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托口水电站250m高程下闸蓄水的通告
芷政函〔2016〕138号 ZJDR-2016-00008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8-03 11:27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托口水电站将从2016年8月8日起开始第二阶段蓄水,蓄水高程从目前的235m上升至250m。为确保库区及影响区芷江境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水电站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托口水电站250m高程下闸蓄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及蓄水影响范围:托口水电站水库250m高程以下淹没区及影响区、大坝下游影响区。
二、蓄水期间严禁在淹没区、影响区航行和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250m高程以下淹没区及影响区交通道路上通行。库区周边村民要监护好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和精神病人员。
三、水库蓄水期,淹没区和影响区易发生滑坡、塌岸等地质灾害,所有人员必须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地段,密切注意河道水位变化,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措施。
四、在蓄水前村民要处理好淹没区及影响区内的有关财物,并管理好家养牲畜,确保不受损失。
五、县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移民、公安、水利、林业、安监、畜牧水产、地方海事等相关部门及淹没影响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加强监管,广泛告知淹没区、影响区域群众提前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确保蓄水期间安全稳定。
六、蓄水淹没区、影响区域相关单位和群众要支持和配合托口水电站水库下闸蓄水工作,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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