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证办理所需材料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9-16 16:23

(1)再生育审批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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