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23)
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 12月18日在芷江侗族自治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曹日红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税工作紧扣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税经济形势,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523万元(预计数、下同),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7980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完成地方收入58012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6146万元,同比增长11%;完成上划收入22511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1834万元,同比增长11%。围绕预算执行,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措施抓征管,财政实力在稳中求进中逐步增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全力组织收入。县政府成立了全县综合治税协调工作机构,财税部门成立了财政收入联合督导组,深入有关部门和企业调研督导,确保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分别实现80523万元和58012万元,均为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1%。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积极向上级反映、汇报县情,全力争取转移支付,增加县级财力,缓解支出压力,预计全年可争取到位上级补助收入204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6678万元。其中: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98018万元,较上年增加15000万元。另外争取到上级新增债券资金16000万元,有效地增强了财政实力。三是培育涵养税源。安排资金15148万元,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前期工作。通过各种渠道筹措企业技改、贴息、奖补等资金3690万元,帮助企业技改扩能,提质增效。全面落实“营改增”和其他结构性减税政策,依法减免企业税收9326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
2、集中财力抓扶贫,脱贫攻坚在精准发力中扎实推进。充分认识扶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一号工程”,全力支持扶贫开发。一是加大投入助推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坚持把资金向精准扶贫聚拢,整合财政扶贫资金24486万元,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等措施,积极作为、主动服务精准扶贫工作。二是全力支持富民特色产业优先发展。累计投入资金4069万元,大力发展养殖、蔬菜和林果产业,扶持良种扩繁、标准化种植、贮藏体系、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和规模化养殖等基地建设,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三是引导撬动金融资金助推脱贫。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拓宽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当年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7300万元,惠及贫困户10450户。全县互助资金总规模达到1520万元,互助资金村数达到206个,实现了所有行政村互助资金全覆盖。
3、全力以赴保重点,民生事业在优化结构中持续改善。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预计全年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223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28%。一是支持社保水平稳步提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补助6475万元,实现政策性脱贫;落实农村五保补助732万元,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保障;落实资金665万元,积极救助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落实抚恤救助及退役安置补助等资金1435万元,确保了优抚及退役军人安置等政策的全面落实。二是支持就业力度不断加大。落实就业专项资金2369万元,重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落实“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补助196万元,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落实资金57086万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4084万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013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167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7275万元,职业中专和高中国家助学金1193万元。四是支持公共卫生加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26783万元。其中:落实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13147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065万元;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413万元等。
4、坚定不移推改革,理财能力在夯实基础中不断提升。继续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作为财政工作的总要求和总纲领,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营改增”改革工作全面收官;二是全面公开预算信息。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和涉农资金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提高了预算信息的透明度。三是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9271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民生领域,加快了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效果;四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清查工作,实现了国有资产数据化、动态化管理,同时,强化对国有投资股权及红利监管,进一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督导检查促绩效,财经纪律在强化监管中逐渐规范。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成立财政内部控制机构,进一步明确内控机构职责,着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避免财政政策制订和资金分配过程中的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二是积极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根据财政监督要求,对全县扶贫和部分涉农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全县乡镇抽查率达到10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三是努力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全县36个预算单位和部门的“三公”经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私设“小金库”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等常规检查,有效规范了财经秩序。四是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每月及时向县人大财经委报送预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落实人大财经委的初审意见建议,积极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件,有力地促进了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水平的提高。
各位代表,总的来看,2017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县域经济总体实力不强,对上级财政补助依赖程度依然较高;二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不高;三是工业基础薄弱,财源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导致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口径政府预算(草案)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涵盖所有收支的全口径部门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合理确定收入增幅
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常态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准扶贫以及重点民生项目支出需求持续加大,预计2018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根据中央确定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收入编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2018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拟按10%增长,分别为77840万元、53078万元,并按此增长比例测算财力。
(二)统筹测算可用财力
2018年预计我县财力收入达154569万元,其中:地方收入53078万元、上级财力97991万元,比2017年新增可用财力13000万元左右。新增财力来自两个方面:
1、地方收入。2018年地方收入按10%增长,预计比上年增收4824万元,可新增可用财力4824万元,其中: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按10%增长,预计比上年增加2812万元,可新增可用财力2812万元、地方收入中非税收入按10%增长,预计比上年增加2012万元,可新增财力2012万元。
