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芷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9-19 11:29

一、出台该《健康芷江行动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第一、上级文件精神有要求。2019年6月24日和12月25日,国务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分别从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对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健康湖南战略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开展十五项专项行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怀化市相继出台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4号),同时,在2021年5月17日举行的健康怀化行动启动仪式上,欧阳明副市长对健康怀化工作进行详密的安排部署,并指示此项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逐项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第二、健康芷江推进有需求。制定出台《健康芷江行动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建设、健康湖南建设、健康怀化建设,推动健康芷江建设落地生效、长久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健康芷江建设的有力依据,这将有力推动健康芷江建设、提高居民健康素养、营造良好健康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第三、实现全面小康的需要。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先要解决的是人民健康问题,实施健康芷江行动方案,能助推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小康芷江建设。

二、制定过程

2021年5月,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健康芷江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2021年6月中旬,县卫生健康局参考《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芷江实际,征集了卫健系统内部意见和建议,起草了《健康芷江行动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与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政府办综合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进行多次沟通对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对方案进行完善。方案提交县卫健局局务会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送审稿。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签署发布。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本方案一共三个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在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中明确了每阶段的工作重心和总体的规划目标,在第二部分工作措施中提出了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在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中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发动各方参与、强化宣传引导、健全支持体系。

2.本方案参考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4号)。

3.本方案所提的15大行动,与国家、省、市所提及的15大行动名称提法相似,但行动中的内容有发展和延伸,结合了芷江的实际。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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