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2024年度工作情况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14 11:07

2024年,芷江分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体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定政治立场

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局党组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保障“两山”理念落地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班子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题学习教育,始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长期开展反对“四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坚决同一切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把廉政监督贯穿于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始终按照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要求,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等规定。坚持以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落实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开展了“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全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责任制,多举措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对禾梨坳村、古冲村等支持乡村振兴帮扶资金5万余元。

(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75.88。截至目前,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47;PM2.5浓度24.56μg/m3;空气质量优良率98.1%。县城饮用水源、出入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城环境噪声达到2类标准,县城交通噪声达到4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危险废物处置率均达100%。在怀化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取得了团体和个人双项一等奖的优异成绩。获得2023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058万元。全面完成2024年度县域生态功能区考核资料上报。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度自评估工作和平台上传,正在组织修编《芷江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已完成规划文本送审稿编制)。

(三)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坚决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目标任务,印发《2024年芷江侗族自治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效达标、保优争先”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完成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整改销号。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巩固空气质量达标工作,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切实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完成“一键抵达”系统录入。全县范围内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督性抽测工作;完成芷江县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任务;完成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水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工业集中区水污染防治。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成千吨万人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完成新店坪镇岩禾塘村火石寨山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碧涌镇龙山村桐木托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任务;完成46个“千吨万人”和“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全国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系统填报;开展国控断面水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开展444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12个重点村整治工作任务;狠抓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均已达到序时进度。舞水河芷江段获评全省美丽河湖建设典型案例。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与自然资源局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全面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加强监管,确保辐射危废安全,制定了《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完善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信息,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开展固体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开展新污染物调查工作。原芷江晨地锰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治理工程获评典型案例全省推广。

(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注重提质增效。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结合环保监管和整治,强化指导服务,注重便捷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快行政审批,精简办事流程,促进企业环保工作的规范化运营。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5个,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6个。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组织全局干部每季度对市场主体共190余家开展大走访帮扶活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建立健全我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逐步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49家排污许可执证企业执行报告提交率为100%,6家排污许可执证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审核问题的整改工作,8家企业完成2023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规范性审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高度重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面完成33家企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严格环境执法,化解环境纠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对辖区内排污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责令立即改正,依法依规处理,全年共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处罚款59.178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起。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已按照要求完成录入工作。妥善处理环境信访事项,2024年共办理环境信访事项43件,其中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6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16件、群众来访1件、网络媒体6件,上级交办4件,处理办结率100%。2024年6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授予我局“湖南省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2024年3月我局办理的“湖南肯林木业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列入全省典型案例,2024年11月办理的“芷江侗族自治县金顺种养专业合作社违法排污案”列入全省环境信访典型案例。加强法制审核,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生态环境各项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公开执法。二是加强环境违法案件审查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共召开5次案审会讨论了5起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范围,主动排查案件线索,对照上级下达的线索清单,全面摸清案件底数,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效衔接。启动办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7件。

(五)配合完成省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2024年3月13日至4月2日,湖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怀化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此次省级督察期间我县共接到信访交办件7件,均已办结。2024年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6月向怀化市反馈了整改问题清单,芷江县涉及12项共性整改事项,6项个性问题整改事项,截至目前,我县整改方案已通过怀化市委审议,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24年5月9日至6月1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此次督察期间我县共接到信访交办件5件,均已办结。2024年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督察组2024年8月向湖南反馈了整改问题清单,芷江县无个性整改问题,涉及的共性整改事项省、市正在制定整改方案,我县按方案要求全力完成整改。

    (六)配合完成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专项巡察

省生态环境系统专项巡察于2024年8月24日-9月10日进驻芷江,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开展为期18天巡察,巡察组进驻期间,组织召开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党组在上轮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的与其职能职责相关问题整改、未巡先改以及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汇报。巡察组调阅执法案卷、工程项目、监测报告、财务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对芷江分局进行了全方位的巡察体检。巡察组反馈立行立改问题5项,芷江分局均已全面完成整改。

(七)抓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积极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部门联合执法进行宣传报道;加大了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形成声势。开展了“六进”“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执法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学习强国等中央媒体和新湖南、等省级媒体上发表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报道120余篇,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进展滞后、举一反三不到位、标准不高等问题,且新的问题仍不断出现,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人员结构设置不合理。生态环境系统近年来工作任务逐年增加,同时随着机构改革只明确了分工和职责没有明确编制,致使局内设股室只有机构没有人员编制,组织结构复杂,混编混岗十分严重,难以保障正常工作开展。二是环境质量提升难度较大。我县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排名、现状和改善幅度离先进有一定差距;土壤和农村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就工作任务数和完成质量以及完成难度较其他县市区比较并未突出,不占优势。今年环境质量指标较以往虽有提升,但改善幅度不大,全市排名仍旧不理想。三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生态环境局肩负着全县生态环境安全的历史重任,承担着全县环境监管执法、水气土环境检测以及其他工作任务,日常运转开支巨大,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加上监测监察执法仪器设备严重老化,难以保障正常工作运转。四是专项资金项目。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省厅委托审计时已经作为整改问题,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到位,会影响今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争资争项难度大。中央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入库要求逐年递增,前期费用较高,因县级财政困难,没有资金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包装,导致目前我县在储备库里已暂无储备项目,无法申请到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局党组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安排,全面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廉政建设,深化改革,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行政审批、监测监察、清廉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大抓落实、营商环境和争资争项等各项工作。

1、继续抓好政治生态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好理论学习,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理论学习活动。不断健全和细化防控措施、落实要求,按序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控工作。

2.全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提倡绿色消费和生产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弘扬生态文化,打造生态人文高地,倡导生态文明,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与满意度,形成典型经验全面推广,积极申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3、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利剑行动”作用,依法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涉危废、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业集中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抓好环境信访工作,保障环保投诉渠道畅通,形成化解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将突出环境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日常应急管理,不断提升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格按照“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开展工作,做好重点项目实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扩建,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地正常运维。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业炉窑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巩固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成果。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打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