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芷江侗族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芷江侗族自治县审计局对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导向不动摇,持续推动县域经济稳健发展。
——聚焦精细管理,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传统“基数+增长”模式,以项目实际需求与绩效目标为导向编制预算,优先保障“三保”、债务付息及县委、县政府重点事项。积极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安排“只减不增”,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压减低效无效支出。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福祉。优化财力配置,集中资金“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一是保基本民生。统筹财力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公共卫生、失业救助以及用于安定稳定的经费投入。二是保工资支出。积极向上争取补助,确保了全县法定工资足额正常发放。三是保运转支出。各类公用经费和运转类专项经费序时拨付,确保县、乡、村三级正常运转。
——建章立制,全面提升审计预、结算管理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改革要求,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评审工作职责、评审范围及评审方式,提升了项目评审质量,全力服务县域项目建设。
从审计情况看,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我县财政收支平衡及资金调度压力仍然很大。2024年县财政针对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有些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本次审计还发现存在银行账户、项目管理不严等问题。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零基预算相关要求执行不到位。未明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经费、见义勇为基金等9项专项资金的支出标准。二是“三保”标识设置不规范。如“三保标识”为非“三保支出”,但在实际用途为保工资、保运转或保民生类资金。
(二)预算收入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截至2024年底,县财政未及时上缴国库预算收入169.6万元。二是县财政未督促县住建部门及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96.79万元。
(三)预算支出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挪用代管资金13,045.16万元。二是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不到位。三是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四是老年助餐项目进度缓慢,老年助餐项目资金23万元沉淀在财政。五是一般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
(四)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对乡镇银行账户监管未完全到位。乡镇开设村级代管资金专户未纳入乡镇代管机关会计核算,存在以单代账现象、内控机制欠健全。二是非税收入汇缴户银行存款核算欠规范。主要存在以单代据,以银行流水清单代替银行收款单据入账。三是惠农补贴银行存款账户未按规定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经复核确认。四是财务核算人员岗位管理欠规范,未及时更新系统中制单人员信息。
(五)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不规范。二是涉农项目存在前期调研不够、实施后经济效益差、项目变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新店坪镇新田村、土桥镇哨路口村等罗汉果种植项目选址错误,后因整治耕地非粮化全部被挖除。三是县财政指导监管不到位,预算标准过高、采购计划与实物有差异等问题。四是梨溪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预算审核基本预备费取费费率有误,多计预算金额93.9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财务管理及其他方面问题。一是挤占人防疏散地域建设项目资金3.5万元。二是2019年大湘西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湘村客栈项目未达政策预期,造成资金损失浪费。
(二)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能源产业规模以上项目不足,项目进展缓慢。如风电投产项目仅有1个,光伏项目1个,支撑力明显不足。二是黄栗坳村溪道综合整治以工代赈项目存在用工、材料和机械租赁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概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概算审核管理不严,未能及时发现概算虚高等问题,概算审核服务费未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全面部署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每年从零编制预算,逐项论证项目必要性与成本效益;强化绩效硬约束,将执行结果与下年预算直接挂钩;加强基层培训与信息化支撑,确保改革精准落地。
(二)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建立定期银行存款核算体系;科学设岗分责,确保关键岗位分离制衡;健全内控制度,定期核查账户与岗位履职,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三)加强财评职能作用发挥。严格审核项目概预算,优化设计方案,杜绝虚高造价;科学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绩效目标,避免重复低效投资;跟踪资金使用,确保支出合规高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