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1-23 11:03

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22)

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 1月11日在芷江侗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曹日红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快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工作思路,不断调整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1、严征细管,科学聚财,收入质量稳步提升。财政部门作为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导部门,把抓好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视为主要职责,年初将收入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与机制,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充分发挥涉税平台作用,拓展税收来源,积极做好“营改增”试点扩面工作。同时,按照全市财税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全县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稳定增长。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8743万元,增长0.53%,顺利完成市考核任务,收入进度与增幅全市县市区排名第四。

2、优化支出,关注民生,公共财政有力彰显。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91416万元,其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民生支出达153691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支出的80.29%。全力支持和服务“三农”事业,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导向功能和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全年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各类补贴50项,发放补贴资金16026.15万元。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发展主动有为。2014年我县多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1.1亿元,争取上级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全力支持工业、农业、旅游、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投入数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拉动县域经济发展;投入近5000万元用于加大工业集中区建设和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内生动力;全年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建设,投入400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和地质灾害治理,走环境保护与居民受益的“双赢”之路。

4、注重绩效,精细管理,财政改革纵深推进。以制度创新为内助力,加快推进财政管理的改革步伐,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推行预决算公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优化资金支付流程,进一步完善“公务卡”、“乡财县管乡用”等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行为,全年全县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总额为19083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16408万元,节约支出2675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4.02%。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建立了县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961个,审查金额134680万元,审减金额22864万元,审减率16.98%。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规定,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实行总额控制,规范“三公”消费行为。深入推进“金财工程”,充分利用平台网络,实现信息的纵向和横向联系,做到上下贯通,数据共享,互相监督。继续修订和完善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把日常财政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

5、牢记宗旨,务实清廉,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服务,打造一支有信念、有责任、有能力、有作为、有品行的优秀财政干部队伍。定期组织集体、专题等学习活动,下基层访民情,使财政工作更加科学、更为务实。诚心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尽力让代表、委员满意。牢固树立“为政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把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财政工作的进步,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上下奋力拼搏、共谋发展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收入总量还偏少,收入质量仍有待提高;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收支平衡压力巨大;财政监督力度还需加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全口径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口径政府预算(草案)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涵盖所有收支的全口径部门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合理确定收入增幅

根据2015年中央确定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的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收入按10.5%增长为6489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增长10.5%为44262万元,并按此增长比例测算财力。

(二)统筹测算可用财力

2015年收入预计166846万元,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44262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49661万元、返还性收入4251万元、调入资金1544万元、上级专项收入67128万元。

(三)支出安排方案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拟安排支出99718万元,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原则,支出大类的情况是:

1、人员支出:人员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拟安排556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0746万元增加14918万元,增长36.61%,占支出预算的55.82%。其中:工资及津补贴50371万元(含预留新增工资6517万元)、五险一金5293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拟安排85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05万元增加4246万元,增长98.63%,占支出预算的 8.58%。“三公”经费继续实行控制数管理,并且在上年控制数的基础上压缩20%。

3、项目支出:专项支出预算拟安排3175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1.85%。

4、预备费:预备费拟安排200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

5、上解支出:上解上级支出174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75%。

加上上级专项支出67128万元,支出总计166846万元。收入总计166846万元,收支平衡。

2015年我县可用财力安排预算支出99718万元。其中:县本级预算支出89985万元较上年75628万元增加14357万元,增长18.98%;乡镇预算支出9733万元,较上年8176万元增加1557万元,增长19.0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编制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将上年结余、本年征缴、上级分成(返还)补助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进行编制。

按照“确定基数,超收奖励,短收处罚”的原则,对征收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基数参照前三年平均水平,目标根据上年实际完成额并考虑当年征收因素确定。遵守相关基金的专门管理规定,确保使用方向合规。

(二)编制内容

1、基金收入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4372万元。

2、基金支出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3062万元。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预计结余131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编制范围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

(二)编制内容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26587.63万元,支出拟安排23356.4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3719.03万元。分险种预算编制如下:

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开始,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基金预算由省财政厅、人社厅统一代编,当年收支缺口通过省级统筹由省级兜底。2015年继续实施同一政策,所以县级无数据。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预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6603人,领取养老金人数55651人。

(1)基金收入:基金预算收入6996.9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67.04万元,利息收入7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459.88万元。

(2)基金支出:基金预算支出5146.42万元。

(3)收支结余:收支结余1850.49万元,累计结余12539.29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预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789人,其中:在职职工12578人,退休人员7211人。

