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2-16 12:02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组织监督执行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协调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9、制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组织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林业检察、林业法庭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和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林业局部门预算的人员128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为54人,事业编制73人,工勤编制为1人,退休人员为92人。租用教师进修学校的办公楼是约420平方米,现用公务用车为4台(还有4台待处理状态)。由于单位的合并,我局下属单位国有苗圃经费也进入了林业局预算。

二、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主要内容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099.5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21.49万元:(1)公用经费277.56万元;(2)人员经费743.89万元;(3)项目经费1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6030万元;

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2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092.5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

5、其他收入23.46万元;

6、上年结转670万元。

(二)、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部门预算总支出为909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876.91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912.35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76.5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8.05万元。

2、项目支出7222.59万元;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增加了10万元,其原因为:我局项目资金造林需要经过省、市、县三级验收,而项目资金造林的间接费用几乎没有,这就无形当中增加了局里的公务接待费。

三、2016年度单位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公开表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01表、02表、04表、05表、06表、07表、08表、09表、10表)

公开表二:2016年“三公”经费表

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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