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财预〔2013〕9 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按照中央要求和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要在去年预算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算公开性和透明度。为稳妥有序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2012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参事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等25家单位已经先期公开了2012年部门预算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预算。今年,上述单位要继续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公开2012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今年起,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大到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宗教事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等21家单位。从2014年起,上述21家单位要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同时,根据《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公开目录》,今年新增公开24项重大专项资金,共计需公开97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公开主体
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重大专项资金公开的主体为部门,由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公开。省财政负责公开省级预算、省级“三公”经费汇总情况及所有需公开的重大专项资金文件。
三、公开内容和口径
为便于单位整理归集预算公开各项数据,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已经设置了相关基础表格,各单位可自行从软件中检索导出,经认真核对与研究分析后按照规定的预算公开格式予以公开。
1、部门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部门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已对省级支出和市县转移支付进行区分,参照中央预算公开模式,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为列省级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填列口径为当年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我厅已在2013年部门预算编报软件系统中设置了这两张表格,单位检索导出并核对无误后予以公开。
2、部门“三公”经费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口径为列省级支出的公共财政拨款当年安排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我厅已在2013年部门预算软件中设置了“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表,部门检索导出后必须进行认真研究分析,从中确定相关数据填列《×××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具体见附件4),并予以公开。
3、重大专项资金公开。各部门要对照《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公开目录》,对其中属于本部门管理的资金,要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资金安排文件,有条件的部门要逐步公开资金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等专项资金相关文件资料,确保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湘政办发〔2012〕58号)的要求,实现全过程、全面公开。
需要说明的是,在公开上述表格的同时,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本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如有必要还需附上简明扼要的预算说明,特别是对一些公众关注的专业词汇、数据口径等,要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
四、公开时间
2013年需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省直部门须于2013年3月底之前完成各项公开的准备工作,届时省财政厅将通知各单位于统一时点同步公开。重大专项资金的资金文件须在发文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要充分认识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关于预算公开的重要决策上来,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并结合公开工作,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编好、编细预算,分好、用好财政资金。
2、严格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必须做到先有预算、后有开支,不得随意调整,确保决算和预算对应衔接,避免两者之间差距过大。
3、妥善处理部门预算中的涉密信息。各部门要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4、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应对公开后可能出现的公众质询和议论;建立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预算公开后人民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回应和解释,对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对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
附件:1、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公开目录
2、×××部门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3、×××部门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4、×××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3年2月27日
主题词: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共印150份 2013年 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