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1-24 16:56

  芷政函〔201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全县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从2017年1月20日开始至2017年6月30日止。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县内,以及在本县辖区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个人自愿的,年满17周岁的男性公民也可以参加登记。

三、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网上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所在地乡镇武装部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证》办理变更手续。

四、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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