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舞水河流域芷江段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专项整治的通告
芷政函〔2017〕167号 ZJDR-2017-00006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1-10 15:09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保护舞水河水域环境,保障水上交通和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舞水河流域芷江段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及对象:舞水河流域芷江段,重点整治蟒塘溪电站库区、长泥坪电站库区、红岩电站库区的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

二、水上餐饮是指利用船舶、浮动设施等在水域从事餐饮经营服务的活动。

三、凡未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交通海事、水利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许可从事水上餐饮经营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一律依法应予取缔。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上述非法经营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必须立即停止其非法经营活动,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

五、对拒不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六、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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