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奋斗者丨为了这片碧水蓝天 ——记怀化市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中心主任曾翔舟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7-27 12:29

入伏后,怀化室外最高温度接连数日蹿到40℃,而市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中心主任兼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曾翔舟和他的同事们依然在忙碌着,他们要针对近期重点环境案件,辗转各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以及执法后回访督察。

在曾翔舟的办公室,办公桌上满满堆放了近五十盒档案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印发的工作方案及各地汇总上报的档案资料,它们是环境监察工作点点滴滴的真实见证。

2017年4月至5月配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翔舟勇挑大梁,冲锋在最前沿,负责市政府设在市环保局的环保督察联络工作。面对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他不言苦、不叫累,坚持“白加黑”“5+2”的工作模式,每天工作16小时以上,为全市污染防治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尽心尽力、全力以赴。2017年,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128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责令整改220家,立案处罚43家。

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真正的“老黄牛”……太多太多的标签,形容曾翔舟都不为过。从事环保工作20多年来,曾翔舟为实现“碧水蓝天”这个美丽梦想,在工作中挥洒汗水,兢兢业业,实现自我价值。

环境执法是件苦差事,常常风餐露宿、不分昼夜。2015年,一家大型牧业超标偷排,常年污染周边环境,屡被投诉,群众深恶痛绝。由于企业规模大、项目多,多次改扩建,地下管网错综复杂,调查难度非常大。曾翔舟不分昼夜,一条渠一条渠地走,一根管一根管地查,4个月间,曾翔舟和同事10多次走访市县工商和气象部门锁定企业和掌握天气数据,制作几万页调查卷宗,多次彻夜蹲守,终于抓住了企业偷排的铁证,然而该企业对环保部门责令改正的要求拒不接受,曾翔舟开出了怀化市第一例“按日计罚”的罚单。最后,这家企业被责令停产,并被处罚金额共计14万余元,该案法律依据明确,程序规范,证据充分,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较好的指导借鉴经验。

曾翔舟还先后指导并参与多起环境违法案件的司法移送,如靖州“兴金鸡岩重金属环境污染案”和“新红友重金属环境污染案”,其中“兴金鸡岩重金属环境污染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怀化市第一起“移送刑事案”,也是省环保厅2016年6月通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第一例,两起案件的11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当地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6月,曾翔舟被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评为2016年度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先进个人。与铁腕队长的柔情一样打动人的,是身为环保人勇于担当的坚定信念。现在,全市上下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政府支持、老百姓理解、企业配合的环保工作格局正在形成。然而,对曾翔舟来说并不意味着轻松,反倒让他更绷紧了这根弦,“为了蓝天白云永驻,绿水青山长留,我们必须披荆斩棘、勇往直前。”曾翔舟说。(本报记者 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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