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2-15 15:56

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2月15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圆满完成了全县“三调”工作。芷江侗族自治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2020年11月,芷江侗族自治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芷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63236.00亩(30882.40公顷。其中,水田413062.20亩(27537.48公顷,占比89.17%;旱地50173.80亩(3344.92公顷,占比10.83%。

我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125.10亩(1208.34公顷,占比3.9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4226.45亩(2948.43公顷,占比9.5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05112.70亩(13674.18公顷,占比44.2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8003.50亩(9866.90公顷,占比31.9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7768.25亩(3184.55公顷,占比10.31%。

(二)园地322618.50亩(21507.90公顷。其中,果园320748.45亩(21383.23公顷,占比99.42%;茶园245.70亩(16.38公顷,占比0.08%;其他园地1624.35亩(108.29公顷,占比0.50%。

(三)林地1964452.50亩(130963.5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810346.40亩(120689.76公顷,占比92.16%;竹林地32712.90亩(2180.86公顷,占比1.67%;灌木林地48595.80亩(3239.72公顷,占比2.47%;其他林地72797.40亩(4853.16公顷,占比3.70%。

(四)草地12570.90亩(838.06公顷。其中,其他草地12570.90亩(838.06公顷,占比100.00%。

(五)湿地2487.90亩(165.86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16.20亩(1.08公顷,占比0.65%;内陆滩涂2471.70亩(164.78公顷,占比99.3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8110.35亩(8540.69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15609.45亩(1040.63公顷,占比12.19%;村庄用地108937.95亩(7262.53公顷,占比85.03%;采矿用地2982.90亩(198.86公顷,占比2.3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80.05亩(38.67公顷,占比0.45%。

(七)交通运输用地68451.15亩(4563.41公顷。其中,铁路用地5142.75亩(342.85公顷,占比7.51%;公路用地18515.40亩(1234.36公顷,占比27.05%;农村道路41971.65亩(2798.11公顷,占比61.32%;机场用地2817.30亩(187.82公顷,占比4.11%;港口码头用地4.05亩(0.27公顷,占比0.01%。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88.3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3809.90亩(6920.66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5249.20亩(1683.28公顷,占比24.32%;水库水面45043.50亩(3002.90公顷,占比43.39%;坑塘水面19111.35亩(1274.09公顷,占比18.41%;沟渠13029.15亩(868.61公顷,占比12.55%;水工建筑用地1376.70亩(91.78公顷,占比1.33%。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同时也反映出我县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违法违规占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打印 来源: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