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对摩托车非法安装太阳伞、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的通告》
芷公交〔2020〕5号 ZJDR—2020—56005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6-02 11:29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关于对摩托车非法安装太阳伞、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的通告

为确保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取得成效,切实保障群众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规,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决定对摩托车非法安装太阳伞、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摩托车安装太阳伞。

2、严禁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戴安全头盔。

自2020年6月8日起,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电子警察实施抓拍处罚。请广大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特此通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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