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取缔县域内非法加油点及非法流动加油车的通告
芷政函〔2016〕210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11-21 11:56

为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域内非法加油点及非法流动加油车进行全面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的范围为我县境内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证照的所有非法加油点及非法流动加油车。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内非法加油点及非法流动加油车应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自行拆除及处理相关设备、设施;逾期仍未自行拆除及自行处理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芷江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三、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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