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档案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芷财绩[2016]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主要包括办公室、档案查阅室、档案数字中心、业务法制股等4个职能室。机关编制为8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干部10人,退休7人。当年人员没有变动。
2、主要职能:
县档案局主要职能是:1、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2、按照法律规定主管全县档案事业。3、制定发展计划规章制度。4、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5、组织、指导全县档案工作。6、组织档案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7、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对全县档案的整理工作;二是对全县档案移交工作;三是对全县档案数字化的工作,四是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2015年共支出:542.9万元。其中,资福利支出5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等基本支出131万元 ,项目专项支出411.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为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符合县建议支出数,未超过标准。
(二)项目专项支出
2015年本单位由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411.9万元。用于档案馆综合大楼建设。
三、部门项目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专项管理情况。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2、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不准任意改变。
3、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项目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项目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4、项目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2015年底资产共计98.46万元,负债和净资产合计98.46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2015年,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2015年12月底县综合档案馆大楼主体工程完工。年内对全县100多个机关单位的纸质、数字档案同步化整理,完成了馆藏山林权属档案数字化25万页;利用馆藏资料,编纂出版了《芷江记忆——照片档案历史画册》;着力抓紧抓好撤并单位档案移交工作;全县完成档案统计年报101个单位;全年接待查阅档案人数5889人次,查阅案卷12000卷,复制档案证明3895份,主要为婚姻、山林权属、退伍、知青、政策性文件等民生档案。在一年努力荣获全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业务培训机会少,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建议上级部门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人员参加系统档案培训,进一步进行档案的整理工作,有利于以后档案的查阅工作。
(二)重视对档案数字化工作。
(三)在资金使用效益上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