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全县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
芷政函〔2018〕4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1-17 1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将全县2018年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止。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县内,以及在本县辖区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
三、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地区的乡镇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网上登记)。
四、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乡镇武装部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证》办理变更手续。
五、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相关解读
打印
来源:芷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