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芷政办函〔2020〕10号、芷政办发〔2020〕12号文件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2-11 13:15
一、制定目的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我县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对下发的现有生效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确保下发的文件符合相关规定,保障经济社会事业的平稳运行。
二、制定依据
1、《湖南行政程序规定》;
2、《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明确了对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清理的结果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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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