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饲养宠物犬类管理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7-25 16:57

一、制定目的

随着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犬的数量大幅增加,但未形成有效的管理措施,对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产生影响,对县城区环境卫生造成破坏。为此,加强宠物犬类管理十分必要,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饲养宠物犬类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依据

1、《动物防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该通告主要明确了在县城区养犬管理实行规范饲养、强制免疫、严格管理,不得妨害他人人身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并明确禁止养犬的区域、在公共区域遛狗的要求及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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