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加强芷江机场净空保护区和机场设施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1-02 11:50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芷江机场净空保护区和机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清除事故隐患,确保芷江机场飞行安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加强芷江机场净空保护区和机场设施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民用航空机场管理条例》;
3、《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
4、《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通告明确了机场净空保护区、芷江机场地区的概念和范围、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机场地区范围内从事的活动行为及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文件
打印
来源:芷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