2、上级财力。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2018年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预计较上年增加8176万元,可新增财力8176万元。此外,预计可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0000万元,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具有专款专用性质,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属于财力性资金,所以没有纳入年初预算统一分配。
(三)预算支出安排方案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安排支出预计154569万元,支出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工资、保运转基础上,重点向惠民生、促发展方面倾斜,支出大类的情况是:
1、人员支出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拟安排816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4919万元增加16718万元,增长25.7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2.82%。其中:工资及津补贴74475万元、五险一金7162万元。
2、机关运行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拟安排138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074万元增加2778万元,增长25.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8.96%。“三公”经费继续实行控制数管理(见附表四),并建立定期考评通报制度。
3、民生支出预算:民生支出预算拟安排55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93%。其中:社会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卫生与计生等民生支出按政策提标较上年新增支出5042万元(见附表五:全口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安排表)。
4、预备费预算:2018年预备费拟安排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9%,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5、上解支出预算:2018年上解上级支出1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2018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拟安排支出154569万元。其中:县本级预算支出137331万元较上年127035万元增加10296万元,增长8.1%;乡镇预算支出17238万元,较上年14137万元增加3101万元,增长21.9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编制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将上年结余、本年征缴、上级分成(返还)补助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进行编制。
按照“确定基数,超收奖励,短收处罚”的原则,对征收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基数参照前三年平均水平,目标根据上年实际完成额并考虑当年征收因素确定。
遵守相关基金的专门管理规定,确保使用方向合规。征收成本按非税收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支出,其他资金按专款专用原则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并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和用款单位。
实行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人员机构运行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项目支出按资金使用方向“先基金后一般公共预算”顺序纳入部门预算综合算账。
(二)编制内容
1、基金收入。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20760万元(详见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收支总表)。
2、基金支出。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998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征收成本和项目支出构成。征收成本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据实结算,预算按30%计算。项目支出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先基金后一般公共预算”的顺序纳入全口径部门预算综合算账,实现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资金统筹,杜绝重复安排。
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预计结余780万元(详见附件)。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编制范围
以基金享受人数为基础,以基金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基金往年使用情况为参照,实事求是,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详见附件)。
(二)编制内容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57689万元,支出拟安排4991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777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2212万元。分险种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省人民政府从2014年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基金预算由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统一代编,当年收支缺口通过省级统筹由省级兜底。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预计参保人数105000人,领取人数60761人。
(1)基金收入: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6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26万元,利息收入1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010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转移收入1万元。
(2)基金支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7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6562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85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30万元。
(3)收支结余:本年收支结余12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14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预计参保人数12382人。
(1)基金收入: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60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581万元,利息收入2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000万元。
(2)基金支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基本养老金支出19207万元,即: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9207万元。
(3)收支结余:本年收支结余339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891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预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11人,其中:在职职工12807人,退休人员7304人。
(1)基金收入: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8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586万元、利息收入53万元、其他收入350万元。
(2)基金支出: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73万元,即: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473万元。
(3)收支结余:本年收支结余5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753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改革精神,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测算。
2018年预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9992人。
(1)基金收入: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13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760万元、利息收入1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359万元。
(2)基金支出: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977万元,即: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8977万元。
(3)收支结余:本年收支结余21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82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预算
从2017年起,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预算编制。
7、失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预计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260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8人。
(1)基金收入:2018年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60万元,利息收入5万元。
(2)基金支出:2018年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1万元,即: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01万元。
(3)收支结余:本年收支结余26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65万元。
8、生育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预计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807人,享受生育医疗报销242人次,享受生育津贴29人次。
