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9-13 11:30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项目法人职责,规范项目法人行为,强化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29号)等。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通告明确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概念,法人组建,施工准备,施工管理,验收管理,奖惩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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