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启用全县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使用手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及岩桥镇火烧铺至七里桥观景台(G3201667KM至G3201668KM)路段逆行、压实线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目的
为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经进行现场调研,决定对全县范围内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及岩桥镇火烧铺至七里桥观景台(G3201667KM至G3201668KM)路段逆行、压实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启用全县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使用手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及岩桥镇火烧铺至七里桥观景台(G3201667KM至G3201668KM)路段逆行、压实线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省市县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工作要求,加大对全县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使用手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及岩桥镇火烧铺至七里桥观景台G3201667KM+500M和G3201668KM+650M两处违法地点逆行、压实线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制定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制定过程
按部局、省总队、市支队部署要求,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使用手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G3201667KM+500M和G3201668KM+650M两处违法地点逆行、压实线等违法行为电子抓拍,形成“通告草案”,经中心法制合法性审核后报中心领导研究通过后,报请县司法局登记备案后予以发布。
(二)制定依据及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四、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三大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二是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三是岩桥火烧铺至七里桥观景台(G3201667KM+500M和G3201668KM+650M)两处违法地点逆行、压实线的违法行为。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