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实施禁停管理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2-09 10:14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实施禁停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上级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要求,人民对美好出行的需要为小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芷江河西和平大道等路段道路环境急需改善。对河西部分路段实施禁停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畅通。
三、制定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制定过程
2019年9月,根据市民反映河西道路交通乱停乱放现象不断出现,不利于城市发展和群众出行,影响交通安全,经现场勘查,决定对和平大道、明山大道、前进路、秀水路等路段实施禁停管理,形成“通告草案”,经中心法制合法性审核后报中心领导研究通过后,报请县司法局登记备案后予以发布。
(二)制定依据及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四、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三大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施时间;二是禁停路段;三是违法查处。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9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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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