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単调整和实施规范填报等工作的通知》(怀职转办函〔2023〕1号),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业务培训会要求:2023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3.编制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有利于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制定过程
(一)组织相关单位认领事项。7月3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规范填报等工作的通知》(芷审改办函〔2023〕2号),就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清单编制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领《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实施机关涉及县、乡镇的事项,并在与相关单位多轮沟通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二)召开会议协商沟通、征求意见。一是7月24日召开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协调会,会上向参会单位发放了《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沟通讨论。会后,根据会议要求和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二是7月25至8月10日将《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8月13日《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下发了,我县又及时对照《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了调整。
(三) 合法性审查、签署发布。2023年8月15日,县政务服务中心送交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3年8月16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县政务服务中心报请县人民政府签署发布。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文件重点内容的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共从市清单中认领257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芷江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0项,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共涉及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等30个县直单位及18个乡镇人民政府。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