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负责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
3、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汇集、存储及管理;
4、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退保等手续;
5、负责到龄人员养老金的资格审查,核算养老金待遇标准并拨付养老金;
6、负责本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新农保本级机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预算主要包括本事业单位预算。
二、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农保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主要内容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5.56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8.56万元:(1)公用经费22万元;(2)人员经费53.6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497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2017收入预算比2016年减少5528.95万元,原因为:2016年上级补助包含中央基础养老金,2017年上级补助只包含地方配套补助资金。
(二)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部门预算总支出为575.5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5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49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5、预算结余结转0万元。
2017支出预算比2016年减少5528.95万元,原因为:2016年项目支出包含中央基础养老金,2017年只包含地方配套补助资金。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2.2万元,其原因为:按上级部门要求,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将由我中心负责在2017年全面铺开,需深入乡、村、组进行宣传、登记等工作,同时各县经验交流会也将同步增多,因此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会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万元,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4.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2017年度单位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公开表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二: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表三: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表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公开表六:20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公开表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表八:2017年“三公”经费表
公开表九: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公开表十:2017年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