(1)基金收入:2018年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30万元,利息收入2万元。
(2)基金支出:2018年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万元,即: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8万元。
(3)收支结余:本年收支结余1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8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因我县国有资本量少,经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在编制 2018年财政预算时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全口径部门预算
(一)编制原则
1、规范透明原则。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构建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间安排的有效结合。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重大的民生项目配套资金主要由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基本建设和产业发展引导项目资金在四个预算中统筹安排。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优先,即:
保工资:对涉及干部职工的工资及规范性津补贴、五险一金等按政策足额保障。涉及民生政策的专项配套予以落实。
保运转:对全额拨款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予以保障,加大基层运转保障力度,对县委、县政府推进的重点工作在经费上予以保障。
保民生:对教育、文化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生等民生支出按政策足额保障,对住房保障、农林水、交通、环境保护等民生项目配套支出提供有力支持。
部门预算编制必须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当年收支增减因素,要与部门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相结合,与县本级财力状况相适应,量力而行。
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预算单位要积极落实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专项资金的联动公开,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时间、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算信息的透明度。
2、标准科学原则。从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执行三年来的情况看,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到位率,适当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在此,公用经费拟安排标准如下:一是四大家及常委单位,原则上按县级领导8万元/人.年、干部职工3万元/人.年;二是政法系统、610办、纪委、森林公安局、信访局、安监局按3万元/人.年;三是乡镇干部职工按2.8万元/人.年;四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2.5万元/人.年;五是教师公用经费因有上级专项资金保障,县级按0.3万元/人.年安排,随着财力的增加再适度提高标准。村(社区)运转经费按2017年的标准足额安排。公用经费提标后,工作性质的专项经费原则上年中不予追加。
3、约束有力原则。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编制2018年全口径预算的要求,拟制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核定表,实行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坚持压会、压接待费用、压办公经费,紧缩行政开支,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对行政性运行成本,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进度,由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根据“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核定表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并建立定期考评通报制度和“三公”经费预警长效机制。
根据国家、省对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要求,2018年实行从紧的存量资金清理政策,一是对两年以上未开工的专项资金和已完工的专项资金结余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额收回财政,作为财力纳入2018年预算;二是对县本级当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结余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额收回财政,作为财力纳入2018年预算;三是对部门预算单位当年运行经费年终结余资金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额收回财政,作为单位财力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应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整合专项资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4、绩效管理原则。只要有预算资金安排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行全覆盖,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绩效跟踪来确定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聘请第三方机制,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整体绩效评价不高、管理滞后的,取消或压减专项资金规模;对于未完成2018年预算执行比例目标的,将按一定比例扣减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二)收支(草案)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收入(草案)。全县109个部门预算单位(含18个乡镇)预算收入拟安排 119889万元,即公共财政拨款119889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草案)。全县109个部门预算单位(含18个乡镇)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34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安排如下:(1)基本支出734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1万元;(2)项目支出45916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9367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90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0万元、资本性支出49万元、对企业的补助20万元、其他支出15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09个单位部门预算(草案)均为平衡预算。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119342万元,加上消防大队、人武部等10个非部门预算单位安排支出1086万元,股室待分配资金32605万元,上解支出1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54569万元。
六、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认真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1234”的工作思路,为加快建设“一个中心、四个芷江”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
1、盯住“一个目标”: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实现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一是认真分析掌握各项减收增支因素和变化情况,积极研究增收节支措施,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考核机制,促进均衡入库,提高收入征管部门平时抓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全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致力提高纳税意识。
2、提高“两个比重”:围绕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注重优化收入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
3、突出“三大重点”:突出财源建设,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突出社会和谐,加大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突出改革创新,完善和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切实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按照“有保有控”的原则,完善财税职能,转变支持方式,促进财源建设;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的公共财政导向,全力推进人民群众期盼的民生实事工程;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4、构建“四项机制”:聚焦财政改革目标。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四大任务,构建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构建规范的支出管理机制,构建科学透明的政府分配机制,构建全方位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及县政协民主监督和支持下,严格按照本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众志成城应对挑战,立行立改破解难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一个中心、四个芷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公开表
2、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公开表
3、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4、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表
5、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6、2018年芷江县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