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1.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函〔2022〕24号)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2〕27号)要求、9月1日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揭榜竞优”业务培训会要求:2022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3.编制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有利于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制定过程
1、组织相关单位认领事项。9月1日就市级清单中涉及我县事项向各相关单位首席代表进行业务沟通,形成《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9月7日印发《关于做好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芷审改办函〔2022〕6号),9月13日召开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协调会,会上向各单位正式下发《关于做好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芷审改办函〔2022〕6号)文件,就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清单编制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领《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实施机关涉及县、乡镇的事项。
2、召开会议协商沟通、征求意见。一是9月13日召开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协调会,会上向参会单位发放了《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确认表》,并进行了沟通讨论。会后,根据会议要求和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二是9月2日至9月21日将《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3、合法性审查、签署发布。2022年9月27日,县政务服务中心送交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9月28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22年9月30日报请县人民政府签署发布。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送审稿)》共从市清单中认领264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怀化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8项,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6项,共涉及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等29个县直单位及18个乡镇人民政府。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