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房产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11-16 16:34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芷财绩[2016]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为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房屋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及服务、房屋安全鉴定及拆迁、白蚁防治、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核定全额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72名。

(三)、单位整体支出规模:2015年财政预算为97.53万元,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安排,行政运行的办公费.

二、单位整体支出受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2015年度我单位支出1089.68万元,其中支出公务接待费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8万元,预算的经费主要用于三个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398.27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3.3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3.51万元,印刷费4.16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电费5.06万元,邮电费1.81万元,物业管理费34.79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护费74.74万元,培训费0.098万元,公务接待0.752万元,劳务费12.4万元,工会经费1.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54万元,其他商口服务支出160.93(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整改支出139万余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289.0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69.08万元。

5、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中我单位只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和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两项费用,年初核定指标均年终没有突破,分别占用指标的75.8%和50.1%。三公经费的管理,我们严格执行上级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明确专人管理。保证资金使和安全性,正确性。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15年我单位资产总额为4857.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额为1059.98万元,其中一台小车固定资产总额为26.15万元。对所有的固定资产我们都进行单项登记造册,并和固定资产受理使用人签订责任制,明确受理职责。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外树形象,内求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为民清廉务实的主题,突出重点抓住房保障、突出规范抓房市监管、突出发展抓财源建设,突出活动抓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以房产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大了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严格预售管理,全年依法依规审批了13个开发项目55栋新建商品房的预售许可,面积24.3万平方米,并同步实行网上公示;逐步实行全额资金监管,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台账31个,专户监管资金余额4893万元;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全年缴存992万元,累计归集2575万元;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专项督查房地产市场2次,其中4月份,对我县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并将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信息公布、销售交房、物业管理、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还进行了情况通报;8月份,结合全县存量房调查摸底,深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督查走访,了解形势、收集意见,同时对照行业规范进行督促检查和政策宣讲。

二是加大矛盾调处的力度。全年处理信访事项6宗,到县委、信访局接访多次,对金和嘉园、侗锦苑、善水佳园等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进行了积极化解,没有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三是加大市场警示的力度。按季度形成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建立购房警示制度,在所有售楼部、社区、房产局网站发布购房温馨提示,引导理性消费;积极制定《2014-2020年芷江县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从源头上保障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形成《关于加强我县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送审稿),将全方位加大事前、事中、事后三级监管力度,不断促进市场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

2、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重点,提高了担当能力

一是加大房源筹集力度。2015年我县保障性住房总建设目标任务为5个大项目34个小项目1052套86550平方米,实际建设5大类42个项目1553套(其中提前实施2016年乡镇公租房350套),目前实际开工1553套,占目标任务套数的147.62%。其中,公共租赁房任务为462套(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已开工932套,达目标任务的201.73%;棚户区改造任务为590套(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已开工620套,达目标任务的105.08%。

二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目前上争中央、省补助资金共5446万元,已全部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到位,确保不因资金原因影响项目建设速度;今年县财政已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1-3季度土地计提资金1152万元。

三是加大项目谋划力度。2016年预计申报保障性住房402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93套22437.5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30套(货币安置120套)24340平方米,老城区综合治理3200户。

四是加大后期管理力度。实行年审制度,全年年审1289户,整改102户,严厉打击非法骗取、转租、转借、转让及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等不良现象。实行环境美化,加大公房改造、维修力度,全面优化国有资产,全年共投入资金71万元对290套公房的整体、线路、屋面等进行了改造。筹资30余万元对东紫巷市场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工作,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安全排查,每月对公房及保障性住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印发安全生产传单3000余份,有效地消除了安全事故发生。

3、以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为动力,夯实了工作基础

一是积极配合试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围绕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目标,我局积极配合国土局进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试点工作。

二是狠抓当前业务开展。全年进行产权登记2287条,抵押登记854条,预告登记2192条,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1650件。完成实测24.3万平方米。全年共签订白蚁防治合同71份,防治面积26.6万㎡,灭治面积5900 ㎡,回访面积52万㎡。全年共鉴定房屋94栋,14744.294 ㎡,其中C级3912.464㎡、D级10831.83㎡。三是着力规范日常管理。加大产权产籍档案整理力度,形成电子档案馆,夯实了工作基础;加大办事程序的优化,实行网络三级审批,优化了服务手段;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全市率先落实取消非住房抵押手续费、房产网络信息服务费和降低档案查询费,落实了惠民政策。

4、以“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提升了房产形象

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先后组织多次集体学习专题讨论,通过今年的“回头看”和整改后续工作,班子整改问题已全部销号,整改整治任务也已全部完成。通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再次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症结难点得到突破,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房产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以棚户区改造为主,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城市老城区综合治理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具有芷江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鼓励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保障。强化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通过购买、长期租赁、集中新建、配建、改建等方式筹集房源。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因地制宜确定棚户区改造方式,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方式,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农房风貌管理和引导,制定符合芷江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和风貌管理要求,指导到户。

2、抓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激活工作。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出台《关于加强我县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三级监管机制。二是加大激活力度,对接上级层面的政策,结合县域发展实际,出台房地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

3、抓好房产发展的自我提升工作。一是规范维修资金管理,调整收取方式和收取时间,防止维修资金被挪用;二是加大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实行全额资金监管,防止出现烂尾楼;三是完善系统平台建设,所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和网上监管,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四是突出人员管理,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强化作风建设,防止懒政庸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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