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南小学门口路段实行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电子抓拍限时通行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7-10 14:44

一、制定目的

为更好地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结合道路交通违法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南小学门口路段实行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电子抓拍限时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消除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迫切需要。

三、制定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制定过程

按部局、省总队、市支队部署要求,中心领导班子经过多次现场调研,决定在芷江县城南小学门口路段实行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电子抓拍限时通行。

制定依据及参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共三大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启用时间:电子抓拍的启用时间为2021年07月13日。

二、抓拍内容:主要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行为进行电子抓拍。

三、适用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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