(1)基金收入:基金预算收入3715.94万元。

(2)基金支出:基金预算支出3334.83万元。

(3)收支结余:收支结余381.1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077.26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预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202人,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0000人

(1)基金收入:基金预算收入1314.58万元。

(2)基金支出:基金预算支出875.66万元。

(3)收支结余:基金收支结余438.9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356.16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预算

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开始,全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基金预算由省财政厅、人社厅统一代编,当年收支缺口通过省级统筹由省级兜底。2015年继续实施同一政策。所以县级无数据。

6、失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预计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758人。

(1)基金收入:基金预算收入366.55万元。

(2)基金支出:基金预算支出338.33万元。

(3)收支结余:收支结余28.22万元,累计结余1149.19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预计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416人,享受生育医疗报销158人次,享受生育津贴13人次。

(1)基金收入:基金预算收入230.64万元。

(2)基金支出:基金预算支出41.18万元。

(3)收支结余:收支结余189.4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856.45万元。

四、全口径部门预算

(一)编制原则

1、全口径预算原则。同步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全口径预算,构建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在此体系下,编制涵盖所有收支的全口径部门预算,特别是合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规范政府性基金支出管理,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落到实处。同时同步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全面反映政府收支规模和管理活动。

2、零基预算原则。坚持零基预算的原则,实行按政策安排人员经费、按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按要求安排项目经费。全面打破原有预算格局,重新梳理各类专项资金和政策,在充分考虑县域经济发展需求及我县可用财力实际的情况下进行统筹安排。

3、细化预算原则。2015 年继续完善支出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通过细化支出项目的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做到预算指标和支付系统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健全完善预备费管理机制,除政策性减收增支以及突发性重大开支外,一律不调整预算。

4、绩效预算原则。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有运用”的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 2014 年考核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作为 2015 年预算安排依据,并试编重大民生和建设项目绩效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努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5、公开预算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收支预算全面、真实、准确,依法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 2014年公开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2015年部门预算要分别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细化到“项”级支出科目,提高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收支(草案)编制情况

1、部门预算收入(草案)全县152个部门预算单位(含28个乡镇)预算收入拟安排  72532万元。分项目安排如下:(1)公共财政拨款6431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85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60万元(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09万元、罚没收入1051万元);(2)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97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8124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草案)全县152个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含28个乡镇)支出拟安排  72532万元。分项目安排如下:(1)人员支出36111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34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8万元);(2)公用支出8288万元;(3)项目支出28133万元(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7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52个单位部门预算(草案)均为平衡预算。

五、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

1、围绕“生财有道”促发展,全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突出重点培育财源。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大力支持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充分发挥好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提升产业竞争力,培育优势、特色、重点产业发展的自我“造血”功能,壮大骨干财源。二是拓宽渠道增加财源。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同时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政府补贴、招商引资等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参与我县经济建设,激发创业热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第三产业健康发展,培植新兴财源。三是挖潜堵漏壮大财源。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充分挖掘征收潜力,扎实推进纳税评估和税源清查工作,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同时加强税收的征管稽查,堵塞收入漏洞,防止税收流失。四是优化环境稳固财源。提升服务质量,完善贴息、奖励、担保等财政投入方式,加大对金融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

2、围绕“聚财有方”增实力,努力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一是优化结构保民生。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特色旅游和公共文化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二是增加投入惠“三农”。积极统筹整合资金,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完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等各项工作。三是调优结构促公平。进一步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的职能,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

3、围绕“用财有效”抓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审查的监督方法,对乡镇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将监督关口前移。探索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范围,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加大绩效结果评价应用,切实管好用好每一分财政资金。二是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发展思路,全面深化部门预算、国库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财政制度改革,建立严格规范的收入缴库、直接拨付、集中开户等运行机制,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细化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将财政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重大项目等领域倾斜,集中力量办大事、实事、好事。

4、围绕“理财有章”抓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一是大兴学习之风,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做学习型、创新型的财政干部,提升自身能力,同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机关服务效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深入开展“贴民情、听民意、惠民生”为主题的走访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办好群众最亟须解决的事情。三是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强化财政基础工作,提高部门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基础数据的核对和管理,逐步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同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基层财政所为重点,大力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本次人大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不折不扣抓落实,自觉接受各位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为建设美丽幸福的芷江作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附件

打印 来源:芷江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