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6-26 18:10

一、制定目的

为合理布局我县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和《芷江侗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两个规划》)。

二、制定过程

为了搞好我县《两个规划》编制工作,县人民政府委托湖南农大动科院团队进行编制,初稿出来后,县畜牧水产局将《两个规划》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向县环保、发改、国土、文广新、交通、移民、住建、水利、农业局征求了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两个规划》(征求意见稿)。今年5月25日,县畜牧水产局组织召开了《两个规划》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根据与会代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和我局共同修改,形成了《两个规划》(征求意见稿),再次将《两个规划》(征求意见稿)向参加会议的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两个规划》(送审稿),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通过形成《两个规划》(草案),提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签署发布。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31号);

6、《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14号)

四、制定的主要内容

《两个规划》将全县水产养殖目标任务、编制的基本原则、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水产养殖业发展分析、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舞水河、托口水电站库区芷江境内主干流水域、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全部列为禁止养殖区;舞水河、托口水电站库区芷江境内支流及库汊、境内三大中型水库为等限制养殖区)及管理措施、保障措施、附则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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