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管道燃气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7-05 16:28
一、制定必要性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城市燃气管道作为基础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顺利地开展对城市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加强管道燃气建设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但是近年来,各种城市燃气管道频频出现的安全事故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必须严格规范我县燃气管网建设,才能确保燃气管网建设不发生安全问题特制定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管道燃气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
三、制定主要内容
该通知主要明确了在县城区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做到设计、施工、竣工“三同时”。并在办理审批、报建、竣工验收时严格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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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