结合“VIP百亩小区试验”、“VIP+n技术模式千亩万亩示范”、“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等试验、示范、推广的成果与经验,根据土壤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全面实行技术集中培训、物资集中采购、措施集中实施,统一制定实施方案、统一颁布指导目录、统一采购社会服务、统一技术规范要求、统一监管实施情况,推行第三方治理与第三方监理。
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按照“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积极申请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受污染耕地修复试点,探索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修复目标选择、修复技术筛选、工程监管、成效评估等有效技术模式。(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参与)
表4-7 治理技术体系表
风险分析 |
修复治理措施 |
技术选择说明 |
低风险区 (土壤全镉含量≤0.6且稻米镉含量为0.2-0.4) |
以“VIP”为主: V: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 I:优化田间水分管理措施;P:土壤酸化调理—施用石灰 |
1、对种植的水稻品种进行合理筛选,推广当地农民习惯的且低积累水稻品种。 2、若土壤偏弱酸,可通过施用石灰材料调节土壤pH的方式来降低土壤镉的活性。 3、在灌溉水源充足且清洁无风险的前提下,若土壤质地为壤土或粘土,可采用优化田间水分管理措施,降低土壤重金属活性。 |
中风险区 (土壤全镉含量≤0.6且稻米镉含量0.4-0.6或土壤全镉0.6-1.5且稻米镉≤0.6) |
以VIP+n+其他为主: V: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 I:优化田间水分管理措施; n:施用有机肥、喷施叶面阻控剂、施用土壤调理剂(钝化剂)等 其他措施:秸秆离田措施、超标稻米管控等。 |
在VIP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增加施用商品有机肥、喷施叶面阻控剂、施用土壤调理剂(钝化剂)等措施;且因水稻秸秆为稻米对镉吸收能力的5倍左右,因此进行秸秆离田在一定程度上能移除土壤中的重金属。 |
3、加强对治理与修复的监管
县人民政府聘请当地有能力的农业监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组织乡镇、村等人员对治理与修复措施(施用石灰、有机肥、钝化剂、田间水分管理、稻草离田等)的实施及成效进行踪监管和综合评价,收集土壤治理与修复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组织进行相关研讨交流,定期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牵头,县住建局等参与)
4.7 严格管控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土壤重度污染区,根据区域种植习惯、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改种非食用经济作物、退耕还林或休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的,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将严格管控类耕地,改种非食用农作物、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或治理式休耕轮作试点项目实施范围。(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参与)
表4-8 调整种植结构类型及作物表
序号 |
类 型 |
推荐作物 |
适宜农田类型 |
适宜季节 |
富集系数 |
1 |
粮油类作物 |
高粱 |
适应性强,对土壤无严格要求,各类土壤、各类地貌均可种植。 |
春作、秋作 |
0.13 |
2 |
油菜 |
土层深厚,结构良好,有机质丰富,既保肥保水,又疏松通气的壤质土,弱酸或中性土壤更佳。 |
露地生产一般在10月下旬播种 |
0.09 |
|
3 |
园林类作物 |
花卉苗木 |
质松软,吸附肥料和保水力较强,透水透气性能好。 |
多年生 |
0.27 |
4 |
冰糖橙 |
多年生 |
0.05 |
||
5 |
牧草类作物 |
桂牧一号 |
喜温暖湿润气候,对土壤要求不严,土层深厚和保水良好的砂壤土生长最好。 |
南方一年四季均可种植并能安全越冬 |
0.38 |
6 |
橡草 |
排灌方便,土层深厚、疏松肥沃的土地。 |
栽植期以春季3月为好 |
0.36 |
第五章 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组织实施方式,细化任务分工,合理安排合作进度,严格评比考核,强化组织实施,合力推进和落实我县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工作。
5.1组织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实行“县人民政府统筹布局、县级各部门组织实施、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的组织方式,整合各方力量,统筹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抓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工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年底实行绩效考核,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落实到位。
5.2任务分工
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任务分工,逐项逐级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县人民政府负责总体布局、制定发布县土壤环境质量保护方案、目标任务分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目标任务评估考核等工作。
县级部门中,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各项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组织、明确具体任务分工与精度安排,靠前指挥调度,周密部署安排,加强技术指导,切实抓好工作实施与任务落实;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实施好所承担的相应工作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负责组织所辖村组具体实施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5.3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安排,以2020年、2030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分阶段逐步实施有序推进芷江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具体任务,根据实施时段与考核时间,安排实施进度;暂未明确实施进度和完成时间的,根据国家、湖南省、怀化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护方案及其进度安排实时调整,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8年,重点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有关政策、制度、方案的编制,启动并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各项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初步实施阶段。至2020年,全面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各项工作,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三阶段:强化实施阶段。至2030年,全面强化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各项工作,县域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5.4评比考核
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工作任务进行评估考核。评估考核根据任务分工,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以重点工作为重点,按进度安排,分年度开展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
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并按照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乡镇进行评估考核,并分类进行排序评比,评比结果统一发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宣传教育,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6.1.1强化政府主导
1、完善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县环保局牵头)
2、加大财政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力度。将农业综合开发、新增粮食产能工程、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镇;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轮作休耕、种植结构调整等修复治理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的镇。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3、完善激励政策
推行第三方治理与第三方监理等模式,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地税局等参与)
6.1.2发挥市场作用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县域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上市。积极参与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和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负责)
6.1.3加强社会监督
1、推进信息公开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县人民政府适时发布县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等参与)
2、引导公众参与
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45”、“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09”检察公益诉讼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县级电视媒体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人民检察院、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网信办、县电视台等参与)
6.1.4开展宣传教育
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采用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商粮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电视台等参与)
6.2强化科技支撑,促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土壤修复治理产业发展。
6.2.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加强与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重金属低积累品种和修复植物筛选及培育,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优先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安全利用、修复治理等共性技术研究,加土壤重金属治理产品与机械的开发、综合治理技术优化集成,并开展试点与示范。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培育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队伍,提升我县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水平。(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牵头,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6.2.2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治理试点项目,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组织的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污染场地修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控、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逐步示范推广。(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6.2.3推动土壤修复治理产业发展
通过政策推动,鼓励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评估、修复治理、种植结构调整等活动,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挥“互联网+”与大数据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加强退土壤污染修复治理从业单位的监管,有序推动土壤修复治理产业发展。(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参与)
6.3加强目标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严格评估考核,层层严实责任。
6.3.1明确政府主体责任
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土壤环境质量负责,是落实土壤环境保护任务的主体。于2018年底前制定并公布我县土壤环境质量保护方案,上报市环保局备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细化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2019年,对各乡镇的工作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参与)
6.3.2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任务责任分工,逐年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送县环保局汇总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县环保局牵头,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等参与)
6.3.3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
相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从事污染场地调查、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的第三方企事业单位,对监测数据、治理与修复效果负责。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制,积极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管理规程。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县环保局牵头,县农业局、县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6.3.4严格评估考核
实行目标责任制。根据上级政府部署的目标任务,县政府每年与各镇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镇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评估与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要约谈有关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经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县政府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