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市、赴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督促、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群众接访中心、网络信访室、 “12345”县长热线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单位预算的单位包括:
信访局机关
群众接访中心
网络信访室
“12345”县长热线办
二、2016年度县直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公开表
公开表一:2016年度芷江县信访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表二:2016年度芷江县信访局(部门)收入决算表
公开表三:2016年度芷江县信访局(部门)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四:2016年度芷江县信访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表五:2016年度芷江县信访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六:2016年度芷江县信访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公开表七:2016年度芷江县信访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八:2016年度芷江县信访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芷江侗族自治县信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信访局2016年收入 435.6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35.64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同期决算增加221.95万元,增加原因基本工资调增及全省网络信访及信访创新工作试点会在我县召开。
(二)支出情况说明
1、本年支出449.2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07.19万元。
2、基本支出292.18万元,主要是按照现行人员待遇政策支付的机关及属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以及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支付的日常公用经费及扶贫工作、死亡抚恤等支出。
3、项目支出 157.07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维修、全省网络信访及信访创新工作试点会等工作。
4、2016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公共拨款支出21.5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4.43万元,公务接待费9.7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同口径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了7.32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了51.51%,主要是全省网络信访及信访创新工作试点会在我县召开,导致费用增加。
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8万元,同口径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了57.00万元,增加原因全省网络信访及信访创新工作试点会在我县召开。
6、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29.5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实际采购111.00万元,其中:采购服务111.0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